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不可超越具體指什麼?怎麼看?

袁思怡


光的傳遞和所有引力一樣,根本不是從一點出發到另一點的,它到任何目的地也根本不是靠速度來完成的,而是以電子位移方式完成的。你知道是怎麼位移的嗎?如知道你一想就會明白了⋯。位移就是一個電子埃一個電子推進的。 舉個例子說吧,從北京一光源照射到芝加哥,又到紐約,總之從北京到紐約途中(直線)的任何地方,當北京光源從發光之時,北京到紉約的任何地方燈都是同時亮起的,按常理這時應該是離北京近的先亮而後以次紐約最後亮燈,可事實是同時亮起,這說明光的神秘了。愛思斯坦的錯誤就是按常理在推算的,這根本不符合事實,許多科學工作者盲目推崇此人,把自己前進的路堵死了近半個多世紀來,微電子理論沒有前進一步,始終按常理推進不無關係⋯。


得亮一亮得


物理學上說光速不可超越的是因為物體擁有質量(E = mc^2)

但我個人認為光速是三維生物能理解的最快速度,人類認為速度快慢決定所用時間長短,其實是時間決定著速度的快慢。

在三維空間內,時間只能確定在一個起點上,就是眼下,不能倒退也不能快進。因為咱們這個維度時間軸是鎖死了的,從A點到B點都要用時間(可以無限小,但是也要有),所以再快的速度標準也要由時間軸決定,而三維的時間軸放大到最快的速度就是光速,一旦突破光速,必須進入或上升到下一個維度。

四維空間內時間可能變成了實際存在的可視可觸的實體(但不可控,控制改變時空進程也許是五維空間)。就像一個時間段的小山連著另一座時間的小山,可以順著爬山也可以倒著爬山。在四維空間裡,時間軸可能和三維空間的意義不同,時間也不在鎖定,所以空間的距離也就不在需要時間的約束,可以在任意的時間軸內到達任意的一點,瞬間(零時間,對於人類)抵達所要到達的空間,時間不再是速度決定的,光速的意義就改寫了。

也許量子糾纏就是人類觀察到了四維時空的一種物理現象,認為量子糾纏超越了光速,實際只是是看到了更高維度的“速度”。而黑洞質量可以讓時間變慢,光速都無法逃逸,很可能就是超新星爆炸擊穿了維度的屏障,成為了維度間穿梭的大門,臨門之際,時間和速度都產生了變化,人類所知道的物理科學全部失去了意義。



來去是夢成敗皆空


在狹義相對論中,光速不變原理指的是無論在何種慣性系(慣性參照系)中觀察,光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都是一個常數,不隨光源和觀察者所在參考系的相對運動而改變。這個數值是299,792,458 米/秒,在相對論中任何有質量的物體是不可以被加速到光速的,因為物體的質量還跟它運動的速度有關,物體的質量將隨著速度的增大而增大,當物體的速度接近光速時,它的質量將趨於無窮大,所以有質量的物體達到光速是不可能的。只有靜止質量為零的光子,才始終以光速運動著。光速與任何速度疊加,得到的仍然是光速。速度的合成不遵從經典力學的法則,而遵從相對論的速度合成法則。

當某物體運動速度相對於另一物體接近光速,某物體的時間相對於另一物體減慢,時間變化符合洛倫茲變換。光速是目前已知的最大速度,物體達到光速時動能無窮大,所以按當前人類的認知來說達到光速不可能,所以光速、超光速的問題不在物理學討論範圍之內。

光速並不是不可超越的,光速只是信息傳遞的最大速度,意思就是說只要傳遞了信息那麼速度就不會超過光速。反過來只要不傳遞信息那麼就可以超光速,比如量子糾纏的速度、宇宙的膨脹速度,這些都是不傳遞信息的。


Science科學視界


光速,對於這個概念很多人容易“望文生義”,認為光速就是“光的速速”,其實這種觀點是片面的,不嚴謹的。

光速,其實是四維時空的一個固有屬性,不僅僅指光的速度,更是信息傳播的速度,電磁波的傳播速度,引力波的傳播速度,在四維時空中,任何沒有靜質量的物質傳播速度都是光速,也只能是光速!

光速不可超越,通俗地理解就是任何攜帶信息或能量的物質的傳播速度都無法超越光速,這在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中表現得淋漓盡致。言外之意,只要不攜帶信息或者能量,可以隨意超越光速,比如說量子糾纏,還有宇宙膨脹速度,都遠超光速,但與“光速不可超越”並不矛盾。

為何光速不可超越?

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表明,任何具有動質量的物體想要達到光速,需要無窮大的能量,這當然是不可能的,超越光速就更不可能發生了。

相對論中的光速限制是建立在“光速不變原理”基礎上推導出來的,而光速不變原理其實就是一種假設,雖然是假設,這種假設更符合我們對世界的認知。

最紅強調一點,光速不可超越是以我們所在的四維時空為背景的,離開四維時空就沒意義了。如果存在更高維度時空,或許那裡的最低速度就是光速!


宇宙探索


首先不要一味的把光速當成是光的傳播速度,你這樣理解我不能說錯了,但不是很精確。

我們現在提出或者用到的光速,與其說是測量或者計算出來的,不如說是定義出來。它定義了物質運動或者說信息傳播速度的上限。另外,相對論中光速也定義了“現在”,這意味著超越光速的信息其實是在向過去發送,這也說明了信息的最大速度就是光速。


青瓷綠胚淡漠冷暖


光速指真空中的光速。光在任何宏觀介質中速度都會降低。光速作為一切客體運動的速度上限,嚴格指一切能量傳遞的速度都不可能超越光速,但是信息的傳遞可以是瞬時或者超距的,例如量子糾纏。

愛因斯坦首次將光速的上限性引入了狹義相對論,僅僅由此,就導致了其它的一切結論。


科普博覽


這個問題於人類所處空間!太空下概念不會如此!就像我不覺自己神奇!而被別人理解並捆綁於神奇!無耐於被動!並非自我屬願!一一一思想者!


牟志法918


沒有比光更快的東西了?並不然,只是我們沒有發現,不代表它就沒有,社會在發展科技在進步,光速或許可以超越,然而現在只能想想,可能以後也沒自己啥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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