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11歲女友戀愛,被其家人反對,長春32歲男子當街砍死母女二人, 你怎麼看?

謝京瀚


男人太沖動了!女孩媽媽肯定說話也特別難聽。我比老婆大了13歲,她23的時候和我在一起,懷孕後見的她父母。我特別緊張,怕他父母生氣拆散我們,做足了準備。但她爹媽懂事,沒什麼意見和苛刻條件,現在一年多過去了,她是個24歲的媽媽,我是個合格的爸爸,她父母是合格的岳父岳母。對事情的處理方式不同,結果是完全不同的


你咋就那麼皮


首先,雖說愛情沒有界限,但21歲花季少女愛上了32歲的油膩大叔,真的未必是真愛,通常不是缺乏物質就是缺少父愛。由兇手殺了母女可以看出應該是受害女孩沒有爸爸,所以不排除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造成的悲劇。

其次,女孩的媽媽估計反對的較為強硬,甚至可能有過激的言行,激怒了自尊心扭曲的犯罪嫌疑人。這告誡我們,表達觀點一定要適度,不要只圖痛快,最終結果可能是兩敗俱傷。

最後,相愛容易相守難,殺人者應該明白愛情也許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結合必須要考慮家長的意見,他不該有執念,更不該報復,我們的家庭教育缺失造成了很多人成年了還不懂如何與他人溝通,如何接納和包容別人的不同意見,這無論對本人還是他身邊的人都是非常危險的。


學業規劃導師李鴻亮


極端事件都有預兆,以常理可以規避或有所作為。

第一,知子莫若父,知女莫如母。子女的性情,父母必然瞭解,見微知著,就應該有警覺,斟酌一下應對策略及防範;

第二,顯然,男子32,女子21。兩人都是成年人,婚戀自由,家長不該干預。事實上,干預兒女婚戀的結果,無外乎三點:破壞兒女的幸福或損害親子關係,釀成極端事件。

第三,父母有暴力傾向,即以“身教”塑造出來的一個具有“暴力傾向的兒子”,這樣的人易走極端,而干預婚姻成為“壓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第四,嚴管出逆子!大數據顯示,少年犯中有六成是“嚴管出來的”!


張鐵軍158


愛情是付出不是佔有,真的是真愛就不會把女友砍死,砍一刀?砍很多刀,本身就是一個證明!愛屋及烏,理智的去愛,去感動女朋友的家人,反正現在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太多,畢竟談戀愛不能用測謊儀!只能說眼睛擦亮點,這年頭一個不慎,引狼入室,害人害己!反對對女人下死手,好聚好散就得了!人生而不易,生活不易,尊重生命就是善待自己!逝者安息吧!


世態炎涼人情薄如紙


這是犯法的,未成人不懂,這男的應該判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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