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險天氣等級
森林火險等級劃分,按照國家防火辦制定的《全國森林火險天氣等級標準》分5級:
1級:森林火險天氣指數小於或等於25,為沒有危險、不能燃燒、不能蔓延;
2級:森林火險天氣指數26—50,為低度危險、難以燃燒、難以蔓延;
3級:森林火險天氣指數51—72,為中度危險、較易燃燒、較易蔓延;
4級:森林火險天氣指數73—90,為高度危險、容易燃燒、容易蔓延;
5級:森林火險天氣指數大於或等於91,為極度危險、極易燃燒、極易蔓延。
森林火災分類
國務院頒佈的《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森林火災分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大森林火災四種。
①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②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③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④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
森林滅火原則
①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
②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③統籌兼顧,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則。
④要積極撲救,不要消極防守的原則。
⑤集中優勢兵力作戰的原則。
⑥捕捉有利戰機的原則。
⑦講究經濟效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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