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裡的那些法律事兒——《安家》篇

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房,產權登記在子女雙方名下,離婚時應如何分割?

近期,由孫儷、羅晉主演的電視劇《安家》正在熱播中,小編在觀看電視劇的同時,也發現了很多網友熱議的話題,率先播放的劇情裡就出現了“父母為兒子買房,要不要加兒媳婦的名字?”這一熱門話題。

劇中老嚴兩口子辛苦一輩子,就是為了能讓兒子在上海有個家,現在兒子馬上就要結婚,他們想要全款買一套房子作為兒子的婚房。之後,他們通過孫儷飾演的房屋中介買到了心儀的房子。就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老嚴的準兒媳婦提出想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並稱自己懷孕了,老嚴兩口子聽後,雖然猶豫了,但是最終答應了兒子和準兒媳婦的要求,願意在房產證上加準兒媳婦的名字。

根據上述劇情,小編整理了幾個關鍵點,通過這幾個關鍵點,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裡面的法律問題。

1、老嚴的兒子未領證(婚前)


電視劇裡的那些法律事兒——《安家》篇


2、房子一次性全款購買(無貸款)

3、老嚴兩口子出資(父母出資)


電視劇裡的那些法律事兒——《安家》篇


4、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證上加了準兒媳婦的名字)

電視劇裡的那些法律事兒——《安家》篇


電視劇裡的那些法律事兒——《安家》篇


因此,這個劇情屬於網友十分樂意探討以及值得研究的法律問題:婚前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房,產權登記在子女雙方的名下,離婚時應如何分割?

律師解析:

雙方即將締結婚姻關係系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願意登記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的客觀前提,正是由於雙方即將步入婚姻的殿堂,父母才會同意將其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父母的真實意願是為子女購房,用於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婚後共同生活居住,因此,其出資應當系對子女及其未婚夫(妻)的共同贈與,將準兒媳婦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麼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了,是無法撤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雙方名下的,離婚的時候,該房產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透過電視劇的情節,不僅讓我們能夠引起共鳴,也值得我們透過這些社會現象去反思我們的行為。父母辛苦一輩子,做子女的是不是應該考慮一下父母的晚年生活及養老,儘量自食其力,能夠承擔起養家養老的重任,而不是一味的向父母索取。婚姻大事不管是涉及房子還是其他金錢利益關係,都應妥善處理,不要總想著平等的原則,計較的越多,失去的也就越多。

相關法條:

《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屋屬於不動產,其所有權人以不動產產權證上登記的為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ー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山東求是和信律師事務所 鞠小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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