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做生意,朋友出20萬我出10萬。我夫妻二人幹活管理。朋友什麼都不管怎麼分紅?

新疆奔騰精工發光字


矛盾的起因在於資金與人力資源的分配失衡,建議採取動態調整分紅機制

一方出資一方出管理的問題在雙方合作中經常出現,在合作早期一般是不會有問題的,但如果發展到後期,實際經營的合夥人會出現不公平的情況。

需要與合夥人充分溝通人力資源在合作中的重要性。早期,資金比較重要,後期,人力比較重要。經典的案例就是羅輯思維分家,羅振宇申音決裂事件,邏輯思維早期的成立發展當然離不開出資方,但這個公司核心的資源在於羅,在公司發展起來後,人力的資本就顯得非常重要了,貢獻比例與收益失衡時候,矛盾就出現了。

法律基礎:合夥人可以不按出資比例分紅

一般我們通常的做法是出資多數分多少錢,而實際上,對於這一點,無論是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合同法等都未明確限制。

合夥企業法: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參考以上的規定,可以看出來,實際的分紅首先按照雙方約定來分配,如果不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調整模式1:實際參與管理按照工資進行發放,分紅按照出資

如果你們夫妻兩人實際參與管理,那麼也可以直接從合夥的事項裡直接提取一部分作為勞動報酬,作為成本項,具體工資的標準可以與合夥人一起協商,通過書面形式確認下來。

調整模式2:動態分紅機制,區間確認分紅比例

作為實際參與管理的人員,如果一方不出資,為了激發人力資本積極性,並且保障出資不參與管理的合夥人的權益,可以採用動態分紅的方式:

例如:

如果收益在10萬以下,則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如果收益在10萬至100萬之間,則按照5:5分成;

如果收益在100萬以上,則按照2:8分成;

實際操作層面需要多份嚴謹的協議來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本文只是拋磚引玉,提供一些想法,希望能夠幫助你。


南京楊超律師


我做實體生意11年,一直都是合夥生意,開始沒有想太多,我覺得就是合夥,慢慢的才知道合夥生意不是難做,而是沒有搞明白。

先分析你這個問題:

1.股份和分紅按照投資比例,20萬佔比66.6%,10萬佔比33.4%,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贈送股,身股,技術股],雙方事先要做約定,定下後簽署正式的協議(如果沒有可以私信),如果註冊工商營業執照,可以把股份信息寫進去,這種是比較多的情況,沒有絕對的公平不公平,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

2.你們夫妻幹活管理,按照正常的行情定工資和提成。如果公司效益非常好,投資回報比相對比較高,可以定個績效,平衡一下你們夫妻的心理,比如公司盈利達到多少,拿出來利潤的百分之多少先進行在崗人員獎勵,剩餘部分再按照比例分配;

總結一下:

任何情況下,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看雙方是不是對的人很重要!

最後說一下合夥生意幾個常見的忌諱:

第一:股份平分

第二:不按照約定進行分紅

第三:挪用公款

第四:虧損由一方先進行墊付

第五:協議只約定了如何合夥分股,卻沒有約定如果退股


創業十一哥


生意易做夥計難擱,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朋友出資20萬,你夫妻出資10萬,按股份制而言,你的朋友算是大股東,你們是小股東,你朋友有話語權和決定權。分紅也應該是朋友大頭你們小頭,當然,如果經營虧損你朋友損失的也是大頭。不知道你們當時協議是怎麼定的。所以從小的方面而言,做生意最好不要搭幫合夥,要獨立經營,自負盈虧,這樣也沒有那麼多的扯皮事情!大的方面而言,就是要搞獨資企業不要搞合資企業,當然合資企業都有生效的法律協議、協定,哪方違規都不行。





豫西老楊


合夥生意儘量不要做,創業30萬的小生意,死亡率在95%左右,首先不要想到賺錢,要先想到虧損,你二口子工資算5幹一個人,一年下來,你可以收到12萬工資,如果虧光了,你朋友憑空虧20萬,臨了還欠你2萬,你朋友可能比竇娥還冤,二十萬出脫,還欠你2萬!如果確能賺,你多找20萬也不是太難,或者給你朋友高額利息。另一種可能就是不虧,但賺錢不多,比如能賺十萬八萬的,你要分給你朋友2/3,一年只剩3幾萬,意思不大。再說,如果生意能夠大賺,最後,不是你把朋友踢出局,就是朋友把你踢出局,而且大賺是非常小的幾率,不說也罷。沒有把握就不用做,靠賭基本是不會成功的!


美皮工坊


橋歸橋,路歸路。經管理者拿工資,股東不分紅。根據現代企業制度,股東與經營者、職員的身份是分離的。合夥做生意,你夫妻與朋友皆出資,都是股東,憑所持股份享有經營成果,根據你們的出資情況比例是1:2。

朋友甩手不管,全由你夫妻二人經營管理,相當於你夫妻是職業經理人、企業職員。雙方應約定你夫妻二人的報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稅前扣除,而不是通過“利潤分配— 分付股利”科目。

分紅是稅後利潤的分配——股東分紅,你們的經營管理付出是稅前的費用扣除——工資薪酬。如果把工資通過稅後利潤列支則明顯侵害了股東利益——合理合法稅前扣除的費用卻要稅後分配,這樣的核算違背了經濟原則。

正確做法是,與朋友約定你夫妻薪酬,依法進行稅前扣除,稅後利潤仍按股東出資比例分紅。不要把工資扯進分紅,兩碼事。


玄真子桑


協商啊,你朋友出二十萬你出十萬。不如跟你朋友說。二十萬算借給你。你朋友分百分之十的股份,二十萬還是二十萬的欠條,直到你們幹不下去就歸還二十萬。你朋友不用擔心任何風險。而你就需要操心所有事。個人覺得。如果怕起爭議,你最好不要合夥。不出力光出錢的人成敗都會那你是問。做的好。人家投資的多,分的多。你還沒脾氣。做的差。賠的多。你賠錢賠家人賠時間。他只賠錢。而且還會說你經營不妥。罪都在你這裡。罪簡單的就是你可以經管出力拿適當股份,你朋友當老闆。你一分不投。要不就是你自己當老闆,你朋友出錢拿股份。本金是本金。早晚歸還。這樣你們就不會有爭議。


鰲拜的同黨熬夜


首先,你應該珍惜你還有這樣的朋友!說實話,是我,我不會投20萬給你:1,總資本金才30萬,實際管理人就是你夫妻還只出小頭,證明你實力不濟,現在創業太不容易,失敗機率太大。試問你想過如果虧了,你怎麼對朋友交待不?又如何分配虧損?2,覺得你這人格局有限,想法有問題!自己想創業,資本金又不夠,可以借貸,每年按約定的市場利息還給借款人!小生意不要拉人入夥。又怕自己虧損太多不想承擔,又怕成功了分別人多了吃虧!性格註定你商場不會太成功!商道即人道。學做生意,先學做人!


青菜大叔119


這種事,開始沒簽合同麼?

親兄弟,明算賬,不賺錢還沒事,賺錢了,搞不好朋友都沒得做,自古以來多少這樣的事!

其次,直接給20萬,啥都不管,這真是對你夫妻倆信任!這樣的朋友還是不錯的,別讓人寒心!總費用30萬,他佔2/3,你和媳婦幹活,可以單獨拿工資算員工,該多少是多少,年底收益按2/3算!這種情況堅持不了幾年的,到最後業務大了都是把他踢了,收回股份!



古城建哥


這個合夥生意問題,我曾經幹過,我們是在生意未開始前,就共同商量,擬定一個協議,大致內容是:

一,經營分紅:管理(主管)工資多少元,值班(服務人員)工資,分級多少員

二,出差補助多少元/日

三,乾股分紅:每月除去上述工資、出差補出支出,一切花銷支出外,除去稅等,最後淨利潤,按投資每千元為一股,平均分紅。


起名大師東方木


可以明確告訴你,沒有好辦法!只有相對好!

其實方法,也都看了很多人的說法,工資+分紅,其實你是達不成協議的,因為雙方的認知不對稱,工資的安排是無法雙方滿意的。

我告訴你一個好的辦法,對賭協議:

1、設定年度盈利計劃設置佔股比例,這樣既可以刺激到你的精力投入,又可以保障朋友投資的保值增值

2、如何設置比例呢?!我們按照30萬6年收回的計劃來設定對賭協議,也就是每年至少盈利保證5萬以上!

A,第一年如果實現盈利10萬元以上,包含你們工資在內(可設定一個工資每月預支的方式,假定當地平均工資2.5萬/年),剛好實現5萬元資本回收,這個時候如何分呢?50%,也就是扣除夫妻工資5萬,另外的5萬各一半

B,如果實現了15萬,扣除工資,按照6:4分,這樣就會激勵你們繼續加油增值

C,如果僅僅實現了8萬,那麼按照4:6分,也就是夫妻扣除5萬工資,剩餘的3萬執行4:6分,夫妻分4成的方式

當然這樣的設置呢,僅僅是做一個說明,可根據朋友之間的協商解決。這個方式是變動的,也會減少不必要的執行中的資金抽調或者賬目不分的方式。

D,還有一個保底設置,那就中間的如果大家都不滿意,夫妻就採用借款的方式來執行,作為朋友投資方的平常心態。如果要保證朋友穩賺不賠,那麼盈利刺激計劃既需要向夫妻傾斜!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預定工資+投資比例:就需要值得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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