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民政府

中央統戰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文物局10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國宗發〔2012〕41號)以來,我省各地妥善處理涉及佛教寺廟和道教宮觀管理的有關問題,對在非宗教活動場所亂設功德箱、僱用假僧假道、非法從事宗教活動及寺院宮觀被承包被經營被上市、亂建寺院宮觀等亂象,依法進行了嚴肅處理。為鞏固治理成果,將治理亂象工作引向深入,請廣大網友對涉及佛教寺廟和道教宮觀管理的有關問題提出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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