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取得4份材料,再不怕肇事司機不墊醫藥費(實用)

爺爺被車撞了,現在正在住院,交警說責任一人一半,車主一聽連醫藥費都不交了怎麼辦?

答: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表明你們已經報警了。

那麼站在傷者一方的角度而言

傷者需再取得對方的四樣材料,即完成了事故處理的前期事宜。一、駕駛證;二、行駛證;三、保險單。如果雙方無法達成調解意見,等待第四種材料事故認定書作出即可。對方不予賠償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確保權利的實現。

當然,這裡要注意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對方保險單保額過小(只能交強險)或沒有保險,不足以彌補傷者的損失,則需要在事故認定書作出後三日內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對肇事車輛進行查封。如果保額足夠,就無需再查封車輛了。

既然司機不願意再行支付醫療費,在法院判決前,傷者確實也沒有權利要求司機支付賠償款。那就先自行墊付醫療費,抓緊治療。費用問題完全可以秋後算總賬,治療終結後提起民事訴訟即可。損失最終還是能夠得到彌補的,前提是保險足夠。

發生交通事故,取得4份材料,再不怕肇事司機不墊醫藥費(實用)


站在肇事者的角度來講

如果明知保險足以彌補對方損失,則可以不再墊付醫療費用。但前期搶救的費用,建議還是要支付的。如因延誤治療導致對方死亡的後果,則會有刑事責任風險。已經墊付的相關費用,記得保留原始憑證(收條、發票等)

傷者治療終結後,與傷者達成和解協議前,一定要連同保險公司一併簽署。畢竟真正出錢的是保險公司,所以,關於數額的大小問題,應當徵求保險公司同意。在保險理賠期間,肇事者應當與傷者站在同一陣線,儘可能的彌補傷者損失。當然,也可以選擇任由傷者訴訟,屆時,交前期已經墊付款項的證據提供法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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