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死了,存銀行的錢怎麼辦?如果沒人知道,是不是就歸銀行了?

81大白話


錢是銀行最好的歸屬,絕大部人的錢都是存銀行,通過銀行這個渠道來實現移動支付,真正取出用現金的非常少。另外還有一個特徵就是,每家每戶都是有老人,或者其他家人特殊情況人走了,而這些人存銀行的錢到底該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大家都是非常關心的,也是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是遇到的問題,如果人死了,存銀行的錢具體該處理,是否就歸銀行,這些都是根據不同情況不同處理方法的,具體要分以下四種情況來處理。

第一種:家人有銀行卡和密碼

假如人已經死了,而家裡人有死者的銀行卡和密碼,這種情況是最為簡單的。如果錢家裡人不去取的話,銀行會根據之前的約定結算利息。

當然這筆錢只要還在銀行,肯定就是有利息的,直到家人把這些錢取出為止。當然建議家人通過銀行ATM取現為好,每天可以取現2萬,直到把錢取完即可。

第二種:有法律繼承人的

死者再生前已經寫了遺產書的,而這個遺產書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意思就是已經有法律繼承人的了。

有法律繼承人的,不管是死者的財產還是債務都是一同繼承的,所以當有法律繼承人的,死者在銀行的存款也是一同繼承的,所以這筆銀行的錢都可以由法律繼承人取款。

第三種:家人不知道密碼

這種情況是最為麻煩的,想要拿到銀行的錢是比較複雜的。

首先要去當地派出所出具一個死亡證明,拿到這個死亡證明即可。

隨後拿到死亡證明,其次就是全家人去公證處,辦理一個財產證明,必須是全家人到場,只有全家人到場才能辦理這個證明。

死亡證明和財產證明拿到之後,拿著死者的身份證,銀行卡之類的前往銀行辦理取款,這樣也是能順利拿到這筆錢的。

銀行會怎麼處理這筆錢?

銀行會根據死者的具體情況來處理這筆錢,如果死者生前是活期存款,銀行按照活期存,如果是定期按照定期結算,大額存單依舊是大額存單處理。

銀行根本也不知道哪個儲戶已經死了,所以依舊會根據銀行存款規定來進行處理。如果這筆錢經過長時間沒有任何交易,銀行肯定會把這個賬戶列為睡眠賬戶,最終這筆錢肯定就是充公了。

彙總

死者在銀行的存款,銀行會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銀行有銀行的規定,同樣也是按照回家的相關規定來處理的。銀行是不可能隨意地吞了這筆錢,除非時間長久之後沒有人支取的情況之下,銀行才會處理這筆錢。


老金財經


歸銀行,憑什麼。即便是退一萬步來說,無人認領的存款,最終是要上交國家的,怎麼也輪不到銀行來“繼承”這筆存款的。

銀行存款期滿未支取的一般性處理原則

要知道,一般來說,某筆存款到期,無論存款人是否去世,銀行都會按以下原則來處理的:

  1. 定期存款已約定自動轉存。期滿後、按約定自動轉存(本息)為同等存期的、新的定期存款。只要期間未有人申請支取,則會不斷自動轉存下去,理論上來說,最多是可以轉存99次。

  2. 未約定自動轉存(或直接是活期存款),期滿後會自動轉為活期存款。此時,針對不同的情況,處理方式也不一樣。

  • 針對活期賬戶,如果是非I類賬戶,銀行是有可能需要收取年費、小額資金管理費的。這樣一來,如果資金不多,用不了幾年,餘額就會被扣光的、然後就有可能被銷戶。此時,餘額為“0”、賬戶也銷戶了,自然也就不存在資金歸屬的問題了。

  • 即便是賬戶餘額足夠多,但如果超過2年時間,賬戶未進行任何業務操作(存取款之類的),那麼銀行會將賬戶列為不動戶的。

存款人去世,即便是存款長期未支取,也不會歸銀行所有的

要知道,一般情況下銀行是無法得知存款人是否去世的,自然也就不存在“主動”通知繼承人的情況。不過,如果是貸款長期逾期未還,銀行可是會找到繼承人索要欠款的。這一點,的確有點讓人難以費解!

對於這些長期無主的存單,根據相關規定,一般是劃歸國家的。而在劃歸之前,是有一個長期的過程,在這期間,這筆存款創造出的每一分收益,都歸銀行所有。

總之,一句話個人存款,其所有權是個人,而非銀行。即便是無人認領,其最終也會劃歸國家所有,與銀行沒有一毛錢關係。不過,在此期間,這筆存款創造出的收益,是屬於銀行的。筆者覺得,這或許才是存款期滿後,銀行不“主動”聯繫儲戶(或繼承人)原因之一吧!


財經者思


如果存款人死亡,存銀行的錢怎麼取?還要具體來分析。

1.存款人死亡不久,身份證還未在公安系統註銷

我在銀行上班有7年了,中間也碰到過幾起這樣的事。我們都知道存款人死亡之後,身份證需要到公安部門註銷,但是如果是剛剛去世的情況,可能身份證還是有效的,那麼這個時候如果在銀行的存款是憑密碼來支取的,而家人又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支取。這是最簡單的辦法,這時候銀行員工也不會多問什麼,即便以後家裡人找過來也不怕,因為章程上是合規的,有密碼就可以付錢。如果是大額存款比如超過5萬元了,由於死者身份證還未剪角,也未在公安系統註銷,也是可以辦理的。

2.身份證已經註銷或者不知道密碼

身份證註銷後原則上需要用到身份證的業務都不能辦理了,但是隻要有密碼,取款不受影響。但是沒密碼就比較麻煩了,掛失密碼是比較複雜的業務,這個時候就需要去公證處開證明,到時候銀行會按照公證書上的要求把密碼重置。但是至於怎麼分這筆錢就很麻煩了,先要看有沒有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繼承法繼承,這個公證書裡一般會寫。但是銀行一方就很麻煩,需要所有繼承人都在場才給你辦,我當時辦理過一個6個繼承人的,這一個業務耗費了一個多小時時間。因為分割財產的事最容易引起糾紛,銀行一旦操作不當就會惹一身麻煩事。

怎麼查詢存款

之前查詢死亡人存款是很麻煩的,不過2019年4月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如果是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拿自己身份證、死亡證明、和關係證明就可以去查詢。如果是遺囑繼承人,還需要提供公證遺囑。

但是這個只有查詢的功能,如果想要繼承死亡人在銀行的存款,必須是有遺囑或者公證書的。這裡提示兩點,1.銀行查詢後的餘額一定要記清楚再去開公證書,如果到時候公證書上寫的金額錯了,銀行是不給你辦的。2.公證的費用一般在200-500左右,如果存款的錢還不夠這個數,那就放棄繼承算了,不要搞一圈下來還賠錢。

家人不知道的話,銀行會不會把錢據為己有?


1. 銀行是個公司不是個人

我們通常意義上說的銀行指一個公司,但具體操作業務辦理的是銀行的工作人員,這些工作人員可能就是我們身邊的某一個人,從概率上講也很高,現在銀行工作人員有將近400萬,差不多400個人裡面就有一個銀行人。既然是一個公司就有很多規章制度,尤其是銀行這樣的公司,制度是非常嚴格的,所以如果我們認為銀行會把錢據為己有也就是說是認為銀行裡的工作人員會把它放進自己的口袋,這和把錢一直放到銀行賬戶上充公是兩個概念。而前者是一種犯罪行為,一般別人不敢這麼做,而且也做不到


2. 錢一直無人認領,銀行會不會通知家屬?

關於這一點銀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客戶的錢多久不動就要通知別人,在我的實際工作經驗中,銀行通知家人與否完全靠運氣。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通知呢?有負責任的客戶經理的時候。現在銀行為了爭生意會給很多客戶配備客戶經理,定期理財到期了會打電話提醒你,過生日過節啥的也會問候一下。這種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死亡了,家人是可能知道有這筆錢存在的。但是現實情況是,很多銀行只有貴賓客戶才會有客戶經理。


3. 如果錢長期無人認領會怎麼樣?

銀行賬上會有多錢的情況,還不止存款無人認領。還有一種,就是櫃員出現長款,也就是收的錢多記賬的錢少,而且還真有客戶不來認領,銀行也查不出原因的情況。別以為這對銀行是好事,錢多了少了都不行的,我們櫃員有個因為多了500元沒客戶認領,被記大過還罰了錢。這樣的錢會被記入長款賬戶,等客戶來領,而存款無人認領的話銀行短期內只會自動轉存。

只有時間太久才會轉為不動戶,如果再過一段時間還是沒人來就會轉為營業外收入,包括上面說的長款也是。營業外收入也是銀行收入的一部分,類似的還有捐贈撥款等。而這部分錢最終會給誰也沒有具體規定,國有銀行的利潤上繳國庫會有一部分,股東也有一部分,總之,受益的還是銀行一方。


四大財子


如果人死了,可以通過正常途徑進行查證以及領取。自己就曾經辦理過,把我的經過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媽媽前些年過世,有股票賬戶、多個銀行賬戶,有些是家裡人知道的,有些是家裡人不知道。然後因為有房產需要繼承,所以必須要去公證機構去辦理公證書。公證處的人員指導,可以先驗證合法繼承人資格,公證處會開局查詢證明文件,拿著這個文件和死亡證明就可以去銀行進行查詢過世人在銀行的資產了。

一、公證處查詢證明文件

這個比較好辦理,到當地的公證處就可以辦理。需要提供就是死亡證明,關係證明(戶口本、死者檔案等),如果多繼承人的情況需要所有繼承人到現場或者出示公證過的代理書等。

二、去銀行辦理查詢

這個需要你把當地所有的銀行去查詢,就算都查詢一遍,也有可能有漏的,這個就只能盡力而為了。拿著死亡證明和公證處開具的查詢證明文件到銀行找大堂經理辦理即可。銀行會查詢該死亡人在本行開設的所有賬戶以及賬戶餘額。


三、把所有查到死亡人的資產包括銀行、股票賬戶、房產、車輛等給到公證處,公證處辦理法定繼承公證。

在辦理這一步當中,還出現證明獨生子女的事項(如果只有一個孩子的話),好在我爸媽那會都是國企的,辦理獨生子女證,還有領取相關福利記錄。

另外一個難點,因為是媽媽的資產,法定繼承人包括子女、丈夫還有父母,也就是我的姥姥和姥爺也是法定繼承人。因為當時兩位老人早就過世,就只需要死亡證明即可。如果老人都在世,就需要老人出具放棄繼承的公證書才可以由我和我父親辦理合法繼承。


四、拿到繼承公證書之後,再到銀行就可以辦理提取了。

只要拿到公證書,公證書上多提到的賬號都可以由合法繼承人提取了。提取時同樣需要所有繼承人到現場,或者是出示其他合法繼承人的代理書。

對於沒有查詢出來或者不知道的銀行賬戶,會從活動賬戶變成“死亡賬戶”。現在國內銀行業通行的做法:把長年未動的活期賬戶先列成“應付賬款”,再列入“營業外收入”,當儲戶支取時,作為“營業外支出”記賬。但是這個期限是很長的,而且只要有合法儲戶進行支取,就必須兌付。


人的一生,很難預料意外會什麼時候發生,所以還是會建議大家平常有記賬的習慣,這樣繼承的人也有個查詢的資料。其實銀行還好起碼有個實體機構可以去找,未來很多資產可能是數字化的,比如QQ賬號、遊戲賬號之類,這些就需要逐步完善數字資產的法律繼承相關手續了。





芽媽理財經


如果儲戶意外身亡的話,存在銀行裡的錢依舊是屬於儲戶的,這一點是法律規定的,也是我國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題主可能想問的是,如果一個人舉目無親,而生前有一筆足夠的財產的話去世之後他的這筆錢應該怎麼辦?


答案很簡單,如果他有合法的繼承人的話,只需要拿著公安機關開出的死亡證明去銀行把這筆錢取走即可,這屬於法律範圍內的遺產繼承。在我國法律的規定範圍內,有第一和第二以及第三繼承順序,如果這些都無法找到合適的繼承人的話他們會進入第二種方案。

這裡所說的第二種方案一般是指銀行核查完去世儲戶的所有人際關係,並且有儲戶相關的死亡證明,以及無合理繼承順序人的證明,那麼這筆錢就會充公收歸國家所有,而絕對不會成為銀行的私有財產。



但是往往現實情況是第二種方案特別少,首先是當前繼承人的順序它所包含的親情關係是十分廣泛的,不管怎麼樣極大可能性都能夠尋找到繼承人。其次就是銀行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去驗證自己儲戶的生理狀態,這筆錢極大的可能性會在這個賬戶上一直儲存下去。


晴天財經閣



因為各種原因,每個銀行都可能會有無人認領的個人存款,俗稱無主存款,這些存款是不是就都歸銀行所有了?答案是否定的。這種“所有”只是暫時的,且僅僅是指“保管權”和“使用權”,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首先,銀行並不知道存款人去世,儲蓄合同關係就仍然有效。我們知道,儲戶存款於銀行,在法律上就形成了一種儲蓄合同關係,也就明確了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即儲戶將資金委託銀行管理,並享有收益權和所有權,而銀行則以支付利息取得貨幣使用權,並承擔妥善保管貨幣,隨時保證儲戶支取的義務。而存款人是否健在是屬於人口管理範疇,與銀行存款業務互不相干,目前並未建立互聯共享機制,所以在數以億計的儲戶中,銀行根本不可能知道儲戶是否去世,那麼誰的存款就還是誰的,並按照存款時雙方約定計算利息,保證存款人隨時支取。


即使知道存款人去世,銀行也並不具有佔有和處置權,還是受到儲蓄合同約束。因為即使存款人去世,個人存款就轉化為遺產,那麼如何處置?就必須依據繼承法規定來依法處置。而該筆存款有沒有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人何時來支取或過戶?銀行知道嗎?肯定不知道。因此,銀行也不會,也不敢隨意處置,更談不上佔有,這筆資金就會以儲戶存款形式長期存在。有人認為被銀行佔有了,這是錯誤的。在法律上,儲戶存款以獲得利息而將資金使用權過渡給銀行,銀行按照約定使用資金(放貸)顯然合規合法,肯定不會任其長期閒置的,銀行的信用實際上就是一種契約精神的體現。


無主存款長期無人認領,在銀行倒閉破產時將會有終極處置辦法。實際上這種可能發生的後果,作為金融監管機構也是作了充分考慮,並制定了相應措施。即在銀行破產清算時,所有儲戶的存款信息是會向社會公佈的,家屬或有權繼承人可以根據儲蓄管理條例規定進行依法繼承。

對超過規定時間仍然無人認領的存款,按照財政部和人民銀行的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團組織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職工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這就是無主存款的最終去向,由此可見在整個過程中銀行對無主存款都沒有所有權,只具有資金使用權,並切實履行了妥善保管義務,隨時等待有權繼承人支取或過戶,或者有權機關的處置。


龍門山財經


人生最悲催的事情就是人還沒死,錢花完了,更悲催的事,人死了,錢還沒花完!在現實生活當中經常會發生有一部分人遭遇意外事故突然離世,而家人卻不知道他在銀行裡有存款。這種情況下,有些人認為這筆錢可能就歸銀行所有了,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無論何種情況錢都不可能歸銀行所有。

一般來說,如果存款人去世的話,其家人拿著死者的身份證和銀行密碼,就可以自由地取走這筆錢。因為銀行取款的程序就包括這兩樣。如果死者的家人只有身份證而沒有密碼,也沒有多大的關係,只要到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取走這筆錢,只是有時會比較麻煩,但不管怎麼樣,這筆錢還是會交給死者親屬的。

最麻煩的就是死者家屬不知道死者在銀行裡有存款,自然也就想不到去銀行領取這筆錢了。那麼,這筆錢就會一直存在銀行裡。銀行會繼續利用這筆錢進行經營,這對於銀行也沒有什麼責任。因為銀行的責任就是利用儲戶存在這裡的錢去經營。但是經營的收益可以歸銀行,但儲戶所擁有的本金和利息收入,還是不能歸銀行,依然屬於儲戶,只是因為儲戶死亡,這筆錢就只能長久地存放在銀行。

如果人死了,存銀行的錢怎麼辦?

  1. 定期賬戶: 如果這筆錢存的是定期,且約定了到期自動轉存,那麼一旦存款到期之後會繼續存跟之前相同期限的定期,且一直累積下去;如果沒有約定到期自動轉存,存款到期後會自動轉為活期。

  2. 活期賬戶:如果是活期賬戶,存款會一直在賬戶中躺著計息。

作為死者的家屬,如何才能取出死者銀行裡的錢?

  • 若有銀行卡,且知道密碼 可以直接在自動存取款機上取款或轉存

  • 有存摺,且知道密碼 若死者生前辦理的是存摺,即使家人有存摺和密碼,也沒辦法直接到銀行取出死者生前在銀行存的錢。因為存款人死亡後,其存款將會變成遺產,由繼承人繼承,而銀行沒有辦法判斷領取者是否為存款人的唯一繼承人,不能擅自把錢取給任一繼承人。


藍顏微風慕人


自從小瀋陽的《不差錢》小品火了之後,大家都知道人生最大的悲劇就是:“人死了,錢還沒有花完”,那麼這沒花完的錢是不是被銀行收歸了呢?

銀行的記賬

人死了,銀行對於其存款並不會主動去通知其家人,用戶的存款會一直在賬戶中躺著計息。如果金額足夠大或者有辦理定期轉存的,那麼這筆資金會一直無限累積下去;金額較小又沒有辦理轉存的,到期後轉為活期存款,如果非唯一的賬戶,銀行會扣取年費以及小額賬戶管理費,開通短信通知還會扣收短信通知費用,隨著時間累積,賬戶中的餘額會逐漸減少,直至某天清零,轉為睡眠賬戶,然後再被銷戶。

所以說人死後在銀行的錢會如何變動,關鍵在於這筆資金的大小以及是否辦理轉存。

如何認領

如果繼承人並不知道過世之人在銀行賬戶中是否有存款,在以往可以通過公證處開立《存款查詢函》到銀行查詢,但是為簡化程序,提高效率,便捷民眾。2019年4月19日,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可表明親屬關係的文件(如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已故存款人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可單獨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查詢業務,無需辦理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或許很多人看了,會覺得很麻煩,但只要你不知道過世之人的密碼,後續要取錢,那麼公證遺囑肯定是必須的(公證你為確定的繼承人),所以你實際只需要有死亡證明、你們的關係證明、你的身份證以及公證遺囑,四份文件即可查詢過世之人名下的存款並且可以直接從該賬戶中取款。

總結

公證遺囑畢竟耗時費力(所有繼承人還必須都到場或者籤自動放棄繼承或者委託協議書等),如果過世之人為年輕一輩的,你又剛好知道密碼的,要查詢他在銀行是否有存款,其實可以通過登錄你們當地各家銀行的官網查詢(甚至你只需要查詢其手機上下載的銀行APP中的銀行即可,畢竟大部分人與某銀行有交集才會下載該行的APP)。不過如果沒有密碼,公證遺囑是肯定必須的。


鯉行者


事情不難,看比如存款是張三的,不知道是在哪個銀行。張三家附近有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三家銀行。

張三的父母不在了,妻子是李四,夫妻有一個孩子,張小三。

張小三可以去當地公證處,說說這個情況,公證員老師會給張小三開查詢函,可以去這幾個銀行查詢一下這些銀行有沒有張三的存款。如果有,銀行會給開一個存款查詢結果。張小三再回去找公證處,公證員就會告訴他怎麼繼承這筆錢。

PS:前提就是你需要猜一下,死者可能在哪個銀行有存款。中國的銀行太多了,你不可能每一個都查一遍。


玖琉璃


目前全國居民約14億人口,我國銀行業4000多家,可以看出各個銀行業的用戶人群是相當多的,發生類似的情況的儲戶也是有的,畢竟有突發意外傷亡誰都無法避免,那麼這裡就說一說如果儲戶突然離世存銀行的錢怎麼辦,以及如果任何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是不是就歸銀行所有。



儲戶突然離世(死亡)銀行的存款怎麼辦?

目前我國銀行業並沒有與,國家統計局人口死亡戶籍信息所對接,也就是說如果儲戶突然離世各個銀行業是無法得知儲戶已經離世,那麼離世者在銀行的存款是會按照,當初儲戶在銀行所辦理的存款業務一直執行下去,如果是定期存款那麼到期後自動轉成活期存款,在活期賬戶當中掛著,如開通了自動轉存那麼會永無止境的反覆轉存。
離世者的家人得知離世者在銀行有該筆存款的情況下,可以攜帶死亡證明以及公正後的法定繼承人證明,到銀行辦理取款或轉賬等業務,把離世者這筆存款取出。

小結:在家人得知離世者有銀行存款的情況下,家人以及繼承人提供相關資料即可到存款銀行取出離世者在銀行所辦理的存款,如果不知道擁有這筆存款是會一直在銀行賬戶當中掛著。

沒人知道離世者銀行存款是不會就歸銀行了?

如果離世者繼承人以及家屬或親屬,即便是均不知道離世者某銀行有存款,這筆存款長時間在離世者賬戶當中掛著無任何操作,那麼這筆存款也不會歸銀行所有歸國家所有。
因為在我國《儲蓄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六小項當中明確說明,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友情提示:對於廣大儲戶來說不管是銀行存款還是理財產品,在辦理了以後最好是告知子女或家人在某某銀行或機構有存款或理財產品,這樣即便是發生意外,後代也是可以通過相關手續取出該筆存款。

綜上:儲戶突然離世繼承人或親屬無人知曉無人到銀行認領,這筆存款是會按照離世人生前所約定的存款方式繼續執行下去,如很長時間該賬戶無任何動向,銀行是會先凍結這筆資金,最終這次存款是需要上繳國庫,也就是歸國家所有不會歸銀行所有。

以上就是關於我的全部分享與觀點,希望能夠幫助到你哪方面有遺漏留言評論交流。「點贊關注」本文章本人原創,謝絕抄襲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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