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陽春之律政匠心
農村集體土地未取得建房手續建設的房屋有兩種,一種是農民未經申請未獲得審批的自建房。另一種是開發商非法佔用農村集體土地修建的小產權商品房。
那麼購買以上兩種無批建手續的房屋有效嗎?
首先,購買農民無手續自建房有部分情況是受法律保護的。
1、農村很多自建房在宅基地批建政策出臺之前修建的,都沒有建房手續,這類房屋按建房時間推算是默認合法的,購買這種農村自建房是有效的。
2、農民將無手續的自建房轉讓給同一村集體的無房村民,也是有效的。《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農村宅基地在村集體成員之間合法轉讓,所謂合法,這裡指購買人符合"一戶一宅"規定。轉讓人一戶擁有多套住房的,政策是鼓勵農民將多餘宅基地轉讓出來的。只要購買人有宅基地使用權,符合"一戶一宅"規定,購買農民無手續自建房是受法律保護的。
其次,購買農民無手續的自建房不受法律保護的情況。
1、購買人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再購買農民無手續自建房將無法過戶和確權登記。
2、城市人和非本村集體成員購買農村宅基地,無論有無手續都不受法律保護,這是《土地管理法》特別禁止的。
再次,購買農村小產權商品房不受法律保護。
不管購買人是城市人還是農村人,購買開法商非法佔用集體土地修建的商品房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有,所有村集體成員人人有份,開發商未經合法徵用,未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補償,私自違法佔用集體土地修建商品房,本身就是違法的,購買此類房屋不受法律保護,購買過後不能辦理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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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農村集體土地被誰批出去,沒有村官權利人口頭批說可以建,老實農民傻瓜百姓是絕對建不起來的!……
驀ヤ然回首
管三違的在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