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事”訴正義 “評理”化糾紛



“說事”訴正義 “評理”化糾紛


●本報泰寧記者站 陳 靜

“這事你們管嗎?不管我就到上級部門去反映!”3月11日,兩名50多歲的婦女氣沖沖地闖進泰寧縣信訪局。

“請坐下喝杯水,慢慢說。”信訪局工作人員肖劍一耐心安撫來訪者的情緒,坐定之後,她們開始“倒苦水”。來訪者是農貿市場的老租戶,由於市場管理承包方將其中幾個新建商戶棚租給他人,造成老租戶的店面縮小,無法經營。

看似一件小事,但對她們來說店面是生計的依靠。

第二天,縣信訪局召集市場監管和市場承包方負責人、當事人、評理員,在“評理室”開展現場評理。會上,評理員採取折中方案,說服了市場承包方以同等價格將商戶棚租給老租戶,顧及了雙方利益,簽訂了租賃協議,老租戶們終於如願以償。

“第一次參加這樣的評理會,讓我們有面對面交流的機會,工作人員也在現場給出答覆,評理室裡好評理,很好!”信訪人會後滿意地說。

這是縣信訪局為更及時、高效、源頭化解信訪矛盾糾紛,通過“評理+”模式,充分發揮第三方聽證和評理員作用,辨明是非,定紛止爭,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自去年10月起,泰寧縣建立了縣、鄉(鎮)、村(社區)三級“信訪評理室”,從各單位工作人員、律師、基層“兩委員一代表”、老黨員、鄉賢等層面中,挑選出政治清白、業務熟悉、熱心公益、公平公正的“評理員”。

截至目前,已確定縣級評理員50人,鄉(鎮)評理員180人,村(社區)評理員1170人,建檔立卡,創建評理員庫,實行動態管理。

陳婉珍是杉城鎮的一名普通幹部,通過自願報名、選拔的方式,於去年10月當上評理員。“在評理室裡我們說話都很接地氣,及時把群眾的‘火’降下來,群眾接受度高,通過這種評理模式,我們調解的效率更高了,越級上訪的也少了。”

之前,群眾有訴求,一般是由信訪工作人員接待、登記,然後將信訪件轉給相關部門,再讓相關部門作出答覆或告知,信訪人只能在家等待相關部門或鄉鎮的答覆書。而現在,多數由縣或鄉鎮評理室牽頭,將信訪人和有關單位負責人、評理員等一起請到評理室,大家面對面交談,進行面對面調解。“評理室”對群眾諮詢、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登記,事事有著落。

不僅如此,信訪局還開設了線上評理平臺,推動線上調解評理,群眾在家用手機或電腦就能反映訴求和線上調解,以更加便捷的方式化解糾紛,保障疫情期間信訪人的健康安全。

春風化雨於無形,一枝一葉總關情。泰寧縣始終把化解群眾利益訴求放在首位,創新信訪模式,確保信訪人合理訴求得到就近回應、就地解決,處理意見獲得及時反饋,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問題不上交”“最多訪一次”目標。


編後語:

“評”是“講評”的評,“理”是“道理”的理,所謂“評理室”也就是講理、評理的意思。精挑細選的評理員是普遍公認的品德高尚且有較高威望的人,他們化解矛盾、調解糾紛有經驗、有辦法,更能夠以理服人,化各種矛盾糾紛於無形,從而促進基層農村更加和諧穩定,他們的出現將引導基層群眾崇德向善、向善向上,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鄰里更和諧。推動鄉村振興發展,形成鄉風文明的新風尚,我們需要更多的“評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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