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責任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
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二、行政法律責任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責任
中國首部反家暴法條文規定: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
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
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
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未依照本法第十四
條規定向公安機關報案,造成嚴重後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對直
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六 條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翫忽職守、濫用職權、
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家庭暴力要承擔的責任](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家庭暴力要承擔的責任](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
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
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
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 2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
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
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
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
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
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
閱讀更多 法旬法律諮詢維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