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荣获“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荣获

“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月25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还被市委宣传部通报表扬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省法院宣传部门的大力关心和精心指导下,在市上新闻宣传部门的鼎力支持和悉心帮助下,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法院工作主题,切实增强新闻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强化舆情应对和防范,密切与新闻媒体良性互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自办刊物质量和品位,有效推动了全院新闻舆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金昌中院荣获“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市六五”普法工作优秀单位”“ 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等称号。

下一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将再接再厉,高质量做好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工作,为建设平安金昌、法治金昌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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