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里突然多了20萬,已經7天沒人過問了,能花掉嗎?

神風之主~羅


銀行卡里面突然多出20萬塊錢,這種情況有可能是別人轉錯賬戶,把錢轉到你的賬戶上了。



銀行卡突然多出一筆陌生的鉅額存款,現實當中是有發生過的。

雖然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比較小,但在現實當中確實是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的。比如2017年的時候,劉先生到長沙望城區步行街上的農商銀行開卡,在回家的時候,短信卻突然收到銀行轉賬12個億的鉅額存款,這個著實把劉先生嚇得不輕。

而劉先生之所以收到這筆鉅額存款,原因是他在開卡的時候,因為這家農商行櫃員操作失誤,把卡號當做存款金額,然後把錢存到劉先生的賬戶上了。不過銀行很快就發現了這個問題,並及時跟劉先生溝通,讓劉先生到銀行配合把這個錢全部返還給銀行,最終劉先生當了幾個小時的億萬富翁,然後得到了銀行一包煙和200元紅包獎勵。

看到這很多人可能覺得這個劉先生比較傻,既然是銀行過錯把錢轉給自己了,那為什麼不拿這個錢去花呢,反正又不是自己搶銀行的。

實際上問題並沒有大家想象那麼簡單,如果某一天大家的銀行卡突然多出一筆鉅額存款了,大家千萬不要隨便動用這筆錢,否則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銀行卡突然多出鉅額存款屬於不當得利,大家不能亂用。

雖然銀行卡上突然收到一筆陌生的鉅額存款,從主觀上來看,持卡人並沒有過錯,但是這一筆陌生存款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並不屬於銀行卡持有人,是別人因為操作失誤才把這個錢錯誤轉到銀行卡上的,這就跟大家丟掉鉅額存款一樣的性質。

對於銀行卡上的這些陌生存款,從法律上來說它屬於不當得利,所以這筆存款是必須物歸原主的,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這些不當得利包括包括本物和孳息。

對於這些陌生存款,如果大傢俬自據為己有,不願意把它歸還給權益所有人,就有可能構成侵佔罪,最後還有可能惹上牢獄之災。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別人錯誤把錢存到大家的銀行卡上,這種屬於代為保管的財務,所以它適用於前面我們所列舉的這些法律條文。

因此如果某一天大家突然收到一筆陌生鉅額存款,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千萬不要拿去花,否則到最後會引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當然如果這筆存款錯誤匯入到了賬戶之後,長時間沒有人過問,然後大家無意中拿這些錢去做其他事情了,那也不一定構成違法行為,只要大家能夠及時把這些本金和產生的利息歸還給權益所有人,那就不會有什麼事情。

不過在現實當中,銀行錯誤轉鉅額存款,而且連續7天還不發現的概率是很小的。

對於銀行賬戶上突然多出一筆存款,這裡面可能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銀行錯誤操作,把錢轉到大家的賬戶上,另一種是有可能是某一個人不小心把轉給別人的錢打到大家的賬戶上了。

但不管是哪一種情況,如果轉錯賬了,我相信大多數人很快都會發現的,特別是對銀行來說,如果銀行發現錯誤轉賬了,基本上半天時間他們就會發現問題,因為銀行上下班都會進行軋賬處理,只有進賬和出賬對得上了才可以下班,而一旦銀行發現賬戶對不上賬,就會調取現實材料以及系統資料來追查哪筆賬出現了錯誤,而一旦找到錯誤的轉賬記錄之後,銀行肯定會第一時間聯繫賬戶所有人,如果聯繫不上賬戶所有人銀行肯定會及時報警處理。

所以在現實當中銀行錯轉一筆鉅額存款,而且連續7天沒發現這種事情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貸款教授


在國外的話也許可以,在國內絕對不可以,因為你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一般要是你戶頭多了二十萬還是報警比較好,很多人會覺得我花了會怎麼樣,那我告訴你,警察叔叔回來找你,我一個朋友因為莫名其妙有人轉了錢給他,他也心大沒人問他要,他就花了,結果警察沒多久就上門了,問題是不是戶頭多錢了,他老老實實的就說多了,他以後是朋友接她錢會給他的,後來警察叫他聯繫接她錢的朋友,那個朋友也是的確借過可是壓根沒還,後來警察出示了證據是因為轉賬錯誤轉錯了,現在要我朋友吐出來,我朋友說花了沒錢,後來就被起訴了,最後老老實實的把錢拿出來,有的人認為家裡沒錢怎麼辦,我可以告訴你一旦進了法律程序你家裡到底什麼情況法院一清二楚。


多哥的每一天


我就是想知道,如果這些事情真的發生在我的身上,而我又裝作不知情,然後照樣去花費這些不義之財,他們會不會把我當成是罪犯呢?

其實這些事情也曾經真的發生過,真的有人的銀行卡里面突然多了幾萬到幾十萬。不過這些人他真的又不敢去花這些錢,而且是報警了。這些事情都是可以公諸於眾的,但是有沒有人忽然間收了一大筆錢,然後把這個錢給花掉了,但是卻從來沒有人找上門去找他們算賬呢。

我只知道當初有一個民工到興業銀行去取錢,每次去無論按多少錢他都會吐出1000塊錢。後來他就糾結另外一個老鄉一起去取錢,最後取了179000。結果最後判了無期徒刑,究竟這個事情有沒有反轉的情節呢?好像後來也沒有下文了。只是人們對興業銀行提出疑問的時候,他他解釋說他不單是一個人去拿錢,而且糾結他的老鄉一起去拿,這個罪就更大了。179000得了一個無期徒刑,這真的很冤吶。

那如果按照題目,這個有20萬的存款無端端的存到自己的賬號裡面,如果把他們全部花掉,會不會惹來官司,甚至要坐牢呢?


中小學英語精修


假如有一天,你的銀行卡里突然多出了好多錢,你會怎麼辦?

泰州市民蔡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好事”。

事發當天,蔡先生收到一條銀行到賬短信,顯示自己的銀行賬戶到賬75萬元。

蔡先生自己經營著一家公司,知道當天並沒有要到賬的貨款,對這筆錢的來歷心存疑惑,便報了警。

民警通過付款賬號查詢到,這筆錢是從浙江台州第二汽配廠轉出。

原來蔡先生經營的公司與這家浙江的公司曾經有過業務往來,這次這家公司的財務在匯款時,弄錯了賬號,將錢匯到了蔡先生的賬戶上。

隨後,在警方見證下,蔡先生將這筆錢歸還給了浙江台州第二汽配廠。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我們把轉錯的幾萬、幾十萬的鉅款佔為己有,會怎樣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銀行卡多餘的錢不歸還對方可以認定為不當得利,應當返還給對方,如果對方要求返還卻不返還,則可能構成侵佔罪。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在此行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因匯款錯誤而獲得的錢財一旦被挪用則有可能涉嫌犯罪,因為這屬於不當得利。雖然這筆錢是在匯款人匯錯的前提下造成的,當事人沒有通過不正當途徑獲得,但是由於在主觀上知道這筆錢不屬於自己,再揮霍這筆金錢,甚至拒不歸還的時候就可能涉嫌犯法了。如果非法佔為己有拒不交還的,則構成侵佔罪。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我國《刑法》第270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收到匯款的人未動用錢財,如果不願意配合銀行和匯款人處理,也有可能涉嫌侵佔罪。匯款人可以憑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在訴訟期內及時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凍結這個銀行賬戶。

這麼看來,天上掉餡餅的事會有,但這個餡餅是被吃下去了,還是把你給砸死可就說不定了。銀行卡里莫名多了一筆錢的情況,萬一真遇到了,咋辦?

首先,核實清楚情況。如果確定是不當得利則要返還,與其忐忑不安地等人找上門,還不如自己主動去銀行詢問,查明情況。

其次,求助警察處理。在不知道的情況下,銀行卡突然多了鉅款,肯定是不能私藏的,如果無法查清來源或者擔心他人敲詐的話,可以選擇報警處理。


律典通


我來揣摩一下樓主的心態。

樓主像往常一樣工作生活,突然,手機一響,拿起一看:你的銀行卡到賬20萬元整,餘額20萬零23元。樓主的第一反應是,騙子。又想騙老子錢,我才不會告訴你我有20多塊。但仔細一想,不對啊。騙子也不能做的這麼像,明明是銀行的號碼發來的。

抱著試試的心態,樓主小心翼翼的去銀行atm上查詢餘額,還有點小期待呢。輸入密碼123456,等待15秒,我操,真的有20萬,這什麼情況?是新的騙局麼?我這輩子沒見過這麼多錢啊。會不會告我搶劫啊,我可沒什麼都沒幹啊,怎麼辦,說不清楚。腦海中又浮現出當年某某人在atm機取了別人錢被判無期的事情,不禁打了個寒蟬。趕緊把卡退出來,走人。

之後的每一天都是煎熬,樓主過幾個時辰就去銀行atm前查詢一下,以至於引起了保安大哥的注意,樓主愈發心虛,心裡罵了句:屌絲,走人。樓主有點小興奮,因為那20萬還在,也沒人來找樓主,也許是某個有錢人隨機選定目標打錢?或者銀行系統故障?管他呢,反正不是偷的不是搶的,在我卡上,沒人要就是我的了。

七天了,依然無人問津,得到錢的幾率越來越高了,樓主不禁嘚瑟起來,走路都飄了。趕緊老爹打個電話:爹,您猜怎麼著,有個傻逼把錢打錯了,打給我賬戶了,都不知道,老子白得20萬,哈哈哈~

樓主他爹:滾,那是老子給你買房首付的錢,沙雕。


迷霧的徘徊


這個事情,讓我想起了馬來西亞一名華裔女學生,她叫Christine Jiaxin Lee,當時她才17歲,在澳大利亞上大學。

澳大利亞西太平洋銀行由於系統錯誤,錯給女生賬戶授與了460萬澳元的透支額度。注意是透支額度,不是說直接給現金,要不銀行早就發現了。


這名女生很高興,於是就使勁的花,住上了高級公寓,購買了大量的名牌包包等奢侈品。等等根據西太平洋的指控,說是銀行錯誤的匯入了這筆列為“信用”的鉅款,雖然通過警方多次聯繫,該女生也一直沒有反應。該女生還多次動用該透支賬戶,先後透支花費了330萬澳元。2016年5月4日,該女子與乘機離開悉尼時被警方拘捕。

經過幾年的訴訟,檢方撤銷了對女生欺詐罪名的指控。法院的最終審判結果也判定其沒有涉及刑事犯罪。這就結束了嗎?當然不是。西太平洋銀行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將該名女生透支的大量資金追回,包括其花費近百萬澳元購買的名貴首飾和名牌包包等奢侈品。

不明來源的錢不要動

不管是撿了別人的錢,還是人家錯誤匯入了錢,只要我們佔有不還,這就是涉及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如果說我們銀行賬戶中,被突然存入了20萬元,這肯定是沒有合法依據的,這筆20萬元屬於不當利益,存入20萬元的個人肯定會有損失。所以,這20萬元被定性為不當得利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我們將這筆錢花了,確實一般來說不會涉及刑事犯罪。像個別情況已經知曉是某個人的財產,在歸還之前代為保管,如果拒不返還,金額較大,影響惡劣,有可能涉及侵佔罪。

可是,民事訴訟是跑不了的。判決的結果肯定會要求不當得利者返還這20萬元。說實話20萬元,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基本上每個家庭將房子一賣都能湊出。如果最終搞得自己賬戶被查封,房子被拍賣可就不值得了。所以,一般建議還是老老實實的保管好,等失主找上門,然後返還比較好。至少做個好人,而且還可以要點誤工費什麼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予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

所以,如果我們想將這筆20萬元存入餘額寶,每天得上一點利息,這是沒有意義的,產生的孳息都需要返還。

綜上所述,一旦有多餘的錢在自己銀行賬戶內出現。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不管他,也不要起什麼貪念,沒有多少意義的。


暖心人社


律師觀點:你當然有權利花你銀行卡里的錢,但是你要隨時做好準備應對別人對這筆錢的追索,以及這筆錢對你存在的潛在風險。


從法律性質而言,你的這筆來及不明的錢屬於不當得利,儘管已經7天沒人過問,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人已經喪失了要回這筆錢的權利。從訴訟時效來說,他人是有三年的時間的,很有可能在這7天內,匯錢的人還沒有意識到轉錯了。但是,這是遲早都會發現的,等到發現的時候,他當然有權利向你追索。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轉給你錢的人是故意轉給你的,雖然這種可能性較低,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是存在的。有的情況就是想給你一個驚喜,有的情況則有可能是想陷害。

陳律師就經歷過一個案件,對方主動向我的當事人轉賬,過了一段時間後就去舉報當事人受賄。

所以,當你的賬上多了一筆來歷不明的錢,千萬不要竊喜,很有可能後面藏有一些不為人知的兇險。



陳豪俊律師


銀行卡突然多了20多萬,這筆錢也許是福也許是禍,是福是禍一定要弄清楚之後才能動這筆錢,所以說能不能花掉這筆錢一定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

假如這筆錢確實是屬於你資產

你的銀行卡突然多了一筆20萬,可想而知這不是一筆小數目,一定要弄清楚這筆錢的來歷。

可能是你的業務款,對於給你打款後忘記通知你了。

也或許是你別人還你的錢,還給你之後不想聯繫你。

也有可能你家人往你銀行卡轉了20萬,家人不想通知你。


等等這些情況都是可能的,所以既然你銀行卡多了20萬資金,7天無人問津,一定要從自身找原因,看看這筆錢誰最有可能往你銀行卡轉賬20萬的,一個一個問清楚。

最簡單的道理就是拿銀行卡去銀行營業部,直接查詢這筆錢的來歷,只要一查就清楚是誰轉了20萬到你賬戶。

如果最終確定這筆錢,是屬於你個人財產,當然可以用來花掉,完全根據你的需求來安排這筆資金。

假如這筆錢屬於非法資產

去銀行查實,這筆錢不屬於你個人資產,這筆錢來歷不明,無端端的往你銀行卡賺錢了,這種情況千萬不能動這筆錢,一旦花了這筆錢就是引火燒身。

有些騙子釣魚的,也有些是洗錢的,或者是銀行內部人員做了手腳等等,這些都是有這種概率的。


當遇到這種情況,你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處理,第二直接聯繫銀行,把情況跟銀行說清楚,第三不碰這筆錢。

儘管這筆20萬是非法資產,你選擇報警了,不要去碰這筆錢,對你也是沒有任何影響的,最多讓你的銀行流水多了一筆進出賬單而已。

總結

銀行卡突然多20多萬,7天時間了,能不能花掉否定的,如果查明屬於你的錢,當然可以花;反之非法收入當然不能花,選擇報警即可。

所以一定要弄清楚錢的來源,永遠相信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提高防騙意識非常重要。


老金財經


對於這類天降橫財,應該很多人都激動不已吧,想著說是否可以把這20萬元給黑掉了,特別是這種已經七天時間都沒人過問了。

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指的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你這筆資金就屬於不當得利。對於不當得利,當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時,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如果不返還會怎麼辦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那什麼是“拒不退還”,即財物所有人發覺財物被侵佔後,要求佔有人退還而不退還的就是拒不退還。所以花了一時爽,一旦對方發現後要求還款的時候,那就是火葬場了。因此,不要輕舉妄動。

真不想歸還怎麼辦?

如果這筆錯賬是銀行自身轉賬失誤造成的,那麼不可能會有七天這麼久,銀行自身的錯賬一般當天就會發現解決。所以這筆資金只能是他人或其他機構轉賬錯誤,至於說為什麼七天還沒發現,有可能業務繁雜,沒有仔細核對,不過這種情況下,正常在月末核賬時對方都會發現的(因此你要多忍忍)。

如果說過了一兩個月還沒人找你或者聯繫你呢?還是別急,企業月度報表做錯還是有可能的,但是還有季度和年度報表的編制,到時仍然可能發現錯誤,因此你要繼續保持敵不動我不動的戰略,沒有人聯繫你,你也不用管,一直放著就好。

假設放個幾年還是沒有人聯繫你,那麼差不多就可以直接使用了,畢竟如果是正常人匯錯錢的情況下,不可能那麼久還沒有人聯繫你。

風險點

雖然說幾年後可以使用,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這種來路不明且長時間沒有聯繫的資金,最大的可能性是這筆資金涉及到洗錢、走私、詐騙、行賄、販毒等各種違法行為所得。這類人轉錯錢了,一般不太敢明目張膽的去銀行問,要求追回,畢竟有暴露的風險。

所以這類錢如果你使用了,後續假設這個涉案的團伙被偵破了,那麼你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就看你有沒有這個膽子了。

總結

對於這類資金,個人建議還是主動聯繫銀行歸還比較好,畢竟20萬不是小數目,已經達到了各類刑事案件立案的標準了。對於無人認領的資金,涉及洗錢,詐騙的概率比較大,後續的後果難以估計,因此沒必要冒這個風險。


鯉行者


常言說得好:“不義之財不可取。”

銀行卡里突然多出了20萬元錢,這些錢雖然打到你的銀行卡里,但是並不是你的合法收入,也就是說並不算是你自己的錢。

這些錢也許是別人誤轉給你的,也有可能是銀行操作失誤,將你賬戶上憑空多出了20萬元錢。但是不論怎麼說?這些錢都是來歷不明,都不是你的,你都不應該花、也無權花。



《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因此根據法律規定,銀行卡里突然多出20萬元錢,這是典型的不當得利行為。作為銀行卡的主人,不應當見錢眼開,將該財產據為己有,應當主動歸還給受損失的人。

即使自己僥倖花掉了,那麼也應當賠償給對方損失。本來就不是你的東西,你也不該花掉。

這時最好的辦法就是拿著銀行卡,到相應的銀行詢問有關情況,要求銀行及時妥善予以處理。對於這種主動行為,受損失的人應當給予獎勵。

但是如果見錢眼開,將該財產據為己有,不僅應承擔返還義務,而且還要承擔訴訟費以及其他損失,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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