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堵路阻工強迫交易 父子倆均獲實刑


湖南平江:堵路阻工強迫交易 父子倆均獲實刑

近日,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強迫交易案,以堵車、阻工方式強迫交易犯罪的鄧某父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八千元、三千元,並追繳違法所得。

2019年1月份,湖南某市政工程公司經招投標,承建了平江縣童市鎮的某村部小學項目。2019年3月4日,公司施工隊開始進場施工。

2019年3月11日,施工方事先與梅仙鎮某水泥店口頭約定,由該店負責工地的水泥配送。當天,該水泥店到工地上配送水泥時,被鄧某甲發現。隨後鄧某甲駕駛剷車攔截水泥店的貨車不準其卸貨,迫使施工方答應購買自己的水泥,之後工地上的水泥均由鄧某甲配送,共配送水泥金額16960元。

2019年3月16日,因施工方購買了何某某的砂石,鄧某甲隨即駕駛自己的小車堵在工地進出口,逼迫施工方必須要購買自己的砂石。3月20日,鄧某乙在未徵得施工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一車石頭強行倒至工地,後施工方被迫向其支付貨款2163元。

2019年3月27日晚,鄧某甲在未徵得施工方同意的情況下,讓鄧某乙拖了一車砂石強行送至工地,並將施工方請的送砂車堵住,不准他人卸砂,將工地大門堵住,迫使施工方購買了自己送的砂石,該車砂石價值6700元。鄧某甲父子堵門導致工地停工一天,造成工地損失1萬餘元。

2019年3月29日,鄧某甲在未徵得施工方同意的情況下,讓鄧某乙拖了一車石頭送至工地,施工方不同意接收、鄧某乙便駕駛剷車準備將石頭強行倒至工地,施工方被迫報警,民警趕至現場後將鄧某父子制止。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施工方出具意見,對鄧某甲父子予以諒解,不要求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鄧某甲、鄧某乙以威脅、阻工等手段強攬工程,情節嚴重,兩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部分犯罪事實屬共同犯罪,鄧某甲、鄧某乙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屬主犯。兩被告人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屬坦白,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對兩人可以從輕、從寬處罰。綜合以上情節,平江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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