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股份擬不超2億元回購股份用於股權激勵

本報見習記者 李亞男

3月14日,華光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購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

公告顯示,本次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4.4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華光股份表示,本次回購股份將作為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公司如在股份回購完成之後36個月內未能實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購的股份未全部用於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將依法予以註銷,公司將啟動另行處置的程序。

對於回購股份的目的,公司方面則稱,基於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和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為進一步完善公司長效激勵機制,同時增強投資者信心並增強公司股票長期投資價值,擬使用自有資金回購部分股份,回購的股份用於股權激勵。

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人民幣14.40元/股(含)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約為1388.89萬股,約佔公司目前總股本比例2.48%;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下限人民幣1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人民幣14.40元/股(含)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約為694.44萬股,約佔公司目前總股本比例1.24%。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總資產為121.39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49.82億元,流動資產68.77億元,資產負債率54.31%。假設本次回購資金2億元(含)全部使用完畢,按2019年9月30日的財務數據測算,回購資金分別約佔公司總資產、淨資產、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1.65%、4.01%、2.91%,佔比較低。

華光股份表示,根據公司目前經營、財務及未來發展規劃,公司認為人民幣1億元(含)至2億元(含)的股份回購金額,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和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股份回購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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