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亂轉向引發連環事故 致人死亡負主要責任

亂轉向引發連環事故 致人死亡負主要責任

黃從餘 王小雅

違規轉向,導致後車避讓不及與其發生剮碰,後車繼而衝到對向車道,與正在正常行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導致電動車駕駛員當場死亡。近日,經福建省長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龍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今年5月17日7時29分,龍某駕駛麵包車行駛,途經巖溪鎮上蔡村路段,違規在機動車道左轉掉頭,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葉某駕駛的貨車同向超速行駛,避讓不及,與麵包車發生剮碰,後貨車駛向對向車道,碰撞到林某駕駛的電動車,造成林某當場死亡及車輛受損。

經鑑定,林某因開放性顱腦損傷致急性腦功能障礙死亡。經認定,龍某負事故主要責任,葉某負事故次要責任,林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後,龍某與林某近親屬達成賠償協議,林某近親屬具書表示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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