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違反勞動法,為何還有這麼多企業“獨鍾”?

  996工作時一度被推上熱搜,馬雲也曾經倡議過“996工時”,隨後很多的互聯網企業都紛紛的加入行列。究竟是什麼魔力讓他們紛紛冒著違反《勞動法》,還情有獨鍾?996工時究竟哪裡違背了法律的規定?接下來又將何去何從?


996違反勞動法,為何還有這麼多企業“獨鍾”?


  一、996違反勞動法工作時間的規定

  首先我們要了解下,什麼是996工時?所謂996,是指工作日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晚上休息1小時(或不到),總計10小時以上,並且一週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而996很明顯涉嫌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但是為何很少有企業遭到罰款或者舉報?因為加班!加班成為常態,企業規避風險利用加班,增加了實際的工作時間。雖然說,法律規定加班不加班屬於勞動的選擇權利,但是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處於弱勢群體,因此很多時候選擇權不在勞動者手中,而牢牢地攥在領導的“嘴裡”。

  二、為何996工作時間如此受歡迎?

  1、企業生產的壓力。我們都知道企業要生存,必須要加大生產的力度。而很多小微型企業為了控制成本,在不招聘其它人員的情形下,利用勞動者的加班時間壓榨生產力。除此之外,互聯網企業也競爭壓力大,因此加班成為了常事。

  2、 企業節約人員成本。很多企業都是增加工時不增加人。企業為了減少人員的開支,在增加工作時間的前提下,繼續壓榨勞動者,但是其增加人員的成本更高,因為新增人員每月要投入保險、公積金、崗位績效等等。

  3、倡導加班或者變相的加班,企業受益很大。從前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加班能夠省開支,同時增加產出,用最少的錢做更多的事情。因此企業在其中是受益最大的。目前還沒有企業敢真正實行996,只是變相的加班,因此目前對於企業沒有處罰。

  總結:從勞動法​來看,996工作時不符合規定,突破了法律規定的邊界。未來將演變成加班時間的補充,那麼受到損害的就是勞動者,無論是對其健康還是家庭的穩定,都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因此希望儘量能夠出臺相關的制度,調整好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工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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