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算公攤面積,按照室內面積算,房價會下降嗎?

劉世好


公攤面積是真實存在的,具有物理屬性。只要是樓房,就一定有樓梯或者電梯,這部分就屬於全體住戶所有,屬於公攤面積範疇,如果公攤面積全部取消了,2樓以上的人該如何上樓呢?全部當蜘蛛俠,爬牆嗎?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公開面積不可能取消。

我們再仔細閱讀一下文件的名稱,“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從這個名字我們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為了工程建設的明確性、規範性,為了避免公攤面積的濫用,強調套內面積實際用途,對工程建設提出的要求。這與公攤面積是否取消或減小並無具體關聯


朱買房


想要回答這一問題,我們還需瞭解以下兩個問題;首先公攤面積是有李嘉誠在大陸的產物;其次我過內地由各地政府主導行政文件只有重慶是按照室內面積進行計算,這屬於城市政府的事權,合法合規,也符合現實情況;

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針對這一問題進行論述: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2019年2月18日發佈了一份關於《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

其中第10項,是《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全文有3.1萬字。

該規範的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正如住建部所說,這些規範是由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的,也就是說,它們主要是一種設計規範。

其實,根據住建部2016年11月發佈的(建標[2016]166號)文,上述規範是要求以國家標準的要求來編制或修改的,如果它們獲得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則可能上升為國家標準予以頒佈實施。

也就是說,如果規範、標準得以頒佈,以後向開發商買房子,將以套內使用面積計算房價,而不是現行的以建築面積計算房價,一腳把討厭的公攤面積踢了出去。

聽上去是不是很美好?

但規範是規範,標準是標準,要全面實施,還得修改法律法規。

二、套內建築面積(也稱為套內使用面積)與建築面積計價,有什麼不同?關鍵區別在於,建築面積包括了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簡稱為公攤面積),而套內面積不包括。

公攤面積包括哪些?根據2000年8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1-2000),可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即公攤面積為:

1、 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物業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為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2、 每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為牆體面積水面投影面積的一半。

也就是說,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管道井、電梯間等公共設施的建築面積,構成了公攤面積,與套內面積一起計入商品房銷售面積。

如你所知,我國所有住宅小區,小區內道路(還有些小區外道路)、綠化,以及小區建築的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管道井、電梯間等公共設施,全都是開發商投資建設的。這些成本必然要分攤到整個小區的建設成本里,也就是,計入房價裡。

如果把公攤面積一腳踢出去,只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會發生什麼情況呢?

第一,房本上的面積是實打實的面積,套內面積多少,就實得多少,充分滿足了人民群眾買70平方米得70平方米的迫切願望。但是,這純粹是心理層面的YY。

也有朋友關心,改為套內面積計價,會不會導致房產面積“縮水”?不會。即使以後都按套內面積交易,也會是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二手房還是按建築面積計價;而買新房,同樣的房子,原本房產證是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現在房產證上只有70平方米套內面積,你並沒有吃半平方米的虧,因為實際的使用面積一直是那麼多。

第二,單價大幅“上漲”。公共設施的成本要計入建設成本,公攤面積雖然不在套內面積裡,但成本必然要轉嫁到套內面積裡。也就是說,一套房的總價不變的情況下,這種計價方式的改變,會帶來單位建築面積的價格上漲,而且是大幅上漲。

100平方米建築面積,假如轉換成套內面積是70平方米,那這70平方米套內面積的價格就要遠高於10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價格。但房價的這種“上漲”,只是計價形式的轉換,總價不變。而買房子,總價才是最重要的。目前決定房子總價的因素,不是計價方式,而是供求關係。

總而言之,計價方式的改變這一因素,不會帶來房子銷售總價的改變;而你所得的房子,真正的使用面積,既不會多出一平方米,也不會少於一平方米。公攤面積該怎麼樣還怎麼樣。

在修改法律法規以前,各地應該仍然會維持現有的住宅銷售面積計價方式,亦即個別城市外,還是按建築面積交易。

第三,必須出臺一批配套政策規定。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管道井、電梯間等公共設施被踢出去了,不在房本里了,但它們的產權、使用、管理和收益權等的界定,必須另外出臺規定,否則就亂套了。

而事實上,社會輿論對房子計價方式的不滿,其實是對公攤面積本身計算方式的不滿,是對公攤面積權利義務模糊的不滿。公共設施產權、責任、義務等未有更清晰界定的前提下,將房子以建築面積計價改為以套內面積計價,不但無助於解決這種不滿,反而可能會放大這種不滿。

另一方面,住宅交易以建築面積計價的城市,如北京,要求開發商在合同裡同時載明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在產權證上同時載明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已經給予了產權人應有的知情權。改變計價方式,不過是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的區別,買房人並沒有得到更多的實惠。

第四,改用套內面積計價,將來交房地產稅會不會更少?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建立後,房地產權屬管理系統與稅務系統聯網,未來按套內面積還是建築面積徵收房地產稅,並無定論,並不會因為按套內面積徵就更少——稅率才是關鍵。

綜上,其實無論各種計算方式,總價是不會降的,不過是另一種方式的表現而已,我個人認為房價和政府政策及市場經濟是密不可分的,取決於各地經濟的差異。當然還和個人生活方式有很大關係。大家都想住城市,不漲才怪,反之亦然。


老生談土木


別慌!不會影響房價漲跌,不會帶來資產縮水

榮城地產置業經理 餘健恩

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公佈的一項新規徵求意見稿引來關注,其中一條明確提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意味著不再有“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的公攤面積,人們在欣喜的同時也心存疑惑——買房一族擔心,公攤費用會加在套內單價上,導致房價上漲。有房一族也在算賬:比如,以前按建築面積買的,將來賣掉只能按套內面積?單價怎麼算?增值稅豈不嚇死人?針對這些熱點疑問,羊城晚報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和業界人士,他們紛紛表示,擬出臺的新規並不會對房價造成影響。

A.房價總體不受影響

“羊毛出在羊身上?”準備購房的餘小姐擔心,取消公攤面積後,公攤費用會加到套內的單價上。

廣州克而瑞首席分析師肖文曉認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交易是好事,讓老百姓只為實實在在的住房面積買單,不再讓不良售房者有渾水摸魚的機會。必須強調的是,按照套內面積計算,雖然用來計價的平方數少了,但這不代表房屋的總價就會降低,價格始終是由供求關係決定的,計價方式變了,單價的變化最終會體現在套內面積上。執行新規的結果,必然是名義房價全線上升,但這和房價真正的漲跌無太大的關係。

地產經濟學家鄧浩志分析,公攤面積在華南地區爭議並不大,至少廣東很少,一般情況下是80%到85%的實用率,這方面爭議較大的是華北及更北的地區,因為天氣及建築形式的差別,會造成一些爭議。而這個政策在廣東已經不是新鮮事物,以順德為例,早已經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十幾年時間,總體上並沒有產生什麼影響,政策沒改變供求關係,不改變成本構成,不影響建築設計。

“房子是一套一套賣的,不能按單價隨意選擇面積大小,隨意進行拆分合並買的,所以不會因為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就便宜了。”在鄧浩志看來,目前的不動產登記證中建築面積、套內面積都有標註,已經很清晰了。

B.現有資產不會縮水

也有市民擔心,以前按建築面積買的,將來賣掉只能按套內面積,單價怎算?到時增值稅豈不嚇死人?房產面積的新舊算法不同,如何能保證之後房產交易公平成為有房一族的關注焦點。

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江瀚表示,無論是公攤面積還是使用面積,這兩個面積計算只是對房產單價產生影響,對房產總價影響並不大。他舉例,比如原來100平方米的房子售價在400萬元,每平方米的單價大概是4萬元,但是實際上這個房子的使用面積只有70平方米,住建部的意見實施後,房子總價其實是不變的,但每平方米的單價可能會摺合成每平方米約5.7萬元,總體來說,並不會影響大家的實際財富。

江瀚說,對於已經辦過房產證的老房子來說,一般情況下房產證上都會寫明建築面積和實際套內面積,所以交易時,只要根據實際套內面積進行交易即可;如房產證上沒有寫明套內面積,相信房地產部門也會在交易過程中對此進行一個明確的界定,對大家的日常生產生活不會有明顯影響。

C.短期內或難落地

住宅建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意見稿關於取消公攤的規定真正落地,可能至少還要三五年時間,目前也暫不確定是建議標準還是規定強制標準。

據業內人士稱,從意見稿內容看,政策涉及住宅、商業、工程建設等多個方面,包括全裝修交付等多項內容,5年內實施落地可能性非常小。

此外,意見內容實施落地還需考慮配套細則,需要找一個比較公平、穩妥的方式進行計量、轉換。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解讀稱,如果出臺套內計價模式,需考慮之前已經入市的項目如何銜接,上述文件系徵求意見,距離正式文件還很遙遠。

取消公攤各地實施情況

重慶:已徹底執行17年

在國內,按套內面積賣樓執行得最徹底的是重慶。早在2002年,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明確規定和要求。

該條例於當年8月1日施行,宣告重慶在全國率先強制施行商品房銷售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政策,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商品房交易金額5%~10%的罰款。

廣東:探索施行“雙軌制”

在廣東,順德早在2000年4月就出臺政策規定,凡是新批准預售和確權的商品房,均實行按套(單元)內建築面積計算房價,每個單元應分攤的公建面積不予計算和記載。

不過,2014年,順德出臺政策規定:繳納房屋契稅標準從套內計價變成建築面積計價。自此以後,開發商售樓開始採用“雙軌制”,買賣合同在“商品房的價格”這一條款上不僅僅有按套內面積計算的單價,還增加了以建築面積計算的銷售單價。

2007年10月1日,廣州市則在全國首次提出小區共有建築面積不再分攤到戶,即取消了現有房產證上的“公攤面積”,市民買樓只看套內面積即可。據觀察,目前廣州實行的是按建築面積賣房、銷售合同中標明套內面積的“雙軌制”做法,產權證上也分別列明套內建築面積、共有分攤面積、單元總建築面積,以方便換算。


唐豆痘


房價肯定不會降,單價反而回升

打個比方:100平的房子單價1萬,總房款100萬元。按目前一般房屋得房率75%來算,實際套內面積75平。如果開發商還買原來總房款,單價變為1.33萬。

實際目前想在開發商也是整體測算總成本之後,則合成的每平方米單價。至於最後折算的平方米單價用實際的套內面積還是目前這種測算方式的平米數,實際上意義不大。

所以對於開發商來說,您消費者想用哪個方式算您覺著舒服,我就用哪個算。反正我想賣的總房款是一定的。


國貿大呲花


如果只算建築使用面積不算公攤面積,房子價格是不會降的,而且肯定不會降,房子還是同一個房子,只是面積換了一種說法而已,這有什麼區別呢?房子的價格與當地人口多少有關,跟當地的人均收入有關,跟當地的經濟發展有關,跟小區的環境有關,跟周邊的交通設施有關, 跟有沒有好學區有關?這些才是決定房子價格的因素,面積只是一種說法,如果不要公攤面積,只不過是整套房子的面積說法變小而已,但是單價一定會漲上去,所以一套房子的總價還是一樣的,換湯不換藥。

個人覺得,如果現階段中國的房價要下降的話,只有政府出臺不允許炒房,才有可能把房價壓下來,讓那些有多套房子的人多交稅,這樣的話,多餘的房子才會空出來賣給那些剛需的人,只有這樣,中國的房價才會跌,除此之外,本人覺得沒有任何降價的可能


賣房子的飛叔


不但不會降,還會漲,套內面積唯一的好處就是,明明白白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錢,買了多少面積,而不是拿個筆算出來的數據,到最後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實際面積。


鄭州房產百事通


您好,不算公攤面積了,應該是隻會漲價,不可能降價。只是算法不一樣了,開發商為了利益平衡,肯定會漲價。


瀋陽律師王永遠


中國只有一個城市是按照套內面積賣的,但是你想剝了皮的核桃貴還是沒有剝皮的核桃貴,一個道理,羊毛出在羊身上,變相收費,


民事權利


羊毛出在羊身上


小建7777777


即便不會下降,起碼買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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