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小情獸TT


準備休產假?離預產期還有多久?提前休息有醫生的假條或醫學證明嗎?先把這個問題提清楚再說其他,估計校長也是這麼想的。


牛虻1962


這肯定是不合理的。



作為在編在職教師,享受國家產假,這是按照國家規定操作,沒有任何異議。

老師因為生孩子請假回家,其課程必然會受到影響,而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由學校領導協調解決,學校領導作為學校的負責人,本身就對教學安排和人員安排負責調配。



作為學校的負責人,領導把自己的職責推卸給老師,讓老師去解決領導該解決的問題,這本身就是不妥的。

這件事情往小裡說,是領導不負責任。大里說,是領導瀆職。所以領導的做法,既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張老師的講桌


女教師生孩子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就應該無條件準其產假,這種讓請產假老師自己找人頂課的校長不是一個以人為本的好校長,更不是一個體恤下屬校長。

產假受法律保護,不應受到他人為難

如果老師找不到人頂替,難道就不能請產假了嗎?這不是在有意為難老師嗎?產假沒有四五個月是不行的,憑自己的私人關係請同事頂幾天課還行,但頂四五個月課恐怕就沒有人會答應了,更何況這是學校的事,應該由學校統一安排,而不是教師私下聯繫,這樣只會讓老師感到心寒。

如何緩解老師請產假後的緊缺狀況?

開放二胎後各校生二胎的女老師也越來越多,很多中小學校出現了教師嚴重缺乏的現象。但校長可以通過這些方式緩解教師不足的現象:

1、向教育局申請支教人員。

2、向社會招聘代教。

3、通過支付一定的超課時費用,來激勵其他老師分擔請假老師的課。

總之,通過讓請假老師自己找人頂課的方法來解決教師緊缺的方法是極不合理的。


教育黃金眼


請產假,校長要老師自己和同事商量,幫代課。

我覺得這是校長無視教師的合法權益,將自己應承擔的職責推給老師。因此,不合理,也不合法。

按正常請假程序:老師在向學校提起正式書面請假申請後,學校只需與老師明確請產假的起止時間即可。至於產假期間教師的工作,老師與學校做個移交是必須的。但安排誰來接替,這完全是學校的事。(除非該老師有能力自行解決代班的人選。)

現實情況也大多如此:教師請產假,在得到批准後,與學校做好工作移交,即可離崗休假。而學校應在教師離崗前物色好代班人員,以防影響正常教學。

其實,作為一個普通老師,既無權、也無力自行找到代課教師的。

以前,“三味“就見識過這種事:有老師請產假,學校讓老師自找教師代課。結果因為代課老師缺乏責任心,教學下降了,學生和家長鬧事。學校還將責任推給原老師,責怪請人時不謹慎。真冤!

另外,請別人代課,是需要酬勞的。而酬勞由學校承擔,其標準理應由學校去面談,老師無權決定。

學校讓老師自行去請代課人員,實際上等於讓老師欠下了一筆人情債。

讓老師自行去找代課老師,代課費不多,一般沒人願幹。如果由老師去辦理這事,無非去找自己關係最密切的人,礙於情面,賣個人情,人家只好免強答應。

當然,學校之所以讓老師自己找代課教師,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是,學校教師緊缺,教師工作量本來就很繁重,確實也難找到代課教師。

二是,學校領導在人事安排上,缺乏威信。行政手段無法解決問題,只有依靠教師自己去買人情債。

我是頭條號“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時代的眼光、理智的頭腦、友善的言語,與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謝您的閱讀、點贊和關注,並期待與您共同探討本問題。

三味聊教育


女教師請產假,校長讓你找同事頂替你上課,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的確存在女教師請產假難請、多數女教師產假不足的現象!

首先是普通教師沒有權利和義務安排學校教學工作。學校安排課程是由教導處進行安排,這是教導處的職責所在。如果普通教師安排另一個老師上課,那麼你就越位、錯位了。這在管理中不是混亂了嗎?!

其次是你請產假的假條根本沒有必要交到校長那裡!規模大的學校,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婚假等只需要將你的假條交到辦公室主任處,你只需要講醫院證明附在假條後面即可。

第三、如果校長叫你找同事頂替你的課,有可能出於兩個目的。第一、工作能力強弱不同,怕安排的老師能力弱,你以後回來接著上課學生已經拉下差距,你和能力強的同事關係好,那麼你可以找這個老師商量,對你以後工作也有好處。第二、學校師資太緊,學校安排困難,叫你找人頂替,那麼這個校長就太“那個”了。學校如此管理無序,這個校長可以“下課”了。

最後我想說說學校的編制問題。現在的中小學師資編制很緊張,各個學校一個蘿蔔一個坑。而中小學的女教師佔80%以上,我校的一個生物女教師就因為兩個老師請產假,平均每天上課5節以上,而且初中高中還跨頭。英語老師特別緊缺,今年也有三個女老師請產假,不得不從外校借老師來上課。有一個英語老師剛剛生小孩40天,又回到教學崗位,我們老師都很心疼啊!上級有關部門能不能多給點編制呢?


平淡是真oymlq


你好,我是一名農村小學教師,也是在編的教師,我來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首先,別慣著你們校長。他奈何不了你,你到了休產假的日期,你就休息你的產假休足了,你再回來沒休足,你還可以再多請幾天,這都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他怎麼著也沒辦法你。

其次,你完全沒有義務去跟任何老師商量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因為你要請假是相當於你和學校和教育局請假。那麼你接下來的工作就應該有學校,由單位來替你安排,至於安排誰那是學校領導的事,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第三。話雖如此,但是你別跟你們領導來硬的,他讓你找人你就悄悄的,不理他就行了,到了日期你就休息你的,也別跟他說狠話,他什麼辦法都沒有,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嗎?同在一個單位,跟自己的同事或者領導鬧得很僵,也不合適。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派二狗子


這個問題我來說一下。你請產假,校長讓你和同事商量,讓同事接下你的課程。這是毫無道理的。你請產假後,你任教的學科由誰來接手,這是學校教導處的事。

如果請一兩天的事假,你向學校請假外,是可以由你與同事商量,讓幾個同事幫忙帶一下。這倒是可以的,不少學校也是這麼做的。有的學校,也是由教導處安排另外的老師代課,有的學校代課算工作量。我退休前的學校也曾這樣操作過。學期結束,學校分別統計各老師的工作量,把替別人代課加上去。

老師也有家,有父母子女,在上班期間,所有的的老師不可能都能做到出滿勤。會有因事,因病,因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等情況需要請假。各個學校對以上的請假有不同的處理辦法,真的。有的學校較嚴,有的學校較松,這也根據學校教師的配置額有否超編。教師人少,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旦有人請假便找不到代課。校長教導主任的確為難,這也就有了,請假自己先安排好找同事幫忙代自己的課程這種情況。

然而請產假與請事假不同,產假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影響出勤獎,不會影響考評等的。有的學校因老師請產假,學校另外請代課教師,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能會另外下撥代課金,可能會允許學校請代課教師。時間長的產假,老師本人也沒有辦法與同事商量代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完全由學校安排,個人不必操那個心。


笨笨潮爺1


我是說文寫作,先表明態度,

這當然是不合法的!產假是法律定的!

不過,對於這種玩賴似校長,談法有時候是談不通的。

講個我同事的例子吧,跟你的遭遇差不多。校長這麼說,人家當時點了點頭,也沒說啥,第二天來學校,上午快下班的時候,人家突然間說肚子疼,然後學校趕緊聯繫家裡人。

家裡人沒人接電話,於是,緊急打120。

校長那叫個焦急啊,不出事這校長可牛了,一出事這校長可慫了。不過,這些也沒表現出來。讓我們這些局外人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那個同事又來上班了。

你說奇怪不,第二天快下班的時候,又肚子疼了。而且,還是在經過校長辦公室門口時,更加讓我們議論的是,是在大課間,那時候樓道里可多學生了。

我這同事也是豁出去了啊!

就兩次,沒有第三次!

我們學校主任就傳達了學校意思,直接讓那位同事休息了。

什麼頂課,已經沒有人提了。

對待這種校長,不用用正常手段,否則的話,以為每個老師都是軟柿子。如果老師連正常的權力都享受不了,還如何教書?

讓老師寒心的校長,對待他,也不要走尋常路。


說文寫作


可以肯定地講,校長讓準備休產假的教師自己找人頂課,非常不合乎情理,至於是否違法,還不能肯定。假如這位女教師找不到人代課,著急之下身體出了狀況,那校長可就違法了。但是問題本身不在這裡,而是校長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們應該把注意的焦點放在這上面。

正常來講,人都應該有同情心,這位校長不知道他是不是正常人,他有沒有家人?如果有,他會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嗎?假如是他的老婆待產,他也會對老婆說,等等吧,等我找到人代替我的工作,我再回來陪護你。如果他要是這樣的人,不把老婆氣壞才怪,定會痛罵他無情無義。

再回到這位待產的女教師這裡,如果校長讓你找同事商量,你只需要一句話,這不是我的責任,學校為何要安排領導?就是來為教師們服務的,找人給我頂課那是你校長該做的事,我現在把休假報告交給你是正常程序,合理合法,如果你不批准的話,我現在就去找教育局領導批假。

說到底,有些時候教師在學校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恰就是我們太過度隱忍了,哪知道你越是這樣遷就上司,越得不到關愛。相反,只要你有理,底氣十足地去遞交這個休產假報告,保證很快就可以批准,你回家待產就可以了。如果不行的話,讓老公代你去學校送交產假報告,保證什麼事都沒有了。

至於學校裡沒有人願意頂課,那是學校領導該管的事,該去思考的事,與待產教師本人無關。所以說,有些時候啊,只要自己堅持原則,走正常的程序,辦自己合理合法的事,沒有人敢把你怎麼著。


寒石冷月


我是在編教師,產假即將結束,給您說說我的經歷。

時刻告訴自己:為了自己和寶寶健康,保持心態樂觀!

一月份懷孕,堅持上班到七月份放暑假,準備九月份開學就開始請產假。九月份也是孕期最後一個月,接近預產期,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就不再堅持上課了。暑假期間,向很多同事詢問請產假的流程,手續。八月份辦理了準生證(帶著戶口本,結婚證和身份證)。前後跑了四次才成功。小地方,經常找不到上班的人。


然後八月中旬給學校領導打電話,說明情況,以便於他們提前安排教學任務。因為放假前就已經六個多月了,肚子比較大,行動不便,領導也是有目共睹。所以,領導也比較體諒,沒說什麼就同意了。

我認為這也是正常情況,合情合理。而且,請產假是女老師的正當權利,課程安排以及工資支付,都不用管。後來才知道只發基本工資,績效全部沒有了。

說了之後,你應該明確了吧?休產假是你的正當權利,不用操心課程安排,也不用自己找老師商量。再和領導溝通一下,請假文件準備齊全,其他都不用操心。

畢竟,人情社會,自己找同事商量困難比較大。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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