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份工資應該怎麼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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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啊,這不是我不像去上班,而是發生了重大事件,無法上班,這個應該單位承擔的,有一些單位,雖然沒有上班,也是足額髮工資的,即使不太景氣的公司也會暫時性的少發一些,過後補回來。


生活還有遠方的詩


2020年2月份工資怎麼算

2020年2月份工資怎麼算

一、2月份正常上班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節放假時間調整為1月24日-2月2日。2月1日、2月2日為法定假日,正常計算工資。

2、隨後《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發佈,根據通知內容,除特殊行業2月10日之前儘量延期復工。在2月3日-2月9日期間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通知》規定,工資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

3、2月10日之後,除湖北省外,大部分地區都已復工,只是仍有部分企業選擇在家辦公,也按正常工資支付。

總結:從2月3日開始上班的職工,無論是在家辦公還是集中辦公,都屬於全勤,是可以拿到2月份完整工資的。

二、2月份部分時間上班

2月份部分時間上班,通常是指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處於停工狀態,2月10日才復工。關於2月3日至2月9日停工期間的工資發放,目前沒有統一的規定。

以浙江省為例,停工、停產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對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的,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

由此也可以看出,2月3日至2月9日停工期間的工資,企業是有一定操作空間的。可以正常發放工資,也可以跟員工協商使用年假,還有企業會選擇後期補班。

三、2月份未上班

有一些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在整個2月都是停工的,沒有安排員工上一天班。

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也就是說,因疫情停工導致2月份一天班都沒上,工資應當正常發放。如果3月份繼續停工,則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深漂大俠


你好,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按照你這個情況來說,二月底才被結束勞動合同,結果本月有效出勤只有2個工作日,這樣的說法肯定是不合理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2月1日-2日延長春節假日,其中2月1日為休息日。

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企業延遲復工,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通俗地講,就是兩倍工資。

政府機構明確規定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9日的,比如上海、江蘇省和福建省,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屬於休息日,工資應正常發放。2月應出勤日為15日,當月計薪日為21日。

政府機構未出臺相關政策規定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9日的,2月應出勤日為20日,當月計薪日為21日。


你是誰的果


我們的工資還沒有發,這幾天想問一下老闆,工作忙,又不記得問了,想到以前10號發工資的,今天已經15號了還沒有發工資給我,我進很生氣,累死累活的幹,還沒有發工資,我心裡很不爽。










我拍視頻養你


肯定不合法,1號2號國家放假,3號到月底如果不是你不去上班,那就算正常出勤


拖祖國的大腿


你好啊,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是小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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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水夫婦


二月份你幹了多少工作?拿去年十二月份的工作量對比一下就是你二月份的工資,如果你二月份一直在家沒工作還是死了拿工資的心吧。


用戶8079168854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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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政法


我在公司上班了,足額髮放,沒上班的,應該就是基本工資吧


偉與綢繆1


這個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還有本人的自身情況,這個看情況而定的。二月底被解除勞動合同首先要看是你個人向公司打的離職後到二月底解除的合同,還是公司辭退了你。這兩種情況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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