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隱瞞已感染事實而選擇回國治療的人,是否應追加他們帶來的連帶責任?尤其經濟損失?

瑞豐合美


在疫情全球爆發之際,有感染者或出現感染症狀者,以回國治療為目的,以大量服用退燒藥等方法故意隱瞞已經感染的事實入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經構成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其產生的醫療費用應當自負。


魯峰太極國術館


這個問題已經很嚴重了,如果隱瞞不報的話,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還有藥費要自理。我們呢,真心的呼籲那些從外國回來的,一定要如實的申報自己的健康狀況。


就這樣了886


除承擔刑事責任外,必須承擔因其傳染人群的隔離、治療所引起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社會責任!例如:因其影響造成公司、企事業單位停工停產造成的經濟損失!


同悅謝安


必須追加刑責賠並嘗所有費用和罰款。


董永波4


連帶責任是起步價,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手機用戶4663009754


非常應該,另外還要加上應付法律責任。


有事您說話87115272


我認為對疫情嚴重的國家要採取停航。但凡外國人員入境一律自費隔離28天。


王國鎖13705104970


當然要追責,不能管著他們


手機用戶63881911381


這是必須的,還得是高額的費用。


王培略


追究必須追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