安徽:嚴禁以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等作為中小學招生依據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方夢宇)為進一步規範安徽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3月16日,安徽省教育廳發佈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明確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有關工作和政策。

《通知》要求,安徽將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特長生。

安徽同時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要求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同時安徽明確下一步將認真排查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安徽明確將保持示範高中指標分配政策,繼續按照不低於當地省示範高中招生計劃80%的比例切塊分解到初中學校,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單獨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分數線。

嚴禁各地各校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超範圍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同一地市的普通高中學生嚴禁借讀;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

對於特殊類型招生,安徽明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同時嚴格規範公辦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國際班”等招生行為,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或同層次學校普通班級。

高校附屬中小學納入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入學工作統一管理。

對於特殊群體,安徽要求要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於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

同時,對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中2020年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並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根據學生成績,由當地教育部門在同批次錄取中予以一定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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