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結束後,閉關一個多月的你會“報復性”消費嗎?有何看法?

好好學吧


我基本不會“報復性”消費。

一是收入支出決定的。家庭收支基本相等,年終才略有結餘,沒有這個報復性消費的條件。我每年都會制定年度家庭預算,每月盤點支出時總會比預算多些,腦中有個弦,減少“剁手”次數,把錢花在刀刃上。

二是知道了柴米油鹽醬醋茶不便宜。不能下館子,偶爾叫個外賣解饞,自己琢磨做點好吃的,發現食材並不便宜,但還是比飯店裡便宜不少。現在高速來回不收取過路費,也省點過路費。

三是不追求偽精緻的生活。在我觀念裡,好車、精裝修、好的電子產品確實可以提升生活品質,量入為出為原則。本來不具備買“輕奢品”的能力,非為追求所謂的精緻,買一些華而不實、貶值極快的商品,愉悅感官、空虛內心,還得耗費精力養護這些東西,患得患失。當然,需要這些東西提升個人價值的工作除外,買一些輕奢或好車能帶來很好的效益,這也是錢花在刀刃上。

四是悟出無意義社交的道理。宅在家中,沒有聚餐,渴望社交。隨著做一些看書、高分電影、看孩子、做飯等有意義的事情,發現以後不能參加無意義酒局等社交場合,又費時間又費錢,消耗身體意志。學會拒絕,秉持參加一場飯局必有收穫的道理。

五是明白備用金的重要性。這場疫情以來,對於有固定收入的人衝擊不大,對從事餐飲、娛樂等行業的人衝擊較大。如果沒有3-6個月的家庭備用金,有些人要求爺爺告奶奶借錢,不然真得乾糧就著辣根度日了。

六是網絡購物滿足需求。有什麼超市買不到的,在網上或微信群裡買就行了,能滿足絕大部分人的需求。另外,這次疫情將直播賣貨鑄成了現象級的風口,有些人更喜歡線上購物了。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要說有什麼報復性的,我覺得那就是旅遊了,和家裡人出去玩玩,拍些好視頻、好照片,寫點文章。疫情過後,出去的次數和地點還要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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