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貪汙 十七人被問責

“三魁鎮人民政府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鍾松珍利用職務便利,製作虛假支付憑證及發放補助清單,侵吞民政救助補助資金57.4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20萬元。追繳贓款23.02萬元,並繼續向其追繳贓款34.38萬元。三魁鎮原黨委書記,該鎮前後三任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分管社會事務的鎮黨委委員,多名鎮財務人員和縣民政局相關領導幹部共17人因履職不力,導致該案發生,分別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

8月28日,浙江省泰順縣紀委監委在該縣三魁鎮召開通報會,通報了一起涉農案件查處情況。

經查實,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鍾松珍在擔任鎮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社會事務公共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社會事務管理辦公室主任、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經手發放自然災害補助款、養老服務補貼等特定款項的職務便利,通過各種方式侵吞特定款項57.4萬餘元。

來源丨南方+黨建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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