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縣一男子無證駕駛還衝卡!罰!罰!罰!

為切實維護興縣疫情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緊扣全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展的“春雷行動”,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興縣交警大隊切實強化路面管控力度,依法查處“涉牌、涉證”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興縣一男子無證駕駛還衝卡!罰!罰!罰!

3月11日,興縣交警大隊在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中,查獲一起無證駕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天11時許,興縣交警大隊城區一、二中隊在副大隊長張斌的帶領下在蔚汾南路益民橋附近集中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時,一輛車牌號為晉AC***F的白色QQ車駛近執勤卡點時,民警指揮其靠邊接受檢查,駕駛人非但不停車反而加速準備逃避檢查,民警遂上前攔停檢查,當民警要求其出示有效證件時,駕駛人張某言辭躲閃,無法當場提供有效證件,後來又說自己忘記帶駕駛本,連連聲稱自己家裡有急事。民警繼續詢問要求其報出身份證號碼,該車駕駛員又稱身份證號記不住,家裡確實有急事,駕駛證真的有,該車駕駛員回答問題時含糊其辭,眼神也有意迴避,民警憑藉豐富的工作經驗,判斷該車駕駛員有無證駕駛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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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民警通過公安網查詢到該駕駛員張某並沒有取得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在事實面前,張某承認了自已未取得駕駛證。但自認為駕駛技術還行,心存僥倖開車上路,視法律而不顧,在發現執勤民警後,欲逃避檢查,幸好被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攔停,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隨後,民警向駕駛員張某詳細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並教育他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不能駕駛機動車上路,通過民警的耐心教育,駕駛人張某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並表示接受處罰,以後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再不無證駕車。最後,民警依法對張某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呂梁公安交警提醒:無證駕駛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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