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陽泳池發生衝突,家長鬧到醫院,醫生不堪其擾自殺身亡,這件事究竟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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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視頻我仔仔細細看了十幾遍,這兩個13歲男生就是小流氓!安醫生當時是標準的蛙泳,兩個13歲男生在這條泳道一左一右擋住安醫生,在公共場合公然調戲安醫生,其中一個用手掌對安醫生潑水,因為這兩個男生是面對安醫生,並不知背後有安醫生丈夫。安醫生丈夫也僅僅將其中一個男生的頭往水裡按(2秒左右)而已。

這一舉動我想任何年輕的丈夫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如此出手的吧!甚至還會更暴力些!

接下去是熊家長的舞臺劇了!先邀人把安醫生揍了一頓。報警的結果竟然是警察讓他們私下協調。安醫生被打警察的確是不管了,不知孩子父母是什麼來頭?估計來頭不小?

因為安醫生老公當場給孩子道歉了。給調戲自己妻子的小混混道歉了!小混混估計當時心裡真的樂開了花,真他媽有面子,老爸老媽真牛叉!

這事完了嗎?還剛開了個頭呢!這對熊家長能量著實不小,第二天竟然到安醫生夫妻倆的單位大吵大鬧,讓醫院領導開除安醫生。

安醫生一時想不開,25日選擇了自殺,最後經搶救無效身亡。一個年輕的女醫生就這樣含冤離開了人世間。你們覺得究竟誰該為女醫生的死負責呢?!







許愛莉老師


正當網絡、媒體對該事件各種報道激烈正酣,孰是孰非辯不清之時,安醫生卻選擇了一走了之,拋下了年幼的女兒,深愛著的丈夫以及含辛茹苦養大自己的父母,以極其悲壯的方式向這個社會宣洩著自己的不滿和遭受的委屈,也可以說是以死明志。

死者為大,在這裡不想再過多去探討事情的是非經過,也許有人會說安醫生的性格太過脆弱,為什麼不站出來替自己辯解,連死都不怕還有什麼事情不能做的?事情解釋清楚了也就過去了。

可是事情真是一句話就能說清楚的嗎?在該事件未搞清楚是非、警方還未發出官方聲明之前,各種不利於該夫婦的流言早已在媒體、網絡上傳得沸沸揚揚,什麼水務局幹部泳池內爆打兒童,只因撞了他妻子,等等各種傳言滿天飛,而許多不明事理、受其誤導的群眾更是將予頭對準了該夫婦,各種叫罵之聲響徹網絡。於其說是安醫生的脆弱導致了自己的死亡,但又何嘗不是眾人的流言蜚語傷害了一顆無助的心?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把這說成又是網絡軟暴力的一種表現一點也不為過!

假如在泳池,孩子因自己的年少無知向安醫生道謙,而安醫生和其丈夫接受道謙該多好!

假如,因一時衝動而打了孩子的丈夫事後主動向孩子及其家長道謙,而家長一方諒解了該多好!

假如,事後孩子父母能知羞恥懂進退、明事理,不在網絡上發造謠中傷安醫生夫婦的帖子該多好!

假如,看了報道後,眾人能理性對待,不盲目跟風,人云亦云該多好!

…… …… …… ……

可是,假如真的沒有假如,安醫生用生命的代價告誡我們,無論對事還是對人,切不可僅憑個人喜好而妄加意測,還請多給予一些理解和寬容為好!


山東漢子也柔情


四川德陽發生游泳池騷擾事件,小孩子的家長鬧到醫院,而當事醫生不堪其擾自殺身亡。仔細地梳理案件的整個過程,發現共有三方面的人對此負有過錯。

首先,熊孩子是有過錯的。

熊孩子在游泳的時候對其它女性鹹豬手,並且被發現後不但不予以收斂,反而對受害人吐口水。

這個熊孩子真是太壞了!



其次,女醫生的丈夫也有一定的過錯。

當女醫生的丈夫發現熊孩子騷擾其妻子的時候,其沒有采取正確的方式合法合理地予以解決,而是採取將熊孩子按入水中的辦法來出氣。

雖然女醫生的丈夫是保護妻子,但是其這種做法確實也太沖動了。萬一將熊孩子淹死了,那豈不是責任更大了。

最後,主要的過錯是在熊孩子的家長。

熊孩子做錯了,家長不但不予以責怪,反而處處護短,幫助熊孩子來攻擊被害人一方,並且鬧到醫院,雞犬不寧。這是比熊孩子更為惡劣的熊家長啊!

當事醫生不堪其擾自殺身亡,這足以可見熊孩子的家長鬧得是多麼的惡劣、鬧得是多麼的瘋狂!

所以本案最主要的過錯是在於熊孩子的家長,其應當予以賠償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重情深


這件事告訴我們,需要及時做好損害控制。

吃瓜群眾,就怕事情不夠熱鬧,缺乏獨立思考能力,情緒很容易被操控,就是所謂的“烏合之眾”。

泳池裡的第一次衝突無論小男孩是否有意還是無意,是小流氓還是熊孩子,安醫生的丈夫把未成年人按在水裡的行為,是將第一次衝突的影響放大了,隨之就是一連串的不斷放大最終導致慘劇發生,其實每一步都是很正常的情緒化反應,你我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去幹同樣的事情,你的心小孩被成年大男人按在水裡,任何父母都會怒不可遏,但是誰又能預料導致最終結果了。

安醫生死了,一條鮮活的生命消逝了,安醫生的丈夫失去了妻子,孩子失去了母親。男孩的父母親可能也會面臨尋釁滋事導致嚴重後果,坐牢、民事賠償。這場鬧劇有贏家嗎?沒有。

我們每個人沒有資格對他人進行道德審判,作為公民,應該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不是憑藉個人喜好去審判他人。公權力的“惡”是大惡,個人的“惡”是小惡,當公權力迴歸到公眾利益時,個人的“惡”就會最小化。


爨棗


現在的一些媒體為了流量,真的是毫無下限,沒有一點新聞人該有的嚴謹,根本不去核實事情的真偽,就敢對外發布消息,真是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把社會大眾玩弄於股掌之間。


安醫生與丈夫本來開開心心去游泳,誰曾想到卻埋下禍端,遭遇了13歲男孩的鹹豬手,讓他道歉,他不僅不道歉,還衝著安醫生吐口水。

要知道,現在的孩子早熟,13歲的孩子從體形上來說跟成人相差無幾,被比自己小的多、但又是成人模樣的少年摸屁股,羞惱之心,可以想見。作丈夫的上前護妻,無論他是什麼身份,都無過錯!


這個男孩他要慶幸,如果遇到脾氣暴躁的人,估計不把他摁在水裡淹個半死,不讓他哭爹喊娘是不會鬆手的!

安醫生的丈夫錯就錯在沒有痛打“落水狗”,魯迅先生早就說過,落水狗上岸後,趁你不注意,就會弄你一身水。


這個護短的家長,家中還有一個從事法律職業的親戚,利用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賊喊捉賊,顛倒是非黑白,把髒水潑向安醫生夫妻。安醫生的死,男孩一家難逃其咎,而一些媒體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不知道他們得知真相後,會不會有羞愧之心?在這裡,先祝他們天天做噩夢!

前一陣子,上海迪斯尼,一男孩在排隊時摸了前面女孩的屁股,其母不承認,還潑婦罵街,對女孩又打又罵。慣子如殺子,上海殺妻藏屍案的朱曉東、樂清殺害女乘客的順風車司機鍾元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估計這個男孩這樣發展下去,將來也是吃花生米的命運!



是可忍孰不可忍。妻子被逼自殺,安醫生的丈夫下半生就陪著這家人玩,先把他們精神弄崩潰了再說,做一個成為他們一生噩夢的那個人!


打虎拍蠅


隨便說兩句。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前段時間發生的聊城辱母案,母子二人被一群社會人士限制人身自由,然後報警,警察到場以後居然以和稀泥的方式調解衝突,最終,於歡奮起反抗,釀成了殺人的惡果。

想象一下於歡當時絕望的心情,難道他當時還有另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嗎?

回到泳池這件事上來,兩家的衝突的過程沒什麼好說的,醫生的丈夫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子,果斷出手,教訓熊孩子,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正常的反應,何況最後他還向對方道了歉。

但是第二天孩子的家長還是不依不饒的去醫院鬧事兒,給女醫生施加壓力,最終釀成了這種悲劇。

這兩個事件看起來沒什麼關聯,但是細想一下你會發現,我們這個社會好像一直在助長這種邪惡的勢力,反而把老實本分的普通人完全束縛在各種條條框框裡。

整個社會都在和稀泥,各種奇葩事件層出不窮,當你走在路上被人迎面打一拳,只要你還手,就得一塊接受處罰。你在路上開車遵守交通規則,撞了一個闖紅燈的行人,即使對方全責,你也得負一部分責任。

孩子們被人欺負還手以後,老師說的最多一句話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他怎麼不打別人呢。”。醫院裡各種胡攪蠻纏的病人,對醫護人員破口大罵,最後醫護人員還得用春風版溫暖的態度給對方服務,連拒絕受侮辱都成了錯誤。

這世界上沒有一部法律是完全公正客觀的,總有一些涉及不到的地方被遺漏,更多的引入一些主管因素,比如陪審團制度。才能讓法律顯得更加公正合理。

作為一個男人,保護身邊的親人是自己的職責所在,如果法律不能保護我們,我們願意自己出手保護自己,只是希望不會被法律束縛住我們的拳頭。

看看身邊越來越多選擇移民的人,或者渴望移民的人。他們很多並不缺錢,也不缺物質方面的享受,也許他們只是希望能在自己老婆被人欺負的時候能揮出自己的拳頭去保護她,而不用害怕被拘留吧。


新影匯


如果說是誰的錯?多了去了。

可以說泳池的錯,醫生老公的錯,小孩的錯,小孩父母的錯,不良媒體的錯,也有醫生的錯,醫院的錯。。。。。。。

我也回答過很多這樣類似的問題。什麼寶馬男,霸座男,老師捱打,兒童被虐待,環衛工受辱,跳樓起鬨。。。。。。

很多網友就會一直在罵,罵,罵,人肉搜索,再接著罵,罵、罵

我一直強調,少關注個人,多強調製度。少跟著起鬨,多分清事實。


首先,少關注個人,多強調製度。

對於憤恨之人,你罵不完,你罵不絕,除了嘴痛快之外,於事無益。只要制度不健全,單靠網絡輿論來監督,以後還有很多讓人深惡痛絕之事發生。

先分析這件事,其它事不管,我就納悶這個問題:

男孩的父母和親戚來到安醫生工作的醫院大吵大鬧,要求醫院開除醫生。

我就不解了:1,你們私人的矛盾,你們憑什麼到醫院大吵大鬧?

是醫療事故嗎?是醫患矛盾嗎?

跟醫院八竿子打不著的事,怎麼牽扯到醫院裡了?

你們在外面發生的一切,在外面解決去,關醫院什麼事?醫院只負責治病救人的事,怎麼,單位職工私事,也要醫院來解決嗎?把醫院當什麼了?只要不是在醫院發生的工作上的事,憑什麼讓醫院管理你們的破事?

我都不明白了,任何人在其他單位鬧事,可以以妨害公務,擾亂社會治安為名,把鬧事人拘留起來,怎麼醫院就這麼弱勢嗎?是任何人可隨便撒潑的地方嗎?

其它任何單位,公司都有保安,隨時讓保安把人“請”出去。就醫院沒有維持自已正常工作的權利嗎?(還有同病相憐的學校)

2,要求醫院開除醫生,更不明白了,你們以為你們是誰呀?你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誰給你們這樣的權利?

開除不開除醫生,那是醫院的事,按資排輩,也輪不著你來指手畫腳,頤指氣使地下命令呀?

國有國法,家有家法,行業有行規,開除不開除醫生,那也不是一句話的事,就憑你們說怎麼著就怎麼著。是醫院是你們家開的嗎?你是股東,還是醫院的上司,也還是有背景,怎麼就那麼狂妄地要求醫院聽你們的?

沒有制度,個個膨脹了,自以為是的盛氣凌人!

其次,別跟著起鬨,分清事實。

自已沒在現場,就不要根據一段視頻,一段錄音,一人的片面之詞,或者社會的定位角色,就信口雌黃地跟著起鬨。

為什麼男孩的父母能快速地找到醫生的單位?為什麼他們能理直氣壯地到醫院大吵大鬧?就因為有很多的不明真想的吃瓜群眾在看著,更有一些不良媒體再找博取眼球的話題。

這些不良媒體,用片面之詞,用某一段視頻,再加以有意的引導,再給以社會對人的定位的心理,很容易地挑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

好了,你們贏了,迅速地形成一股輿論暴力,把安醫生活活給逼死了。

在網上,你見不得老師,醫生,富人,公務員,官員。對稱著學生,患者,窮人,百姓,平民。你只要標上這個標題,流量馬上上升了,點擊率馬上抬高了。為了名利,有些媒體臉都不要了。

沒有全面的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弄清真相之前,就不要轉載和圍觀 。

網絡暴力,是無形的刀,殺人不見血。

問我這是誰的錯?我敢說是網絡的錯嗎?

不久的將來,網絡一定建立一整套的輿論監督。

誰再不負責的傳播虛假新聞,不負責地上傳危害別人的言論,侮辱別人。就有受法律的懲罰。


左析右洞


8月20日,四川德陽泳池因兩個熊孩子故意侮辱一名正在游泳的女醫生,其丈夫發現後出手將倆熊孩子頭按水裡教訓了兩個孩子,過不多時,孩子的父母帶一群親友在浴室將女醫生一頓暴打,報警後女醫生丈夫也做了道歉,可事情還沒完,第二天孩子父母又帶人到醫院繼續大鬧,女醫生不堪其擾,服藥自殺。實在可悲呀!



我們再看下事件描述:

女醫生為何而死?只是因為孩子家長的無理取鬧嗎?雖然有關,但絕不是全部!更是那些不問青紅皂白,隨便加以指責的社會輿論導致的。孩子家長在一些媒體故意散播不實言論,導致社會輿論普遍傾向認為孩子只是碰到女醫生,就被其丈夫打,從沒提自己帶一群人將女醫生暴打一事,可謂是掩蓋事實,發佈惡意言論,那些發文者在不明情況下就進行輿論攻擊,至使女醫生自殺身亡,雖然謠言輿論是孩子家長主導製造的,但隨便轉發和發文擴大卻是一些媒體助推的。


甚至直接對當事人進行人肉搜索,曝光一些私人信息及工作單位等,嚴重影響女醫生一家人的正常工作及生活。

下圖是一些媒體人轉發的惡意攻擊文章

俗話說“人言可畏,吐沫星子淹死人”,人可能不怕侮辱打罵,但一些漫天飛的謠言輿論卻可能讓人難以承受。

希望警方查明事實後,對引導社會不實輿論,最終導致女醫生難以忍受自殺的孩子家長給予處罰,還死者以公道,讓社會輿論變得公平公正。

願死者安息,那些只顧袒護孩子不依不饒到處發聲鬧事的人,請為你們的行為負責,否則恐怕晚上也會睡不安穩,殺人不過頭點地,做的太過份了,老天也在看的!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呦!


遇我得福


這件事知道女醫生死後才水落石出,可又有什麼用呢?逝者已去。

在女醫生被小孩的家長鬧到醫院、單位甚至發佈在網上的時候,社會上的輿論只是一致朝向醫生,而惡人反而是正義的一方。不對,他們本來就認為自己沒有錯,惡人從來不認為自己壞,一切行為都是合理的。

在這樣理直氣壯的情況下,不明情況的群眾被煽動,進而對受害者產生網絡的暴力、醫院迫於壓力不得不做出開除的結果,這在當時都是合情合理的。

可為什麼又不合理了呢?因為人自殺了,那為什麼才會自殺呢?肯定不是在做錯了的情況下,含冤而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而本來可以讓醫生得到救贖和希望的聲音――單位的同事以及醫生就診過的病人很小,幾乎被憤怒的群眾所淹沒。

這難道要怪那些網絡的暴力者或者不明所以的群眾嗎?不,在《烏合之眾》裡就說過,群眾是沒有理智的,是憤怒的。

我只是想起了一句話,好人是沒有好報的!因為好人的聲音實在是太小了!他們受了委屈,覺得公道自在人心,反而讓惡人扇動了輿論的先機,將自己置於一個被迫的位置。

為什麼好人都沉默,惡人反而先告狀。我們在唏噓這個社會的同時,更應該學會保護自己,壞人是不會覺得自己壞的,他們理直氣壯,反而將自己置於受害者的一方。

而真正的受害者明明有清清楚楚記錄了全過程的視頻,反而沒有利用好。真正的壞人比我們想象中的更聰明,那我們就要學會更聰明,否則,如果所以的好人都沒有了好報,大家都去選擇當一個惡人,這才是一個社會的災難。


局局外人


我覺得安女士的死,有好多人都要揹負責任。1.孩子父母。孩子父母沒有起到教育責任,口口聲聲說稱述事實,但是她當時並不在場,卻口口聲聲說陳述事實。之前事實我們可以不管,大家都不清楚,但是後面的事實大家都已經清楚。安女士和她丈夫,在游泳館已經道歉,並且安女士已經被打。這是事實吧?已經報警,警方已經處理,安女士及丈夫已經道歉,這是事實吧?到此,此事件是否應該結束了?後面到醫院再打鬧,並煽動網絡暴力,這是必要的?你小孩都看在眼裡。前面事件無論起因如何,都可以看作小孩調皮,但是後面這些事情,我覺得和小孩根本沒有關係了,都是大人做的噁心事。2.游泳館。作為管理者,是有第一時間出面解決該事情責任的。小孩在游泳池打鬧,游泳館不出面第一時間制止,是放任小孩子覺得無所謂,才會肆無忌憚。難道游泳館內有一條規定,不準在游泳池內嘻戲打鬧?游泳館不負起管理責任,也是這事件的原因之一。小孩,有打鬧,游泳館制止。沒有打鬧,游泳館出面制止女士丈夫欺負小男孩。由管理方出面,是公正的。而不是讓雙方自己吵架解決,誰都不服氣,是造成此事件的主要原因。3.警察。我們警察在處理此類事件時,總是沒有原則,和稀泥,這點必須得指出。就像之前高鐵強行佔座不讓座的那位博士,警察竟然讓原作為者換位置。息事寧人,才是讓不道德的一方氣焰囂張。當天去警察局,警察調查了嗎?結果是什麼?我們有體驗,一般警察就是,你們當事人有什麼,自己調節下,不要浪費時間,沒事就早點回家。這種行為,讓很多心地善良卻想息事寧人的一方,選擇委曲求全,道歉了事。而讓無理取鬧的一方,好像得到了支持,得意忘形,往往結果是不能及時收手,得寸進尺。雙方衝突,哪怕受點輕傷,警察都不會引起重視,能調解就調解,還是自行調解。既然打人了,就應該重視調查,有結果,這樣才是保障社會風氣的良好,避免事情更惡化發展。所以,小孩子之前的行為,只是在教育的範疇。後面一系列的事情,其實都是大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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