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和劉先生本是一起長大的同窗,大學的時候讀的是同一個專業,恰巧還被分進了同一間宿舍。
畢業前夕,兩人談起了夢想,回想起那段時光,郭先生仍覺得歷歷在目:“啊劉說他一直想創業,但是家中不支持,想走‘先斬後奏’的路,幹出一番天地再跟家裡說···”他一遍翻看著相冊,颯爽的笑顏與過往的一幕幕如同跑馬燈般重現眼前,他始終不相信阿劉會這樣,他內心拒絕著,但是事實總是擺在眼前。
“大學四年,他一直在規劃,我經常在宿舍見到他在搜索如何創業,為了研究資料,甚至自己省下飯錢買了臺小型打印機把資料都打印下來,我們要用的時候都大大方方地允許,還經常說‘要打印,找劉哥’。畢業後,他在籌錢,準備走創業路。兩年前,他說還差點資金,我就借給他了····沒想到····現在電話也打不通了,他以前住的是租的房子,房東說他很早就搬了,去哪兒不知道···”
郭先生一邊嘆氣,一邊拿出當年簽字的借條,“15年的兄弟,現在真的要對簿公堂了嗎····我能怎麼辦?”
財產保全是什麼?
專業化解釋: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易解讀解釋:財產保全,是為防止當事人轉移財產,確保當事人勝訴權益最終兌現而採取的臨時性控制措施。
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可能會轉移財產使案件以後難以執行或給當事人造成損害的,對方當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對其財產進行保全,禁止其財產的轉讓或責令其不能再轉讓財產的。
實踐中,法院也可以主動裁定進行財產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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