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鬆,一錯再錯,請勿再錯

受過大學教育的王曉松,上週成為中國房地產十強企業的董事長。原本期待這個二代能夠帶領新城成為新的城。然後上週的表現表明:二代始終是二代,新城始終是新城,變化的是董事長的姓名,不變的是做事方式和價值觀。

一、新城事件回顧

王曉松,一錯再錯,請勿再錯

二、關於王振華案件的相關信息


王曉松,一錯再錯,請勿再錯

針對央視的三問,我們除了涉及本次案件的第一問無法判斷之外,後面兩問答案已經很明顯了:這件事情是一次有組織有預謀有利益鏈條的案件,也絕對不是王某的首犯。


三、王曉松錯在哪裡?為何新城還是那個新城?

王曉松,一錯再錯,請勿再錯

通過對比可以看到,無論是王曉松上臺前,還是王曉松任職後,這家公司對待輿情的策略都是否認,實在否認不成,再不痛不癢的承認,且自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會是有效的。殊不知這可能是上個世紀信息傳播不發達、他們能夠一手遮天的三線城市的公關模式,與現在信息爆炸式傳播、追求公平公正的傳播環境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接下來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家公司的傳播究竟錯在哪裡:

1、時間錯誤:從新聞發酵,到正式表態,整整隔了50小時。危機公關的最佳應對原則,從來都是越快越好、越早越好。大規模的輿情爆發,拖了50小時,造成大規模的傳播。此刻你再回復,已經失去了危機公關的價值和效用了;

2、方法錯誤:

(1)消息傳播的第一時間,採用對外刪稿禁止傳播、對內否認的方式來應對輿情,這種典型的鴕鳥做法,跟駱駝精神相距甚遠;

(2)消息無法否認後,採用消除相關人員信息、否認公司與個人的相關性,來應對輿情。這種典型的掩耳盜鈴的做法,讓人看到的是:公司需要你的時候,公司會把你放在第一位;公司不需要你或者你影響了公司的時候,公司會無情的把你拋棄。要知道,這個人可是這家公司的創始人?

(3)後續的公開信或者所謂的“道歉”,措辭與態度極其敷衍,還是典型的鴕鳥做法——我能迴避就回避,就是不想直接面對這件事情。

3、態度錯誤。危機公關的三大重點——這錯我認、這鍋我背、這處罰我支持,在新城的應對上,完全失去了蹤跡。

另外,針對媒體關於新城財務的關注,新城也採取了同樣的策略:不知道、否認,否認不了就不痛不癢的回覆,甚至剛剛通過各種方式來回避新聞,比如最新新城新聞:新城6月份合約銷售額增長多少。

這種一貫的做法其實也反應了這家公司的文化:只看結果,不看過程,哪怕過程不合規,只要不被發現就好,發現了也無所謂,先否認,否認不了再想辦法不了了之。比如說:

(1)我們可以從這家公司遍佈全國的商場來看,所有籌備期的項目,只要開業就好,不管開業之前究竟商開合理不合理、商管是否有問題?也不管開業之後,項目能經營多久、租金收益怎樣?租戶生意是否慘淡?

(2)我們可以同這家公司員工的工作狀態來看,不管工作標準,先按照領導的要求幹完了再說,只要領導不說有問題,那就沒有問題,哪怕領導是拍腦袋隨便想的,哪怕每週工作六天制,哪怕可能需要一些不合理的加班。

四、王曉松這次應該怎麼做?

第一,無論如何,沒有辦法將王振華與新城隔離的。畢竟,新城的發展,離不開王振華的戰略佈局和文化傳播,因此,新城一定有王振華的文化基因在。任何試圖剝離王振華的行為,都是徒勞,更何況這次事件還涉及到“吾悅”這個品牌;

第二,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與新城一貫踐行的公益活動存在衝突,因此,一定要通過第三方來彌補,而不是直接去接觸彌補。

王曉松,一錯再錯,請勿再錯

因此,若是時間可以倒流,我想,對王曉松來說,一定要倒回到7月3日那個傍晚:

1、7月3日下午,發佈正式聲明:針對公司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女童一案的報道,作為王振華的家人,王曉松已經注意到了。作為新城,公司也已經留意到了。經過與王振華家人的確認,王振華確實在配合警方調查。針對案件的細節信息,公司無法獲知。公司及王曉松家庭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不管王振華本人的相關報道是否屬實,王曉松和新城都對本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及家庭表示深深的歉意。後續,王曉松先生與新城將及時公佈相關信息。最後,感謝媒體及各界對新城和王振華家庭的關注。

2、7月3日晚間,除了公告王曉松擔任新城新任董事長之外,再次做出聲明:根據警方通報,關於王振華的相關新聞報到屬實。對王振華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王曉松及其家人表示最真摯的歉意,並且願意通過第三方渠道對受害人本人和受害人家庭進行心理疏導和心理救助,通過心理幫助,減輕對受害人家庭的傷害。同時,也將積極配合上海市公安的調查,並願意接受國家法律的任何制裁。為表示王曉松家庭和新城最真誠的歉意,王曉松個人和新城將通過成立女童保護基金、婦女保護基金、七色基金的方式,用於支持相關公益行動,並暫停新城的七色公益計劃。王曉松及新城邀請各界媒體與同仁繼續監督,也歡迎各界持續對新城的發展提出建議。

3、7月4日,組織記者招待會,直面相關的問題,比如涉及到公司年報的財務問題,涉及到本次事件的各項問題,並推出後續的計劃(公司整改計劃、業務安全評估計劃、公益項目合規評估計劃等),並及時向社會各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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