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打虎吃了四斤熟牛肉,古時的牛肉能輕易吃到嗎?

憑闌靜聽瀟湘雨


若是說武松吃了四斤醬牛肉,這就說對了,這是打虎的能量補給需要,是牛肉飲食文化的豪爽。18碗酒呢,沒有頂尖好菜怎麼下啊。

一、“牛肉下酒菜”,是作者原創度的亮點

《水滸傳》取材於北宋末年宋江起義的故事,史籍中,比如在《宋史·徽宗本記》《張叔夜傳》《九朝編年備要》《三朝北盟彙編》都只是有些零星的記載。但宋代說書興盛,在民間流傳有宋江等36人故事,有的點名道姓,有板有眼,比較完整,有的則簡單如提綱。到了元代,還有了大量的水滸戲,至今存目的就有30餘種。

可見,《水滸傳》總體上屬原創,話語權在民間版本,也在創作者。由於作者是元末明初人,見過或者親身經歷過元末如火如荼的農民大起義,當然會有作者的創作思想 ,可以綜合民間的流傳版本,加上自己的修飾點染,從而寫成了古典鉅著。

武松吃牛肉的細節,或許是民間版本,這叫尊重史料,屬民間話語權,難道後人非得苛求作者去調查取證,或者在文中交代不成,此處省略,不必認真。若是杜撰,這是作者的話語權,叫任性,也叫創作,在於突出人物個性塑造。

其實,牛肉文化不只是屬於中國的,是世界的。大家還記得土豆燒牛肉的故事嗎?

1958年,前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去匈牙利訪問,他在一次群眾集會上說,到了共產主義,你們都可以吃上“古拉齊”了。

當時《參考消息》的編輯不知道怎麼翻譯這個詞,其中有位去過蘇聯東歐的記者說 : 不過就是土豆燒牛肉。

後來《參考消息》的幾個編輯決定將這個詞翻譯成了“土豆燒牛肉”。“土豆燒牛肉”是共產主義,只是赫魯曉夫當時說的一句玩笑話而已。

二、“牛肉下酒菜”,是武松形象塑造的知識增量

作為中國第一部成熟的白話長篇小說,《水滸傳》在藝術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這首先表現在他對人物形象的塑造上。施耐庵善於將人物置於具體環境中,緊扣人物身份、結合心理與細節描寫來刻畫人物各自的性格,成功地塑造了數十個性格鮮明的人物形象。

武松是施耐庵所作古典名著《水滸傳》中的重要人物。在景陽岡上空手打死一隻吊睛白額虎,“武松打虎”的事蹟在後世廣為流傳。這樣的場景,只有留下大肉大酒的鋪墊,才能配英雄,酒壯英雄膽嘛。若是寫成像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溫一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你會笑噴的。

“食色,性也。”古人描述人的性格,習慣在女色、食色上做文章。武松是現今的邢臺市清河縣人氏,身長八尺,儀表堂堂,渾身上下有百斤力氣,他無家室之累,慣走江湖,性格強悍,無所顧忌,報復心強,手段也狠。作者對他的性格特點,把握得十分細緻。

《水滸傳》的語言獨具風格。透過北方、山東一帶口語,讓讀者感受其地方語言的明快、洗練、生動,領略到施耐庵創造性地繼承和發展的語言藝術,無論是作者的描述,還是人物的語言,都惟妙惟俏,生活氣息濃厚,寫景、狀物、敘事、表情,都很傳神。

“武松打虎”這段,就顯得簡練而傳神,簡潔地寫老虎一撲、一掀、一剪,一隻活生生的老虎就彷彿在面前。

三、後人評價,武松形象真牛

現在網絡作品,很多讀者喜歡看評論。許多名人讀《水滸傳》,也留下了對武松的經典評論 :

金聖嘆:一百八人中,定考武松上上。時遷、宋江是一流人,定考下下。……武松粗鹵是豪傑不受羈靮。

金聖嘆:不恁麼理會五字,傳出聖賢心性來,便覺“禪心已作沾泥絮,不逐東風上下狂”二語之未能具足受持不淫戒也。

王望如:武二為兄報仇,朝家自有王法,何至白晝提刀,呼鄰作證,既殺潘金蓮,旋殺西門慶,而自取罪戾若此?蓋縣尹久為西門慶穿鼻,受髒枉法,恬不知怪,武松料仇不得報,又不可不報,故奮然以殺虎之手殺人,雖性命有所不恤也。

袁無涯:武松一味剛直,那得不使人敬仰;施恩專意款松,那得不為感激。

餘象鬥:金蓮以美肉與武松吃,則武松心不以色為念,全人倫之道,真義士也。武松聽見後堂言有賊,蒙張團練(都監)待之厚,不知是“計”,安肯不出救囗,人人皆如此矣。

1949年6月30日,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28週年的大會上,毛澤東在《論人民民主專政》的演講中提出:“我們要學景陽岡上的武松。在武松看來,景陽岡上的老虎,刺激它也是那樣,不刺激它也是那樣,總之是要吃人的。或者把老虎打死,或者被老虎吃掉,二者必居其一。”

1954年3月,毛澤東在杭州散步時,和身邊的警衛人員談起了《水滸》。毛主席問孫勇:武松這個人怎麼樣,他是英雄嗎?孫勇答:武松是個頂天立地的漢子,武功高強有血性,是個大英雄。毛主席說:你講得具體一點。

孫勇說:武松在景陽岡赤手空拳打死猛虎,為人民除了害;西門慶誘姦霸佔他嫂子潘金蓮,並用毒藥害死了他兄長武大郎,他查明真相為兄報仇,殺死了西門慶、潘金蓮,提著人頭去縣衙自首。由此可見,武松是一個嫉惡如仇、敢做敢當的人。在被判刑發配孟州的路上,兩押差看到他一身正氣,不敢打罵和怠慢他。後來,他醉酒痛打蔣門神顯示了膽識。因此,武松是個真正的英雄。毛主席聽了,說:你答得不錯,給你打90分吧!

夏志清:根據英雄信條,一位好漢如果感到自己或他的親友蒙冤受屈,必須親手伸張正義,而不依靠那拖沓多變的法律。武松就是這類好漢有代表性的例子。……儘管武松內心始終燃燒著復仇的火焰,他卻完全被描繪為一位令人敬重的樸素英雄主義人物,而不是以為具有內在複雜情感的人,我們之所以喜愛他,正因為我們在欽佩他時還染上了同情的色彩。

武松是牛人,吃牛肉,牛飲酒、吹牛皮沒有什麼不妥;而能以虎文化做廣告,三碗不過崗的店主一定有賣點;地方官府保護耕牛,又怎奈何談虎色變的邊遠山區。所以,吃定了你的不僅僅是武松,還有施耐庵和民間百姓。


風過無痕攝有痕


問:武松打虎吃了四斤熟牛肉,古時候的牛肉能輕易的吃到嗎?

古時候的牛肉能不能輕易吃到,宋朝以前也許不能,但北宋中後期肯定是可能的。

只要那時的人有錢吃得起,一定能輕易的吃到牛肉,沒錢的窮人可能只能看著有錢人吃,自己吃些豬肉,但過年過節時也許也能賣幾斤解解饞。

這也是有宋朝人的詩做證的,證明那時上層的人吃牛羊肉都是首選,不得已有才吃豬肉。

宋神宗時期的大文豪蘇軾蘇東坡在一首詩裡,就折射出來。蘇東坡的詩是這樣寫的:

淨當鐺,少著水,

柴頭罨煙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時他自美。

黃州好豬肉,

價賤如泥土。

貴者不肯吃,

貧者不解煮。

早晨起來打兩碗,

飽得自家君莫管。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被貶到黃州,沒有權力,生活也過的特別困難,沒有錢,可吃怎麼辦?他看到黃州豬肉特別便宜,富家人看不上,窮人又不會做,蘇軾買來肉,自創了一套做法,就是著名的"東坡肉″。

蘇軾的詩裡寫道,"貴者不肯吃″,就是富人不肯吃,說明北宋的上層人都不肯吃豬肉,不肯吃豬吃什麼?肯定是推崇吃牛羊肉,只有像到了蘇軾這樣很窮的地步,才退而求其次,來吃豬肉,平民百姓還不會做,是蘇軾首先研究出了做法。

富人不屑於吃豬肉,肯定是吃羊肉,可有大多數人對羊肉味不適,那只有牛肉了。

蘇軾生活的年代距離宋江起義才三四十年,和同年代差不了多少,牛肉肯定也是很普遍的。

像梁山好漢這些不拿錢當好東西,而又能輕易獲得錢的人們,想吃牛肉,不是輕而易舉嗎?


生產隊長老楊


簡單來說,只要有錢就行。

眾所周知,我國古代從春秋戰國時期就進入到了鐵犁牛耕的時代,牛作為重要的生產資料,打這起就受到了法律的保護,武松所在的宋朝和小說作者施耐庵所在的元明之交均不例外。

《宋刑統》載: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殺牛馬者徒一年。《大明律》載:凡私宰自己馬牛者,杖一百。誤殺者不坐。若病死而不申官開剝者,笞四十。若故殺他人馬牛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然而,在現實中,殺牛吃牛的現象也貫穿了整個中國歷史,尤其是宋朝,可謂吃牛成風。

按照宋朝法令,只有老病殘死的牛才能殺了吃肉,就這些牛肉自然不可能滿足各地旺盛的需求,那麼市場上的牛肉究竟是怎麼來的,就很明瞭了,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範圍的違法行為呢?

一條法令被視若無物,無非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違法的收益大,讓人們不惜鋌而走險;二是違法的成本低,讓人們毫不在乎,宋朝的禁止殺牛令,兩條全佔,難怪沒人理。

《宋會要》載:蓋一牛之價不過五七千,一牛之肉不下二三百斤,肉每斤價值需百錢,利入厚故,人多貪利,不顧重刑。

上面這筆賬應該是很好算的,一頭牛進價算它六千錢,殺了賣肉,算它兩萬五千錢,那也是幾倍的暴利,多殺幾頭都能致富了,誰還在乎蹲個一年半載的。

事實上,很多情況下這一年半載也不用蹲,因為沒人管!

從令條上看,殺牛的成本不低,殺自己家的都得坐一年牢,殺別人的加半年,可從執行上看嘛,這條法令就是廢紙。

《宋會要》載: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司勳員外郎孔宗閔進言:“浙民以牛肉為上味,不逞之輩,競於屠殺,事發即逮捕滋廣,請釋不問罪。”詔曰:“兩浙諸州,有屠牛充膳,自非通議烹宰,其因緣買者,悉不問罪。”

吃牛肉的流行說明當時宋朝的畜牧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牛的數量比以前多了很多,這才供的起這麼多吃貨。但同時,也給地方官出了難題,所謂法不責眾,這可怎麼管?有些極富創造性的地方官更是開發出了新型稅種——牛肉稅。抓幾個屠夫能幹什麼,多收稅才能有業績,仕途才走得順。

總的來說,牛肉是有的賣的,只不過宋朝的畜牧業比不上今天,牛肉肯定是要比今天貴得多的,武松如果兜裡有錢的話,自然能夠輕易吃到牛肉。


平沙趣說歷史


關於武松吃4斤醬牛肉,古代牛肉是否輕易能吃到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我認為武松吃醬牛肉是文學創作,並不能代表古代能輕易吃到牛肉,理由如下:

 

第一、《水滸傳》成書於元末明初,天下都要避諱朱這個皇家姓氏,無論諧音,還是歧義都是要避開的,所以作品一般不會寫“豬肉”,為的是避諱朱姓,所以用牛肉來代替的概率十分大。這是其一。

第二、牛是農耕社會重要生產資料,家裡的大件物品,數量又少,一般是不會,捨不得也不敢吃牛的,朝廷或有明文規定吃牛犯法,牛對農耕實在是太重要了,耕田犁地,託東西,哪個也離不開的。

第三、水滸傳這樣寫顯得比較豪氣,“老闆,四斤醬牛肉,10斤酒”醬牛肉叫起來,比較好聽,能充分體現出梁山豪傑,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論秤分金銀,的豪邁,如果是醬豬肉效果弱了何止一成,所以文學藝術加工不等同於真實的歷史。

 

綜上所述,我認為水滸傳有藝術加工的成分,作為一本禁書,很有可能朝廷越是不讓吃牛,他偏要吃牛,故我認為古代吃牛是很難的。






閒話三千往


武松打虎吃了四斤熟牛肉,古時的牛肉能輕易吃到嗎?

答案是可以!

不過,這是對於有錢人而言的,對於窮苦人來說,一輩子也吃不到牛肉,因為牛肉在古代一直都是奢侈品!


看到很多人回答,古代大多數朝代的律法都規定不能殺耕牛,所以,不可能吃牛肉!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律法雖然規定不能殺耕牛,但是沒有規定不能吃牛,所以,老牛(沒有耕地能力的牛)、殘疾牛、意外死亡的牛(比如走路摔死的牛)等等都是可以吃的。


借用某大神一句話來說就是有錢,你就可以天天吃摔死的牛,你再想一下,農戶一頭牛一兩銀子,但是想吃牛的人,給你十兩銀子想要你家的死牛,你會不會把你家牛摔死?然後拿到錢,再去買幾頭牛呢?和現在是不是一樣?


其實和現在某些行業一樣,都是被少數人壟斷的行業,其中的貓膩、暴利、風險等細節都是咱們普通人不瞭解的,但是所有人都能看到!


再拆家吃火鍋


【知史以明鑑,查古以至今!我是老泰迪】


導語:

在古代那個重農抑商,禮法森嚴的年代,牛作為一代“耕作,勞動”工具,自然是不允許被私自宰殺,古代曾嚴格規定,如若私自殺牛,輕則罰錢,重則砍頭。

但是《水滸傳》中稱梁山好漢卻能輕而易舉地吃到牛肉,這是怎麼回事呢?

北宋末年確實可以吃到牛肉

首先,《水滸傳》是一本講述北宋末年梁山好漢的小說,“來兩斤熟牛肉”似乎已成衡量好漢的一種標準,這種人物刻畫深入人心。

那麼此時就有很多看官發起疑問,這古代重視“農業”,牛作為重要的耕種工具,普通人怎麼可能隨隨便便吃到牛肉?老泰迪這裡明確的說北宋末年確實可以吃到熟牛肉。

經濟發達,無所畏懼

北宋的經濟非常的發達,到了宋真宗那個年代更是達到了巔峰,經濟發達後,耕作牛不值錢,反倒是牛肉價格異常值錢,這也就導致了民間私自殺牛的事件屢見不鮮,宋真宗下巡時注意到了這一現象,開始重視了這件事,但他並未更加加重懲罰這種行為的發生,反而減輕了民間殺牛的處罰,為啥?因為咱北宋經濟發達啊!無所畏懼!

大中祥符八年頒佈的《放牛稅詔》減除了買賣牛的稅,九年的《禁屠殺牛詔》直接就規定:民間殺牛罪不至死!

“自今屠耕牛及盜殺牛、罪不至死者,並繫獄以聞,當從重斷。”《禁屠殺牛詔》

因此這個年代也可以說是古代最特殊的年代!

“殺牛”盛行

後來這種規定直接就導致了某些發達地區“殺牛”盛行,官府做榜樣殺牛宰牛吃牛肉,民間也開始無所忌憚學習這種做法,爭相殺牛

,民間甚至認為牛肉是上等食物。

“兩浙諸州,有屠牛充膳,自非通議烹宰,其因緣買者,悉不問罪。”-宋真宗

最後到了《水滸傳》的宋徽宗年代,直接就放開了限制,殺牛也就沒啥事了,所以這才有了“小二,來兩斤熟牛肉”,這才有了大口喝酒,大口吃熟牛肉的情節!所以說《水滸傳》中武松打虎吃熟牛肉是非常輕而易舉的事了!

結語:

北宋是非常特殊的時期,其經濟非常的發達,所以也就放開了“私自殺牛”限制,但歷朝歷代都將“農”作為本位,所以除了經濟發達的時代,幾乎大部分“殺牛”都是要入罪的,畢竟在古代,“牛”是祭祀,生產最重要的工具!

參考來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862ba10102yce1.html


老泰迪講歷史


別說吃牛肉,在唐朝隨意殺牛,都得蹲監獄受刑!

李唐王朝,一直就將禁止屠牛視為國策,說白了就是因為牛得耕地,拉車,得勞動,不能隨意屠殺,所謂“耕所資在牛”。到天寶年間,唐玄宗李隆基更是頒佈《禁屠殺馬牛驢詔》,按詔告規定“馬牛驢皆能任重致遠,濟人使用,先有處分,不令宰殺。”

人們只能用豬肉、羊肉、以及禽類肉來滿足日常吃肉的癖好。

在吃法上,唐朝人吃肉方法跟現代區別很大。

一般吃肉“不待烹熟,皆半生而吃之”,還有一種極為噁心的吃法。就是唐朝人喜歡吃已經懷孕的動物,唐高宗時期,大臣楊舜臣稱“買肉必須含胎,肥脆可食,餘瘦不堪”。

老百姓能輕易吃到牛肉的朝代,是清朝。自然滿足普通人吃肉需求的,還是豬肉。清王室也愛吃豬肉,滿族人尤其喜歡將豬肉燉著吃,當時稱“白片肉”。

還有在烤羊肉的時候,清朝人已經用到了“戎鹽”,也就是現在我們所熟知的“孜然”。


本草百曉生


這個問題好像沒有什麼疑問。

我們的老祖宗就是生存在農耕社會里,在以農耕為主的古代,黃牛應該是最主要的農業生產工具。那時又沒有拖拉機,播種機,收割機等機械化設備,不就得全靠黃牛來拉犁拉車麼。更何況,既便到了農業機械化普及的今天,農田裡已經很少有黃牛耕地(山區坡地不易使用機械的除外),我們不是也能輕易吃到牛肉麼?

所以,既然古代農業生產主要依靠黃牛耕作,黃牛的數量就肯定不會少,那麼輕易就能吃到牛肉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至於武松打虎之前吃了四斤熟牛肉,這個應該也沒有什麼問題。

要知道,練武之人,體能消耗是非常大的,他們的食量肯定有別於常人。另外武松不是單獨吃牛肉,而是把牛肉做為喝酒的下酒菜。而且這四斤牛肉不是一口氣吃下去的,而是沿續了好長時間。

另外,《水滸傳》裡也有豬肉,在水泊梁山的山寨裡,但凡有新頭領上山,都要大擺宴席,其間也提到過殺豬宰羊。但是,那時候豬肉肯定沒有牛肉流行,因為每當提到喝酒的時候,往往都是先上二斤熟牛肉作下酒菜,沒看到先上兩盤熟豬肉的說法。估計那時候的牛肉已經不單純是菜餚,恐怕已經上升到主食的程度了。

武松在上景陽崗之前,路過那家所謂“三碗不過崗”的酒店。他先是要了二斤熟牛肉,喝了三碗酒,店家說他的酒只能喝三碗,否則就會醉倒。武松當然不相信,又要了三碗酒。喝過六碗酒之後,二斤熟牛肉就已吃光了。由於還要繼續喝,所以武松才又讓店家切了二斤熟牛肉。這樣,武松先後喝了十五碗酒,吃了四斤熟牛肉。這個過程,顯然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因此,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牛肉不會是什麼稀罕物,應該輕易就能吃到。而作為身強力壯,力大無窮的武松來說,在喝下十五碗酒的同時吃下四斤熟牛肉,並不算什麼奇怪的事,很正常。


文化一家人


吃不到!(那只是小說麼)

就解放初期,合作化道路時期,殺牛是犯法的。

腿斷了的,不能耕作殘廢的牛,要得到縣畜牧單位的驗證,批准,才能處死。

改革前,五六七八十年代,農村摔死或因其它原因死亡的牛,沒人吃其肉。都挖坑埋掉了。原因是——農民普邊認為:——牛是養活人的家畜,為人辛苦耕做,到頭反被人吃掉,太不忍心。有個別人偷吃點,農民會罵——忘恩之人,天會報應的。所以以前農村人是沒人吃牛肉的。


liujianweng


中國古代的農耕文明相當發達,農耕自然少不了牛,牛是古代主要農業生產工具,古代關於牛和牧童的詩句------牧童遙指杏花村。

家家戶戶都養牛,古代也有針對盜牛行為的刑律,可見牛在古代社會生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

牛的存量大,加之古代的自然生態環境佳,草被豐盛,為牛的生長繁殖提供優越的條件。

牛肉在古代的小說中經常提及,就象當代文學作品中經常提到紅酒、咖啡,文學作品也是社會生活一種情景描繪和再現,透過作品,我們依稀對當時的社會生活生產略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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