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自即日起,菏澤取消提取這兩項住房公積金!

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取消自住住房物業費和住宅專項

維修基金提取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各管理部:

為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保障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標準》(GB/T51353-2019)及上級文件精神,經中心研究,通知如下:

一、取消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支付的自住住房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不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範圍。

二、各管理部應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抓好落實,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三、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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