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回國澳籍華人隔離期間外出跑步被開除、值不值得同情?

小輝師弟


對於這些香蕉人,一點都不值得同情,還是驅逐出境好!不要給我們添亂。


由米3


那位被拜耳公司開除的澳籍華人女員工,不值得我們去同情!

作為一個外國人,請恕我不稱呼其華人,因為她不配“華人”這個字眼。雖然她說一口流利的中國話,但是她那囂張跋扈的行為,卻深深地傷害著中國人的自尊心。

對於這種在國外喝了幾天“洋奶”的人,骨子裡早已經不認曾經生她養她的祖國。她回到國內無非就是為了掙錢,並且換了一種身份,自我感覺高國人一等。這種齷蹉的自卑,實在是讓人義憤填膺,我看這種人應該被列為拒簽名單中,以後她休想再踏上中國土地一步。

通過這這場疫情,讓我們見證了不止一位像這個澳籍華人醜陋的嘴臉,這些人一面瞧不起國人,一邊還要回到國內掙錢。這和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碗來罵孃的愚蠢之人無二。縱觀其行,這種人不僅不值得我們同情,甚至還相當招人厭惡,就如那蒼蠅與蛆一般。


寒石冷月


拜耳中國澳籍華人回國,不戴口罩,外出跑步的視頻網上傳出後,受到網民的批評,給拜耳公司帶來不良影響,拜耳公司將其解聘,這是值得稱道的舉措,該員工並不值得同情。

拜耳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國際公司,總部設在德國,分公司遍及全世界,有350家分支機構,在全球有12萬名員工。拜爾中國公司在中國人民抗擊疫情期間,向中國捐款了1100萬元的醫療物資和資金,在中國營造了良好的社會形象。

被拜爾公司解聘的是一名澳大利亞籍梁姓女子,是中國華人,該女子任拜爾中國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曾就職於多家世界知名藥企,半年前就職於拜爾。

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政府專門下發了“預防冠狀肺炎病毒疫情防控"的相關文件,對相關外國人從疫區來中國做了相關規定,文件指出:“於到京之日起接受14天的監督性醫學觀察,每日早晚間監測體溫,不得外出……”的明確規定。

任何一家外資機構的員工,都必須遵守所在國家或地方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中國政府都嚴格要求中國員工在國外同樣需要遵守所在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違者將受到所在國家的懲處,中國政府絕不護短。

中國地方政府對拜耳公司的員工沒有采取相關的制裁,拜耳中國公司主動辭退了這名員工,發表聲明:要求所有在國外的拜爾員工“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我們為拜爾中國點👍贊。

中國抗擊新冠病毒的形勢取得階段性勝利,是中國向世界作出的奉獻,中國為抗擊新冠疫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價,中國的大好局面來之不易,我們絕不允許新冠病毒疫情再一次回潮。



我們也奉勸那些外國駐中國公司的外籍員工,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就是在尊重自己;熱愛所在國家,就是在保護自己的公司聲譽。

中國公司在國外的員工,同樣應該遵守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做好自己,為祖國增光添彩。


老狼48440790


對回國澳籍華人隔離期間外出跑步被開除,值不值得同情?

依據個人意見,是沒有同情的價值和意義的。在這如此嚴重的新冠病毒疫情面前,人人自危的時候,不聽指揮,不接受勸告,行為任性,無規無束,擅自冒險,是這位拜耳員工,作繭自縛,自作自受,開除這位員工職務,失去賴以生存的工作,丟掉自己的飯碗是最便宜最輕微的處罰,實質上已經觸犯了防疫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構成了犯罪。不管是澳籍華人,還是澳人,在我國境內,就必須遵守我們的法律法規,應該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因此,這位澳籍華人得到的只是公司的開除處分,是過輕的處罰,是撿了一個大便宜,沒有值得人們去同情去憐惜的,根本沒有什麼同情的價值。~


第一,隔離期間外出跑步是非常危險的。我們這次防疫措施方法早已經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了。防疫期間,全面實行以家庭為單位,居家隔離,拒絕外出,呆在家裡,按兵不動,躲避來勢兇猛的疫情,是最理想最有效的防疫方法。若是不聽指揮,無視勸告,置若罔聞,擅自外出跑步,假如逮上了疫病,既感染了家庭成員,造成家庭丟掉幸福,陷入疫病的悲痛之中,又危害影響一方,造成左鄰右舍的人家,全部陷入疫情隔離進行醫學察覺階段,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給地方防疫工作增添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亂子。


第二,隔離期間外出跑步是違犯禁令的。我國防疫工作有防疫法來保障防疫工作能夠順利地進行,得到了法律的約束和保護。當前各地防疫工作都是緊密依法防疫,才使這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疫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才奪得了這次防疫工作的勝利。防疫法是這次防疫的根本保障。各地發出的防疫指令,必須無條件地執行照辦。澳籍華人在居家隔離期間,無論勸告,不聽指揮,擅自出外跑步是一種違紀違法行為,違犯了這次防疫的禁令,是一種非常錯誤的行為。


第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們的防疫法,是一部保障防疫工作的重要法規,在防疫期間,任何人和單位都不能詆譭踐踏法律行為,是保障人們在執行防疫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才能達到理想的目的。因此,任何國人或者任何外籍人員,凡在境內,必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才能保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權利,沒有特殊化的人群。所以,澳籍華人在我國境內,一定要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違犯。

第四,這個澳籍華人得到開除處分是應該的。這次防疫期間,是採用最高級別的防疫措施,說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非常厲害的,是不能輕視的疫病,防疫不能麻痺大意,稍有不慎,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這次疫情,傳染程度大,保護好自己,就等於保護好了家人,也就是保護了周圍所有的人。澳籍華人外出跑步是非常危險的舉動,若感染上了病毒,既害了自己,又害了所有人。拜耳公司對這位員工作出開除處分,是非常必要的,讓他自賞苦果,必須讓他為自己錯誤的行動買單,是自作自受,作繭自縛,是應該的,正確的,沒有什麼值得同情的。

【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大家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特邀請大家關注三農達人鄂東三農,一起探討三農問題!圖片來源網絡,侵權刪除。】

鄂東三農


不值得同情,值得唾棄!

這樣的澳籍華人,只不過是長著一張華人的臉,骨子裡是洋人的基因!

他根本不是我們的同胞,所以我們也犯不上去同情和可憐她,而且她的做法和行為是損害我們同胞利益的行為,對於這樣的人,我們最好不要讓他入境!

請問你為什麼不在你們澳大利亞跑步,非要千辛萬苦地跑回到北京跑什麼步?

不就是看中我們國家安全的環境了嗎?

最近澳大利亞回來的留學生和華人,表現出來的素質真的是不曾怎麼樣如果留學生還要礦泉水喝我們國家的水質有問題,有能耐回到你們自己國家去喝水,回到你們自己國家去跑步。

對於這名女子丟掉工作我覺得這是正常的,任何一個公司和組織都不會用一個道德素質如此低下的人,一個典型的精緻人的利己主義者,這樣的人是極度自私的存在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成為一個定時炸彈,說不定哪天就會引發其他人的傷害。

通過這次疫情,我們也看清了很多所謂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公民的素質,在這件事情當中,所謂的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所表現出來的消極抵抗的策略和態度讓很多人大失所望。

尤其是李蘭娟教授對於英國所謂的群體免疫的做法給予了很嚴厲的批評,說他們這是對人民不負責任的做法,我們非常慶幸能夠生在中國生在一個負責任的國家。


宇宙最好老師


漠視規則,不聽勸阻,結果被開除了,這樣的處罰也不算重。對於這樣的不聽勸阻,肆意妄為的外籍華人被開除,根本就不值得同情,這樣的行為應該付出代價。

澳籍華人隔離不遵守規定

最近一則新聞刷屏了,說的就是一個澳籍華人從國外回來,不遵守國內抗擊疫情的相關固定,不僅不在家隔離14天,還在小區裡面不戴口罩跑步。抗擊疫情人員勸阻,還出言頂撞,不停規勸,在這樣的情況下,警察上門對其進行了警告,但是這名澳籍華人還是不服氣,不想聽勸的樣子。

對於這樣的不遵守規則的人,真的是佔用太多的公共資源。在我們上下共同努力奮鬥幾十天終於取得了現在的疫情基本控制的好局面,回來的澳籍華人不遵守隔離14天的規定出門跑步,還不聽勸阻,這樣的不遵守規定的行為傳染風險是很大的,對於多數人確實是不公平的,應該受到嚴厲的處罰的。

被開除,不值得同情

這名澳籍女子因為不遵守規則被開除,根本就不值得同情。我們決不能做爛好人,做爛好人,就是對所有人的勞動不尊重。對於這樣的不遵守規則,並且不聽勸告的人,應該實施更嚴厲的處罰。我們通過艱苦努力幾十天共同奮鬥換來的疫情向好的大好局面,決不能因為這些外籍回國人員不遵守規定而破壞,對於不遵守規則的外籍華人,根本不需要客氣,直接嚴肅處理,這樣才是對這個外籍華人負責任,也是對所有人負責任。

這名澳籍女子因為不遵守規定而被開除,可以說這也是咎由自取,根本就不值得同情。經過所有人共同奮戰幾十天才奮鬥出來的大好局面,絕對不能因為極少數人的不遵守規定而破壞,對於這樣的不遵守規則的人,必須嚴加懲處,否則就是對所有人不公平。同情這樣的不遵守規則的人,就是不尊重那些為了抗擊疫情日日夜夜奮戰的逆行者們。

因此,這樣的的女子,被開除,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結論

這樣的澳籍女子,因為不遵守規則,不聽勸阻,而被單位開除。這名澳籍女子被開除根本就不值得同情,對於這樣的不遵守規則的人,應該加重處罰。


睿思天下


澳籍華人,說白了就是個澳大利亞人,不是中國人。

試問,一個澳大利亞人,竟然在中國領土上“叫囂”,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想,作為一名有良知的國人,是絕對看不慣這樣的傲慢、無禮行為!

如果你想跑,可以回澳大利亞跑,請不要在我國的領土上違規跑步!

不按規定隔離外出跑步也就算了,該女子在面對社區防疫人員的勸說時,竟然還大喊“救命騷擾”……

還好,該女子所在公司還算明事理,直接將其開除!

她被開除了,值得同情嗎?

老穆不會同情,只是覺得她很可憐,可憐她的無知!

近來,不斷有留學生或外籍華人回國,我想,大多數人還是能夠遵守我國的規定,按規矩辦事。

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總有那麼一些人,他們特立獨行,總想將自己的所謂的“自由與高貴”寫在臉上……

老穆想說,這樣的人其實很可憐,跟邯鄲學步沒啥區別,去了國外,連自己姓什麼都不知道了,能不可憐嗎?



數典忘祖的行為,要不得!

朋友們,你們對此有何看法?歡迎大家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老穆說語文


第一娛記出品必屬精品!

就這個澳大利亞女子在回中國隔離期間依然不遵守相關規定,依然強行出去跑步,最後被開除。當然不值得同情!


從視頻上來看,這個澳大利亞女子看起來大概30出頭,態度非常驕橫,一副高人一等得樣子。完全沒有把勸阻的工作人員放在眼裡,而是大聲呵斥:你去把你的領導叫過來!還不斷強調:我要鍛鍊身體,出了事情你負責之類的狂言妄語。

其實,我們知道這樣的人並不少,我們國內也有很多。包括武漢之前的拒不隔離的退休幹部,從武漢偷偷跑回北京的出獄貪汙犯,都是為了一己之私,為了自己舒服,而把危險留給別人!說到底,就是素質低的問題,非警察出面,氣焰才能稍有收斂。



這次她被就職的公司開除,則也說明,任何都知道,也有義務配合支持所在地的規則。拜耳公司在聲明中說: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法律和法規。拜耳將繼續與中國政府和民眾一道,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為早日取得最後勝利做出貢獻。


這名澳籍女子被開除,除了自身素質低下,還有可能觸犯了《防疫法》。《防疫法》明文規定,在防疫期間,任何人和單位都不能詆譭踐踏法律行為,是保障人們在執行防疫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才能達到理想的目的。因此,任何國人或者任何外籍人員,凡在境內,必須遵守各項法律法規,才能保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權利,沒有特殊化的人群。所以,澳籍華人在我國境內,一定要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違犯。

北京市律師協會組建的疫情防控專家律師團成員、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主任石紅英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於後果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刑7年。

綜上所述,這名澳籍女子在隔離期間強行跑步,被單位開除,不到不會得到同情,還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


第一娛記


對回國澳籍華人隔離期間外出跑步被開除,值不值得同情?我覺得不值得同情,這是他自找的,自作自受。目前國內在疫情防控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國內的疫情一直在向好的方面去發展,這與國內的管理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得力有關。而現在出現澳籍華人隔離期間外出跑步,而且還不帶口罩,這已經嚴重違反了國內的疫情防控規定,行為非常惡劣。

社區人員對她好心勸說,她卻蠻不講理,非常潑辣的說話。其實就是因為她覺得自己是澳大利亞人就看不起國內,以為自己回到國內就可以當爺了。其實她的這個想法大錯特錯,我想說,既然看不起中國,那為什麼要到中國來?來到中國還不服從中國的管理?這樣的行為可能會給中國的疫情防控帶來很大的麻,可能會毀了中國現在的疫情防控成果。

社區防疫人員多次勸說該女子要居家隔離14天,並且要戴口罩,但是這名女子就是不聽勸,還以各種方式來汙衊社區防疫人員。社區防疫人員本來是勸她要服從中國的疫情防控管理規定的,而他卻大喊“救命騷擾”,做出各種讓人哭笑不得的表演,社區防疫人員多次勸說無效後選擇了報警。


隨後民警趕到,對其發出警告。:“不管你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在中國就必須要按中國的規定進行居家隔離14天不允許外出,要遵守中國的法律”。這句話說的非常好,不管你是哪裡人,在中國境內你就必須要遵守中國的規定和法律。

這名女子的行為真的很過分,外出跑步就算了,還不戴口罩。她說她自己經常跑步鍛鍊,身體健康的很,這擺明就是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嘛,又是一個崇洋媚外的傢伙。面對這種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野蠻人,就應該採取強制措施,讓她知道中國不是她撒野的地方。



該女子的行為被她所在的公司拜耳知道之後,該公司對她作出了辭退的處理。拜爾也做出了以下的聲明:

第一,公司已根據相關規定對該員工作出辭退處理,立刻生效。這讓她對自己的野蠻行為付出代價,簡直大快人心。

第二,拜耳中國所有員工都應該嚴格遵守各地政府抗擊新冠疫情的各項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和法規。

第三,拜耳將繼續與中國政府和民眾一道,繼續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為早日取得最後勝利做出貢獻

對於這種蠻不講理的人,必須要讓她付出點代價她才會知道自己的錯誤所在。因為自己不配合中國的疫情防控工作而丟掉自己的飯碗,這是她自找的,活該,不值得任何同情,自己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


追夢人說教育


這位擁有了資本主義自由民主權利的華人,就因為自由民主的跑個步,就因為堅持自己這種權利,而被企業開除真可憐!可憐的是她只知道主張自己的權利,而不知道傷害了他人生命健康權利,跟那頭拱白菜的野豬一樣愚蠢。



這位美女自以擺脫離祖宗的家族體系,加入所謂“高尚”的資本主義自由民主大家庭,就比祖宗高一等了,她那個自由民主權利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回到祖宗家裡去給另一個更高級的資本主義打工,大概是感覺自己這個高級的海外華人頭銜,已經擁有的治外法權已經超乎人類!這個落後祖宗家法管不了她了,“我不戴口罩 我跑步是我的自由權利,新冠病毒感染誰那是病毒的事,傷害了誰跟我沒關係”。



說她可憐就在於此,這頭豬也這麼想,我霍霍白菜是我的事,是我的自由,別人受害是別人的事憑啥不讓?她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文明價值觀,原來跟這頭豬一樣的,人能混到這種智商來豈不是可憐?人之所以是高級動物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文明和懂得自律,懂得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社會秩序下的努力,人類社會才能繁盛如斯!否則自由民主過了頭,就跟那頭豬差別不大了。



家有家法鋪有鋪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更必須有自己的文明秩序,民眾除了有自己的私利之外,更必須具備互助互愛的整體意識,團結一致患難與共的整體觀念,正是我們的這些價值觀認知,在我們國家的統一調度下,才能做到人民步調一致居家戰疫,武漢湖北人民付出巨大代價,才能獲得這場極端兇險的對抗新冠疫情勝利。

也只有我們這種制度體制下的,這種全民自覺自律性的秩序井然才能做到如此,自由民主的韓國法國,就只靠戰時體制軍事管理的強制手段,這種秩序這種巨大代價成果,豈能讓一頭豬的自由破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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