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修理過程中出現意外致維修人員死亡(車從電動千斤頂上掉下來),車主有責任嗎?

拳威磚家


提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來兩個案例。一個是小偷爬到人家飄窗行竊而墜亡,家屬起訴業主家裡飄窗沒有安裝護欄申請死亡賠償。第二個是徐州男子高某醉酒駕駛,撞到了停在路邊的汽車而亡,家屬起訴車主賠償。第一個簡直是大大的笑話,第二個卻沒那麼搞笑了。這幾個案例都有相似之處,咱們先說題主提出的問題。

這幾個問題都可以歸結到因果關係的認定上。車主車輛需要維保,將車輛委託給汽修廠或者4S店,此時雙方建立了維保交易合同,專業術語叫做修理承攬合同。即:車主付錢修車,汽修廠拿錢幹活。車主只和汽修廠發生法律關係,而非維修工。維修工只和汽修廠發生勞動僱傭關係,和車主沒有直接法律關係。

汽修過程的意外事件,如車從千斤頂上墜落,起因有很多,如汽修工操作不當,沒有固定車輛;也可能是千斤頂設備故障;也可能是輪胎沾油沾水導致打滑。但這都是汽修廠在修車的行業技術規範內,理應注意到並且採取防範措施的應盡義務。

維修工如何操作千斤頂是有嚴格操作規程的,比如千斤頂的承重上限、作業時的安全區域等等。千斤頂的質量也需要定期檢驗。最後,即使是車輛自身的原因導致掉落,也和車主無關。因為移交車輛的時候已將所有風險轉交給汽修廠,除非車主車內有活體動物晃動導致掉落,或者車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發生爆燃導致車輛掉落,可能會承擔一部分責任。除此車主應當告知汽修廠有可能導致意外的情況之外,車主和事故的發生無因果關係上的聯繫,對事故不負責任。

試想,如果車主擔責,那麼和業主賠償小偷死亡賠償金有什麼區別?我家的飄窗是自己的,沒事你爬上來幹嘛?又沒人請你去?如果這都要擔責,那麼朗朗乾坤就沒有王法了。但是回到開頭那個醉駕致死的案例,死者家屬真就告贏了,私家車主因為停車沒有完全停在停車位白線以內,而承擔部分過錯,賠償40多萬元。

綜上所述,所有刑事、民事案件的責任認定,都要以因果聯繫為判斷依據。法律以事實為依據,以邏輯推理為質證過程。如果你想說服法官,那麼先說服你自己相信,才能打贏官司。


和實物生


為啥要是車主的責任呢?為啥不是隔壁的責任呢?為啥不是對門的責任呢?


昆7788


按這個邏輯估計全宇宙都有責任


於鷗4


汽車修理過程中出現意外維修人員死亡與車主毫無關係,都是維修人員沒有安全防範措施所造成的。

比如說:李某跟趙某借了一個東西,在使用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造成人員傷亡,難不成會去找趙某理論,那豈不是卸磨殺驢。同樣的道理,修理工為了養家餬口選擇去修車掙錢,發生意外只有自認倒黴,又不是車主讓修理工白修或者強迫修的。


半掛司機


按照侵權責任法,這樣的損害屬於過錯責任原則歸責,如果不能證明車主有過錯或重大過失是不能歸責給車主的。


未成年犯罪辯護蔣律師


找修理廠啊,找車主你腦子出問題了?


土匪窩3


責任的主體是修理廠,因為已經致人死亡,所以修理廠承擔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


天幕73731085


車主不在車上,無責!

這屬於維修場所的安全事故,操作,設備,管理,的問題!和車主沒關係!


大號萬金油


修理廠應該賠償車輛損失。車主沒有責任。


說謊的阿範


你這種情況,我也不太懂。可能有點連帶關係,責任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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