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自願全款給我買了房子,如果分手了他有權收回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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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心思就要不得,他都自願給你全款買房了,咋不全心全意陪他走到底[打臉]


慕涁


如果這個房子是你男朋友以結婚為目的給你買的房子,不能簡單認為是贈與,應該認定是彩禮。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我認為還是好聚好散,雙方協商為好。



馬律師1959


關於房產,我有話說!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力的惟一合法憑證。

無論你男朋友是否出軌,這個房子只有你有權利對其做出法律範圍內的決定。你男朋友沒有權利收回!

不過,對於你男朋友是否出軌,你並沒有證據,只是懷疑,一段感情不易得,不能因為猜忌而遭到破壞,應該坦誠的和他談談,且行且珍惜吧!



精彩演說家


但凡是三觀正一點都人都不會提這樣的問題,現在這社會已經是個病態了。你們還沒結婚他就送你房子,這麼超級貴重的物品你也想都不想就收了,收了不說你就已經考慮分手的事情了。你這人三觀有問題啊。

還一個問題房子寫你的名字,法律上是不用還的,如果分手這房子還是不要得好。



木頭人不會講話


好像根據最新婚姻法規定,男方是全款買的房子就算是寫的你的名字,他也有權收回這是其一,再一個就是你問題中的“貌似”

婚姻不是兒戲,要有確鑿的證據來證明他“確實”出軌。再一個就是你連感情中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嗎?出軌的事暫且放一邊,再沒有確鑿證據的時候你就已經想到了房子的歸屬問題?! 你知道他是愛你的為什麼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呢、要是找到了確鑿的證據,即使是過不下去了,到了夫妻財產分離的問題也是他有愧與你。我相信他不會讓你淨身出戶。

感情需要的是呵護而不是猜疑、房子只是個住所,你是選擇跟房子活一輩子,還是跟你老公活一輩子,想想吧。


歪妹兒侃動漫


您好!可以不給他房子。因為已經辦理了房產登記,而且上面只有您一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這種情況叫贈予已經完成。當贈予已經完成,一般情況下是不可撤銷的。

但是您要注意兩個方面:1.要防範這個贈予是附條件的,而這個條件又是您做不到的。如果是附條件的,當條件無法實現,是可以撤銷的。2.對分手的過錯進行取證,比如微信記錄,錄音錄像等。但是要注意安全。

男方如果起訴的話,能否要回房子是要看雙方各自的取證和訴訟策略的,這個要看具體情況。純粹從法律分析上,有一定的難度。


房產律師王


樓主好,不看其他評論大概都曉得會咋說你。以你的情況,現在如果賣的話,是沒有問題的,而且他也管不著你,不過後面就要恭喜你,除非你帶著所有人消失,退給別人都還好,不退那後果就嚴重了。小到叨擾不斷,大到洗白,你得掂量哈後果。這種錢你要想拿,那就得承擔後果,而且做好一輩子挫脊樑骨的準備。



錯過貓的魚


如果棍氣,人連同房子一起甩了。

人走了,還住著他給買的房子,你就沒一點慚愧?再說,婚內出軌,女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不是男人抵擋不住外面誘惑。當他發現外面有個異性沒有帶給他壓力,某些方面,讓他放下防備,從中得到滿足。他才有出軌的舉動。

男人如果在女友,老婆那裡得到無限滿足,是不可能在外面胡搞。因為他的腎沒那麼強大。

再說,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舊社會,擁有幾房姨太太,是福貴的象徵。姨太太多,意味著子孫多。古時候多子多福,只有有錢人有權人做得到。因此,男人無貞操一說。而女人則不同。女人只能從一而終。有N次婚姻,N個男伴,那個女人就是人盡可夫。與娼婦何異。

說穿了,你並不重視感情,你在乎的是一套房子。你巴不得他出軌。如果有感情,應該在辦理房產證時,寫兩人的名字。看來你的心機很深。過去人們同情,是因為女子是弱者。現在,應該提防利用男女關係謀求不正當利益。好多女性正是利用男性粗心大意,敲詐勒索,不勞而獲。


化外萬民胡少峰


從你問得這個問題就有很大的問題,先不不說你們結婚沒,一個潔身自好的女孩,在沒有確定結婚,是不會要男朋友貴重禮物的,平心而論你自己全款買的房子,和男朋友分手了會給男朋友一半嗎?沒事多看看婚姻法律,既然有想法就自己多研究婚姻法,萬一哪天找到一個漏洞你還能鑽一下[我想靜靜][我想靜靜][我想靜靜]


用戶2783588589246167


第一,婚前財產若是雙方出錢購買,那麼屬於雙方所有,無論房產證是否有對方名字。相反若是單獨一方全額購買那麼屬於購買一方的,無論房產證是否有購房人名字。

第二:若是男方全額購買房子,簽訂了贈予協議那麼房子就是女方的了。

婚姻財產法已經改了。不在已房產證為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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