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依據什麼收費

聘請律師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律師做案子,思路清晰,精於溝通,處處彰顯專業素養,能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但一談到收費,就有點扭扭捏捏,感覺一談錢就生分,就銅臭味十足。其實,律師就是通過提供專業法律服務,收取律師費養家餬口的職業。收費是一種商業行為,雖然律師費最終的定價當然是雙方博弈的結果,單就提供的法律服務而言,絕大多數的報價是和律師對案件的投入密切相關。今天就和大家聊聊律師費參考的因素。

成本

律師提供的是一種智力勞動,直接付出的物質成本相對較少,主要有房屋租金、卡座費、管理費、業務提成費、交通差旅費等。

律師的一個主要成本就是時間成本,時間成本導致選擇成本,你的時間、精力是有限的,這個案子接了,其他案子就可能因為時間衝突辦不了,所以只能選擇收費高的案子接,或者想接這個案子就得提高收費。

這裡有一個問題需要解釋一下,就是客戶反映:律師收費過高,律師不就開個庭嗎,賺錢也太容易了。要成為一名律師,需要大學本科4年,為了提高競爭籌碼,還得讀個研,又是3年;要通過號稱“天下第一考”的司考,一般也得考個2、3次才能通過;好不容易找了家律師事務所還得實習1年才能拿到律師證成為一名真正的律師。

要成為一名專業律師,還得在這一行業裡摸爬滾打3、5年才能上道。這還得是在有老律師傳幫帶,有案子練手的情況下,否則,出道時間更長。這麼一算需要研習法律10幾年才能站在法庭上說那麼幾句話。

你不能光看律師收律師費了,你首先得看律師為你爭取了多少利益。醫生治病救人,你覺得付醫藥費天經地義;律師在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在治病救人。你遇到麻煩了,本可以自行解決的,或尋求斡旋調解的,但都不能解決問題,最後只能選擇最昂貴的方式:訴訟。你自己能擺平那是最便宜的,但你擺不平,請個專業人士來替你排憂解難,當然成本是最高的了。通過上述簡單分析可知律師收費是天經地義的,即使收費較高跟你獲得的利益相比那也是物超所值的。

供需

供需影響定價。律師是賣家,賣的是法律服務,客戶是買家,付費購買法律服務。如果是賣方市場,供給小於需求,律師拽,擁有定價權,這時客戶求著你,律師費當然好收。如果是買方市場,供給大於需求,客戶拽,跟你討價還價,不行就找其他律師。

雖然律師總體人數不多,但因為法律意識欠缺,法治環境還有很長路要走,老百姓對法律的信仰,法律服務市場不那麼廣泛等等因素影響,導致法律服務市場是個買方市場,要不然年輕律師也不會熬的那麼苦逼。

法律服務市場是買方市場,必然導致律師之間的激勵競爭。賣方之間有競爭,買方就會有更多的選擇空間,就容易討價還價。律師在報價時得評估供需關係,客戶選擇空間小的,甚至你是唯一選擇時,相比客戶有的是選擇時的定價策略肯定是不一樣的。一個小縣城裡律師總共加起來才20、30個,客戶的選擇空間相對較小;法院、看守所門口的律師事務所一個挨著一個,這家不行就換另一家,律師為了留住客戶就會出現低價競爭。

案源

案源是律師安身立命之本,有案源自己做,沒案源就只能拎包給別人做,有案源做律師就很容易了。

相對於做案子,律師更關心接案子。案源是通過地緣關係、親緣關係、同學關係、朋友關係、營銷等各種途徑而來,如果你資源足夠廣泛,有的是案源,自然報價就上來了,如果你沒什麼案源,好不容易有個案子,你就會想方設法把案子接下來,常用的方法就是低價。(小犛牛案源平臺瞭解一下)

事情的緊迫程度

客戶的事情越緊迫就意味著留給他選擇律師的時間越少,所以在這種情形下,律師費用相對較高。

刑事案件相對於民事案件來說客戶會更急,親友涉嫌犯罪,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家屬一定是最急的,得第一時間聘請律師跟進案件,瞭解案件、申請取保候審、跟辦案機關溝通等等一系列法律服務。客戶因為法律風險意識的缺失,並不知道事情的緊迫程度,這時律師就得及時提醒客戶,不能拖延,得儘快啟動程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作量

案情複雜,事情多,佔用時間多,案件的時間跨度比較長,相對來說律師收費就要高。

律師要根據自己的經驗來判斷這個案子的大概辦案流程,律師需要付出哪些勞動,並明確的告知客戶。讓客戶知道律師也就是付出勞動掙個辛苦錢,而客戶通常誤認為,律師不就開個庭嗎,就知道收錢。

律師在評估工作量時,會考慮調查取證、立案時可能遇到的障礙,特別是調取取證時,取個證據腿都給你跑斷了。還有開庭也不一定那麼順利,可能一次庭根本開不完,得開好幾次庭。你也得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和客戶的性格來評估你可能和客戶見面的次數,案件複雜的,需要跟客戶不斷溝通的,相對來說見面次數就多,有些客戶有事沒事都聯繫律師,想跟律師見面。

關於工作量,客戶有個心態失衡的問題。客戶找律師就是為了解決麻煩,緩解、消除痛苦,本以為案子很難搞,律師得花很大精力,所以覺得付點律師費也值。但是律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案子給辦了,就會有客戶心態失衡的風險,導致律師為了降低自己的風險就可能出現虛增勞動量的問題。

其實正確的心態應該是,你的目的達到了嗎?達到就OK了。你別管別人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來實現你的目的,別人花時間、精力少,那是別人本身。再說早早把案件解決了,你不也就早日擺脫痛苦了嗎。

律師勞動有形化的問題。法律服務本來就是個良心活,很多勞動客戶是看不到的。律師勞動一定要有形化,你為客戶做的任何事情一定要讓客戶知道,不然客戶就當你沒做。你研究案情、調查取證、聯繫法官、書寫代理詞等為案子所做的一切都必須讓客戶知道,客戶知悉的時間、方式都有技巧。當結果無法改變時,客戶看到了你的勞動,你盡力了,他也就不怪你了。當結果無法改變時,客戶又沒看到你的勞動,他就會不再信任你,他會覺得你沒盡力。一旦客戶有這樣的抱怨,離退費就不遠了。

回頭客

回頭客需要考慮的就是這個客戶再次委託或介紹其他客戶的可能性。回頭客屬於優質顧客,他會帶來案源,在收取律師費時就要考慮給予一定優惠,以便長期鎖定該客戶,如果是一錘子買賣,這次不收等待何時。人是有消費惰性的,一旦被你拿下,對你的服務滿意,就會對你產生依賴,他就會成為你一輩子的客戶。

稅費成本

律師收取律師費,應當依法納稅,向客戶出具正式律師費發票。納稅就得有成本,有些客戶以不開具發票為由,要求律師減少律師費。在熟人介紹的案子,或外地的客戶,因為出事的概率低,所以有些律師也同意這樣來操作。其實這樣操作是有風險的,律師可能會受到處分,甚至承擔法律責任,最不濟的也得退費。

滿意度

客戶對你滿意,他才有可能為你的服務多支付費用。滿意度來源於多方面,邪乎了律師的專業素養和辦事經驗,還包括你的履歷,你的學歷,你的背景,你的言談舉止,你的穿著打扮,你的律師事務所的規模,你的辦公環境,是在寫字樓裡面,還是在弄堂裡面等等都是有講究的。

沒有哪個客戶會傻到將自己的案子讓你一個新手練手去,而且還得付你律師費。

品牌溢價

客戶願意為品牌多支付費用,雖然有品牌的和沒品牌的提供服務的質量可能是一樣的,但客戶還是願意為品牌多付費用,這就是消費心理。

律師就是客戶的面子,代表客戶的形象,你有品牌就可能為客戶贏得面子,為客戶形象加分。如果你有品牌優勢,那你的收費就應當相對較高,其實高價本身就是一種營銷,便宜沒好貨這是正常的消費心理,所以,一個律師,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還不知道怎麼去推廣自己,可以上案源寶網站看看我們的服務,總有一款產品是適合你!

人情

收取律師費的時候還得考慮人情因素。熟人在給客戶推薦你的時候,可是放過話的:劉律師,那是我兄弟,我跟他打個招呼,你去找他,諮詢不收費的。你打官司就請他,我跟他說一下,律師費給你打個折,給你好好弄。這個時候,客戶再找你時,那諮詢就不能收費了,如果真的委託你了,那律師費可真得優惠,不然熟人沒面子,你跟熟人就沒法交代。人是有情感期待的,我跟你關係近,那你就得有別於其他人的處理方式。熟人介紹的,客戶對熟人的信任從而轉到對你的信任,你覺得容易收費了,就往高了收,這就叫“宰熟”。一旦出現這種宰熟的情況,那就可能變成一錘子買賣,不但可能失去客戶,更重要的是可能因此失去朋友,別人會覺得你做事不上道,這以後誰還陪你玩,那你就只能自己玩耍了。

懂得客戶的消費心理,懂得遊戲規則,才能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律師收費雖然國家和地方都有一些規定予以規範,但是這些規定中的律師收費只是指導價,作為參考使用,律師收費主要還是靠律師與客戶雙方協商確定,有時就跟菜市場買菜一樣,是雙方討價還價的結果。這樣導致律師收費基本都是差別定價,各人各價,可提供的服務,也就各有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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