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東營籍旅居海外朋友們

溫馨提示 | 致東營籍旅居海外朋友們


01

溫馨提示

——致東營籍旅居海外朋友們

各位東營籍旅居海外的朋友們:

自新冠肺疫情發生以來,大家時刻牽掛家鄉的疫情形勢,共同為東營的抗“疫”鬥爭貢獻力量。

當前,東營保持了零疫情的良好局面,但形勢依然嚴峻,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無論大家身在何處,我們始終牽掛著你們冷暖、惦記著你們的安危。確保每位海外東營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我們最大的心願。在此,我們叮囑大家努力做到:

居家保護好自己。國內的防控經驗證明,居家是最好的防護。請各位旅居海外的同胞們做到少出行、不串門、不扎堆、不聚集,主動做好居家自我防護,如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症狀,要及時就診。確需外出時,請您佩戴好口罩、時刻注意手衛生、與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離,回家後及時做好消殺工作。

減少流動,降低感染風險。大量實例表明,長途旅程交叉感染的風險極大。如無特殊情況,請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流動,少一些感染風險,少一些親朋擔憂。若遇到困難,及時聯繫當地僑團或使領館。

主動申報,築牢防疫戰線。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請儘量減少出行。若您因特殊情況確需回國返鄉的,請您主動提前向常住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或國內戶籍所在地報備基本信息、健康情況、回國行程、國內聯繫人等信息。返程途中,請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儘量採取請親人朋友接回、專車接送等形式,途中不要到人員密集場所。

同氣連枝,珍重待春風。無論身處何地,我們始終心手相連、深情守望,祖國永遠是你們最堅強的後盾。讓我們攜手並肩、團結一心,共同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祝願大家吉祥安康,諸事順遂!


東營市委疫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3日

02

防控建議

世界衛生組織已將新冠肺炎疫情全球風險級別上調為“非常高”。因此需要每個國家、每個人共同攜手,努力抗擊疫情。以下防控建議請查收:

1、持續關注當地的疫情變化,按照所在國家和地區防控傳染病的法律法規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積極配合當地政府開展疫情防控,落實好防控措施。

2、密切關注我國外交部、中國疾控中心等官方機構網站,瞭解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和健康提示。

3、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一是要保持良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多飲水,經常換洗衣物。外出回家、飯前便後一定要洗手;接觸可能被汙染的物品後必須洗手,或用手消毒劑消毒。

二是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廂式電梯、室內公共場所等密閉環境時,應正確佩戴口罩。

三是保持居住環境清潔,建議每日通風2~3次,每次30分鐘以上,通風時注意保暖,防止著涼。

四是集體用餐時,儘量避開就餐高峰,減少與他人近距離接觸。

五是接待外來人員時,雙方均應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儘量不握手,不擁抱,注意保持2米以上距離。

六是儘量避免聚餐和到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活動,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地方,如影劇院、酒吧、網吧、商場、車站、碼頭、展覽館、博物館、公共浴池、溫泉等。

七是不隨地吐痰,打噴嚏或咳嗽時用手肘或紙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觸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時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垃圾箱內。

八是如與他人合租住所或借住在別人家裡,要觀察有關人員有無發熱、就診等異常情況。

4、若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不要帶病工作、學習,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及時就近在當地醫療機構進行診療,並告知醫務人員相關接觸史。就診期間儘量不要觸摸就診環境中的相關物品,儘量避免下意識地觸摸自己的口、鼻及眼部。

5、在疫情流行期間,不要恐慌,除非必要,儘可能不要外出旅行,嚴格按照當地及我國駐外使館的相關建議和要求進行國際旅行。如果成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應取消旅行或旅遊安排,就地進行隔離醫學觀察。

03

海外來東營怎麼辦


海外入境中國要隔離觀察嗎?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各地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來自於疫情嚴重國家和地區人員入境後採取有關檢驗檢疫和防控舉措,如測量體溫,實施居家或集中觀察等。這些做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既是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也可以有效阻止疫情跨國傳播,對中外各方的疫情防控來說都是有利的。


對外國人的防控措施和本國公民一樣嗎?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對外國公民和本國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地執行相應措施,會充分顧慮到當事人合理關切,尊重他們的宗教和風俗習慣。入境後,所在社區將提供必要保障和協助,幫助解決好生活方面實際困難。


出入境人員怎麼進行健康申報?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所有出入境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申報,海關在口岸對申報內容進行審核,嚴格排查有沒有症狀,有沒有在14天內到過疫情發生的地區或者是國家,以及有沒有接觸史。申明卡翻譯成了十種以上的語言,並且專門開發小程序,出境人員在到達口岸之前就可以使用手機來進行填報,生成二維碼,在口岸掃碼驗放,實現“網上報,碼上通”。


出入境環節怎麼防止疫情從境外輸入?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對所有出入境人員嚴格實施“三查、三排、一轉運”。“三查”是百分之百查驗健康申報,全面開展體溫監測篩查,嚴密實施醫學巡查。發現有症狀的,或來自疫情較嚴重國家和地區,或接觸過確診、疑似病例的,嚴格實施“三排”:流行病學排查、醫學排查、及實驗室檢測排查。“一轉運”是對“三排”中判定的確診、疑似病例,有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落實轉運、隔離、留觀等措施。


國際航班會有什麼防控措施?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加強航空器、機場通風消毒,做好出入港旅客體溫檢測,加強包括機組、安檢人員在內的一線人員個人防護和健康管理,及時發佈針對航空公司和機場的防控指南等。針對當前部分國家和地區疫情蔓延的情況,民航局制定了分區分級差異化疫情防控措施,綜合所在國或所在地的疫情形勢、航班運行特點等多個指標,區分航班運行風險,實施差異化管理,做到精準防控,精細施策。

04

法律風險提示


現在居住國疫情形勢嚴峻,是否應該回國?

根據國內疫情防控規範和實踐經驗啟示,傳染病防治應以預防為主。居家是最好的防護,流動是最大的風險。目前青島等地已有輸入性病例,可見乘坐飛機、高鐵、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極易發生新冠病毒交叉感染。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對傳染病防治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治結合、分類管理、依靠科學、依靠群眾。


回國前,有哪些注意事項?

回國前提前向常住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或國內戶籍所在地報備基本信息、健康情況、回國行程、國內聯繫人等信息。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回國途中,有哪些注意事項?

回國途中、回國後,請務必佩戴口罩等防護品,減少觸摸公共場所物品,與人交流保持距離。

若已出現感冒、發燒、呼吸道感染症狀、腹瀉等症狀,建議前往當地醫院及時就醫,若確需返回中國的,要全程做好個人防護,避免與他人接觸,主動進行健康狀況和行程報告,並配合機場安檢人員、疫情防控人員檢疫工作。

對於瞞報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應當屬於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確診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上述三種人的密切接觸者,不報告、不就診,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將可能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對拒不佩戴口罩,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將涉嫌妨害公務罪。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抵達國內後,有哪些注意事項?

在主動報告相關情況後,要自覺接受集中醫學觀察,自覺執行人民政府發佈的命令、決定。

對於拒絕接受集中醫學觀察,將可能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發佈的命令、決定的,將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可能將觸犯妨害公務罪等罪名。

相關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不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在網絡上傳播未經證實的疫情信息,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身處國外,獲取信息渠道較廣,國外言論無法辨別其真實性,在沒有驗證後轉發,存在風險。萬一造成嚴重後果,法律責任重大,因此大家需選擇通過官方渠道獲取信息並審慎發表朋友圈意見以及轉發相關信息。

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疫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掌上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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