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老百姓一輩子的大事,
也是每個家庭的大事。
買房過程中遇到糟心的事,
煩惱可就大了。
看完動畫後,
大家是不是對購房糾紛怎麼維權
有個大致的瞭解?
如何避免在購房過程中遇到類似的糾紛
我們來看看律師怎麼說
購房人無法使用公積金貸款要求退房
律師點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本案雙方解除合同是有法律依據的。
項目周邊存在不利設施,能否退還購房定金
律師點評:
對於開發企業是否有隱瞞開發項目本身、周邊存在對購房者不利因素的投訴,以及開發企業是否在銷售中存在虛假宣傳等方面的投訴,近年逐步增多。這類糾紛往往雙方矛盾對抗性強,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甚至會形成群體性信訪案件。認別是否存在隱瞞、是否虛假宣傳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市場監督管理局,購房者對此有疑問可向該部門進行諮詢、投訴。當然,作為一種買賣合同糾紛,購房者也可以同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可以主張解除合同或主張違約賠償,起訴前,建議聘請專業律師代理以便更好地理性維權。
業主涉嫌隱瞞房屋真實情況導致交易無法完成
律師點評:
消費者簽訂《購房合同》前可以要求查詢房屋產權情況,業主出售房屋時有義務提供真實房屋產權信息,中介機構有義務核實房屋的產權信息。本案,賣方C先生隱瞞了查封的情況,D先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賠償的主張。
“黑中介”涉嫌欺詐,導致交易無法完成
律師點評:
消費者購買房屋時要選擇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可以通過住建等政府主管部門、房地產中介協會查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的情況,交易資金除訂金外其他部分最好選擇辦理資金監管。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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