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動物能吃?深圳《徵求意見稿》明確可食動物“白名單”

什麼動物能吃?深圳《徵求意見稿》明確可食動物“白名單”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濫食野生動物的問題成為社會廣泛關注和議論的熱點。人們在對濫食野生動物的行為表示憤怒和譴責的同時,也對濫殺和任意食用其它動物表示擔憂。在這個時候,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網站2月25日發佈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徵求意見。記者發現,這個《徵求意見稿》的最大亮點就是在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的同時,還確定了可食動物“白名單”。讓人們一目瞭然,知道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更具操作性。

這個《徵求意見稿》共二十三條。除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外,“第三條”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了可食動物及其製品。它們是: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以及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和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

長期以來,由於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存在,人們對野生動物還有所顧忌,不敢明目張膽地肆意撲殺和食用。但對於野生動物以外的其它動物,有人則是隨心所欲、想吃就吃,只要能捉到的都會端上餐桌。隨著時代的變遷和生態環境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在質疑:無選擇性的任意食用野生動物之外的其它動物究竟對人有無健康隱患這個問題。而目前深圳發佈的這個《徵求意見稿)》第三條以“白名單”的形式為人們明確了可食動物種類,意味著“白名單”之外的其它動物或將被禁食,非常具有前瞻性。這無疑擴大了防控範圍,對從源頭上控制風險,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促進養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良好飲食習慣意義重大,因而受到廣泛贊同。希望深圳的這個《條例》早日頒佈實施並在全國推廣。

瘟疫是人類的災難。我們應該從新冠肺炎疫情的沉痛教訓中覺醒,堅決禁止濫食野生動物和革除濫食其它動物的陋習。與其吃出問題再去“亡羊補牢”、勞民傷財折騰一番,不如把好關口、防患於未然,管好自己的嘴! (文/圖 文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