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公司找不是公司的人註冊成企業法人?

蘇杭嘉


公司作為現代社會最普遍意義的組織,法人是該組織的最直接的負責人,公司有法律問題第一找的是他,公司申請破產第一責任人是他,就是公司出了問題首先要找的人,而受益人雖然與法人有關,但並不是有直接同等關係的,比如很多法人的股權並不是最多的,股權最多的那個人也並不一定是公司權力最大的那個,所以很多出資本有最終決策權的那個人並不一定是法人,法人在更多情況下,成了當權者的擋箭牌,幕後人的前臺…


宮飛飛飛


不願意做法人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不願意承擔民事責任法律風險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經營的話,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高級的管理人員會有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2、不願意承擔行政責任法律風險《民法通則》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①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②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③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④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⑤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⑥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3、不願意承擔刑事責任法律風險法定代表人可能觸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詐騙罪、侵犯知識產權罪、擾亂市場秩序罪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二)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三)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四)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五)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六)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大勇炒股日記


企業法人作為法人企業的對外事務代表,具有法人企業經營範圍內正常業務的對外代表權,是很多法人企業對外法律活動的參與者,這個參與不一定是親自參與,更多情況是以簽章的形式出現。所以說,法人企業在外觀上的第一責任人就是企業法人。找不是公司的人註冊成企業法人,主要還是為了逃避內部人相應的法律責任,事情幹了、利益得了,風險又不承擔,“刀切豆腐兩面光”。


財看天下


因為企業大了,不想一起吊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