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寧縣人大常委會原查副主任受賄案開審

近日,經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祁門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休寧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查德明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查德明利用擔任休寧縣環保局局長、休寧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的職務之便,為管理服務對象謀取利益,在2005年至2017年期間,其先後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錢物共計人民幣67.425萬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陳述等環節,控辯雙方均出示了相關證據,並進行了質證,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持續2個小時後休庭,並將擇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