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嘀嘀嘀嘀”行?“咿呀咿嘟呀,國窖1573”不行?聲音商標不以長短論英雄(作者:肖俊逸)


日前,又一例聲音商標案落下帷幕。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瀘州老窖公司)申請的聲音商標因“其他缺乏顯著特徵”,未獲註冊,亦未獲法院支持。


想必大家還記得前兩年騰訊公司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案吧。為什麼同樣是聲音商標,簡單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可以獲准註冊,瀘州老窖公司這個看起來、聽起來都更加複雜的聲音商標卻反而被認定為缺乏顯著性進而未能獲准呢?


01 什麼樣的標識有作商標的“潛質”?


如果一個標識能夠被相關公眾當作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它就可能被當作商標。這就是商標的顯著性,也是一個商標獲准註冊的前提條件。


簡單來說,買麵包的時候看到包裝上有“音樂”二字,你會認為這個麵包的牌子叫做“音樂”;但是你站在路邊或者商場裡聽到一段音樂,可能只會覺得他是一首曲子或者最多是一個廣告,而不是作為識別某個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


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改,刪除了商標構成要素必須屬於“可視性標誌”的要求,使得任何能夠發揮商品或服務來源識別作用的標誌,都有可能作為商標獲准註冊,拓寬了商標類型的範疇。聲音商標就是其中一種新型商標。


02 想成為聲音商標,還要哪些“特質”


聲音商標雖然“新”,但是在審查標準上並未受到特殊對待,和傳統商標遵循著相同的審查標準——例如兩案均涉及的顯著性問題,應考慮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相關公眾的認知習慣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所屬行業的實際情況等因素。


雖然單獨拿出來,大眾並不會把單純的聲音當成商標,但是經過長期的使用,在產品和用戶之間搭建橋樑,形成條件反射,只要聲音響起就能和相應的商品或服務以及服務的提供者對應起來,那麼該聲音就能發揮識別作用,被相關公眾作為商標識別。因此經過長期使用的聲音,可能獲准註冊。


至於商標標誌在其指定使用服務上是否具有顯著特徵,仍然需要結合相關公眾的一般認知加以具體判斷。


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標識本身的固有顯著性依然在被考慮的範疇內。固有顯著性的判斷往往是通過聲音的時長及其構成元素的複雜性等因素,綜合考察其整體在聽覺感知上是否具有可起到識別作用的特定節奏、旋律、音效,從而對其可否起到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作出判斷。


聲音商標的申請者想要證明其商標已經經過使用獲得顯著性往往會提交大量長期的使用、宣傳證據,甚至包括一些行業調研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綜合這些證據,法院從商品或服務相關公眾的角度出發最終判斷是否經過使用獲得顯著性。


03 聲音商標不以“長短論英雄”


“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由連續的六聲“嘀”音構成,各“嘀”音之間音色基本相同、時間間隔短促且基本相同。通常情況下,這六聲“嘀”音,不足以讓相關公眾識別出來它背後代表商品或服務。然而,“嘀嘀嘀嘀嘀嘀”聲音通過在QQ即時通訊軟件上的長期持續使用,讓相關公眾聽到六聲“嘀”音,就能識別出來它是QQ發出的聲音,從而具備了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


所以法院最終認可了該商標在“信息傳送、提供在線論壇、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提供互聯網聊天室、數字文件傳送、在線賀卡傳送、電子郵件”服務上具備了商標註冊所需的顯著特徵。


瀘州老窖聲音商標由女聲哼唱的背景樂和男聲朗讀的文字“你能聽到的歷史139年、你能看到的歷史177年、你能品味的歷史443年、國窖1573”組成,其總時長約為29秒。其女聲哼唱的背景樂雖然並非日常生活中較為常見的音樂,但鑑於其時長過長,辨識度不高,缺乏顯著性。相關公眾通常情況下易將其當作廣告宣傳語,而非商標。


庭審中,瀘州老窖公司也未能提交有效證據證明該段音樂經過使用,獲得了顯著性。


所以說,一個聲音並不是因為“短”就能獲得註冊,也不會因為“長”就當然的不被准許註冊。聲音商標的判斷除了結合相關公眾對這個聲音本身的認知,還要結合這個聲音具體的使用情況。


現在你也可以做一次裁量者,仔細想想看,在日常生活中,你還接觸過哪些可能註冊為商標的聲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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