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城!信陽息縣全面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又一城!信陽息縣全面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息縣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推進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全面有序恢復

生產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鄉鎮(辦事處)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縣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根據信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推進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全面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實施意見》(信疫防指〔2020〕55 號)和《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信疫防指〔2020〕56 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推進分區分級精準防控全面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續壓實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提升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堅決落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政治責任,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技術指南和措施方案,切實做好基層社區、用工單位、公共服務場所、特殊經營場所、鄉村等重點部位疫情防控,推動疫情防控工作由全面防控向精準防控轉變,由整體防控向重點防控調整。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各單位主體責任,對履職盡責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實、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二、堅決外防輸入

實施“外防輸入”策略,以嚴防境外輸入和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輸入為重點,開展差異化精準防控。

(一)加強入口管理。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在火車站、汽車站、高速下線口、高速服務區設置治安服務站或衛生服務站,對疫情重點地區進入息縣境內的人員和車輛堅持“兩查一測” (即查來源、查是否戴口罩,測量體溫)、掃碼登記,繼續實行勸返等嚴格管控措施。其他地區人員車輛一律放行。

(二) 實施小區和鄉村出入適度管控。強化社區網格化管理,推動防控資源和力量向社區下沉、防控關口向最小單元前移,繼續保留小區卡點,嚴格落實體溫檢測、出入登記等防控措施;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小區;本小區復工上崗人員、車輛經掃碼或登記後可以正常出入;其他人員出入,可組織小區發放由轄區辦事處統一製作的出入證;對無物業住宅小區,要建立網格員管理長效機制,發揮網格員作用,每天排查登記進出人員情況。對鄉村繼續實行網格化管理,本地村民恢復正常生產生活,嚴禁串門、扎堆聚集;繼續保留村口卡點,重點針對外來人員做好排查、登記、體溫監測和跟蹤管理。全縣居民和擬來息人員可通過支付寶中“豫事辦”小程序申領和出示健康碼。健康碼“綠碼”為無風險人員,體溫測量正常,可正常出行和復工。鄉村幹部要協助外出人員申領健康碼,對不會使用健康碼的外出人員,自行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經行政村(社區)審核通過,加蓋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公章即可,無需辦理《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報證明》等其他手續。

(三 ) 強化重點人員管控 。一是防境外。所有境外入息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和中國公民),依法實行無差別管理,嚴格落實檢查檢疫措施,落地入境即實行集中隔離。實行境外入息人員“雙報告”制度,所有境外入息人員必須如實向所在鄉鎮(辦事處)和工作單位報告旅居史、個人健康狀況,自覺配合鄉鎮(辦事處)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擬入境返息人員應提前 48 小時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鄉鎮(辦事處)主動報告姓名、聯繫方式、旅居國家及城市、所乘交通工具、行程路線、往返日期及個人健康狀況。其中,持因公護照出境的由派出單位負責報告;持因私護照出境的由本人或其親屬負責報告,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要第一時間掌握行程並及時報告。對沒有落實“雙報告”制度,惡意隱瞞旅居史、接觸史的境外返息人員,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鄉鎮(辦事處)要落實管控責任,明確包保責任人,持續保持聯繫,隨時掌握動態。二是防疫區。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原則上一律勸返;對不聽勸阻或私自從湖北省入息的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隔離 14 天措施。三是防進京。重點加強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病患密切接觸者、發熱患者等“四類人員”(含已治癒、已解除隔離留觀等人員)的監管,一律不得放行。

四是防鬆懈。對疫情較重地區流入人員,要持續跟蹤管理,開展健康檢測服務。所有外地返息人員必須履行法定義務,主動向單位和居住地社區如實報告健康狀況。

三、全面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全縣城鄉居民要規範使用、科學佩戴口罩,進出人員密集或密閉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檢測體溫,遵守管控規定,做到有效防護,全面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一 ) 全面恢復正常診療秩序。全縣醫療機構要全面恢復正常醫療衛生服務秩序,繼續嚴格規範定點發熱門診接診管理,繼續實行預檢分診和實名掛號制度。對入院人員(含醫務人員)全部檢測體溫,強化動態監測,根據情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

(二 ) 全面有序復工復產 。各鄉鎮(辦事處)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與屬地政府協同加強監管、強化服務,為復工復產和群眾安全便捷返崗創造良好環境。

一是推進工業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各類工程項目全面開工建設,實行工廠、工地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防疫措施。二是暢通農資和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加強春耕生產服務保障,積極支持涉農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面開復工,抓緊抓好涉農項目特別是脫貧攻堅項目開工建設。三是適時放開經營性場所,除網吧、影劇院、KTV、公共浴室、博物館、圖書館、教育培訓機構等場地相對封閉、人員高密度聚集的場所外,經營性場所落實防控措施,由經營者申請並作出承諾,經所在鄉鎮(辦事處)或市場監管局批准後恢復正常營業。城區各類商業門店由所在辦事處負責審批,大型商場、超市和賓館酒店由市場監管局負責審批,農貿市場由市場發展服務中心負責審批,各鄉鎮經營門店由所在鄉鎮政府負責審批。各類餐飲服務類門店要比普通門店延遲一週恢復正常營業,實行預約就餐、錯峰就餐或外賣點餐,餐廳實行一人一桌、間距一米、同向用餐,同時段用餐上座率不得超過 50%,暫緩組織大型宴會。各行業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營業期間嚴格控制室內人流密度,倡導顧客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方式,減少現金交易和找零,做到無接觸、可追溯。四是逐步恢復各類專業市場交易,適時有序開放旅遊景區(不含室內場所),嚴格控制遊客團體聚集性活動;宗教活動場所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逐步開放。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分類制定復工復產具體指導意見,對恢復營業開放場所消毒消殺和人員健康管理進行嚴格監管,確保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對落實不力的立即採取關停整改等處罰措施。

五是保障防護物資供應,縣工信局要牽頭組織企業擴大口罩等防護物資生產,保障市場供給;縣衛生健康委要統籌協調,提供公共場所消殺指導和物資保障。

(三 ) 全面有序保障暢通。一是拆除城區主幹道路和鄉鎮縣鄉道、環鄉道上的硬隔離設施,確保人員正常出行和生產生活物資正常流通;對城區通過圍擋建立的圍合式小區,由辦事處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決定是否拆除。二是縣交通運輸局可根據上級要求和全縣實際情況,適時安排全縣城鄉客運、城區公交、出租車(含共享單車)及物流車輛恢復運營。三是嚴格落實交通運輸從業人員和乘客體溫檢測、戴口罩出行等管控措施,公路客運、城區公交乘客實載率不得超過 50%。四是適時取消縣級“通行證”管控措施,恢復機動車輛正常通行;對湖北牌照和北京牌照車輛實行限行制度,辦理通行證後方可上路行駛。五是全力維護良好交通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監督運輸企業落實防控措施,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現場執法、視頻監控抓拍、路檢路查等方式,嚴格交通執法管理,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四 ) 全面恢復政務服務。各機關事業單位要恢復正常辦公秩序,加強幹部職工管理,嚴格請銷假和備案登記制度,準確掌握幹部職工出入境情況,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各機關事業單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行業指南,加強辦公場所、公共部位消毒消殺,做好人員健康防護,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嚴格控制人員密集辦公、集中就餐,嚴格出入檢測登記。各公共服務窗口抓緊恢復正常開放,恢復辦公秩序和便民服務,做好辦事大廳群眾疏導、分流、限流。繼續實行體溫檢測、身份信息登記,堅持提前預約、錯時受理和“不見面、無接觸”業務辦理。

(五 ) 紮實做好復學準備。各類學校要周密制定分期分批開學計劃,細化防控預案和措施,做好防控物資儲備。在未接到省市疫情防控教育專班正式通知前,不得提前開學,不得安排師生提前返校。

四、加強宣傳引導

各鄉鎮(辦事處)、縣直各單位要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積極倡導講衛生、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等不文明行為。居民個人要注重自身防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群密集場所時要佩戴口罩,近期最大程度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到不聚餐、不聚會、不聚集。各類生產經營主體要做好公共衛生安全知識普及和宣傳,在醒目位置張貼提醒標語,設置標示標識,引導消費者加強自我防護,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持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各項政策解讀和防控措施的宣傳報道,科學研判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要堅持正確輿論引導,及時穩妥處置各類輿情,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息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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