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選擇做企鵝還是怪獸?

《企鵝與怪獸:互聯時代的合作、共享與創新模式》由尤查·本科勒所著。


尤查·本科勒是哈佛大學法學教授,哈佛大學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主任,TED演講人,聖塔菲研究所公開演講人,跨學科研究的先鋒。


這裡的“企鵝”不是生活在南極,活波、可愛的動物,而是指Linux操作系統的標識符;它代表開放、分享、合作、共贏與無私。


怪獸當然也不是日本動畫片中的怪獸,這裡的怪獸特指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筆下的利維坦。而利維坦是極權、恐怖、自私自利的象徵。

那麼作為個人而言,是選擇做企鵝還是做怪獸呢?換句話說,人到底是自私自利的,還是會選擇合作而達到共贏呢?

其實,這個問題一直以來就存在爭論;荀子曾說:人性本惡;從某一方面反映出人是自私自利的動物;此外,理查德·道金斯曾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中指出基因是自私的,它具有排它性。


這兩位先哲的理論似乎印證了人是極端自私的動物。然而仔細分析不然,例如道金斯所講的基因的自私性主要表現在個體的繁殖上,也就是說為了基因的延續,個體會表現出極端的自私性。

然而在群體中,個人的相互協作,往往能夠促使基因的生存與繁殖;這就為個體的合作互助,提供了一定的可能性。

現在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競爭的社會;人的自私自利不一定能夠給自己帶來更好的效益;在權衡利弊的基礎上,具備選擇合作的可能。

為此,作者通過研究生物學、神經學、社會學、心理學的大量案例,印證了人天生具有合作的可能性。

並且指出實現合作的七個要素。這七個要素分別為:基因與文化的協同進化、心裡影響與社會影響、共情與群體認同、溝通、公平、道德與行為規範以及動機導向的獎懲制度。

總之,筆者認為人是極複雜的動物,自私與無私、排他與利他,只是人性中的兩個方面。

正是因為人性中存在著自私性,所以所有的規章制度、行為規範、法律都是作為懲罰措施而存在的。當然,要是有好的機制與環境,我想大多數人都願意表現出利他與無私的一面。


你是選擇做企鵝還是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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