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三名環保幹部”搭車發放福利“被問責

楚天都市報10月5日訊(記者佘惠)近日,黃石市鐵山區環保局3名幹部因“搭車”發放福利被問責。

據瞭解,2017年6月,根據有關要求,該區環保局在省黨代會期間進行24小時值班。時任該區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黃某對值班工作進行了部署,並安排局辦公室主任胡某購買值班所需物資。胡某花費7000餘元購買了一批物資並在單位報銷,其中6000餘元作為福利發放給全局工作人員。黃某和該局副局長祝某未履行監管審核責任,未對該行為予以制止,反而在該批物資的報銷單上簽字同意。此外,黃某、祝某還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最終,黃某、祝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胡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人員違紀所得被收繳。

每逢佳節,有的單位想借此機會給幹部職工發點福利,讓大家開開心心過節。那是不是所有形式的福利都合規呢?是不是想發多少就發多少呢?《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發放津補貼和購物卡,違規發放“家屬慰問費”,向下轄單位索要物品給職工發福利,違規發放加班費、電話費,以物資的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這樣都屬違紀之列,嚴格執行條例,風清氣正過節,福利千萬不能這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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