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毅 唐佳:武漢大學圖書館藏通志堂《讀史方輿紀要》版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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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祖禹,字景範,號宛溪,生於明崇禎四年(1631),卒於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享年六十二歲,江蘇無錫人,明末清初著名歷史地理學家。他十四歲時遭遇“甲申之變”,隨父隱居,抗節首陽。此後無意仕進,潛心著述,孜孜於《讀史方輿紀要》一書。“凡吾所以為此書者,亦重望夫世之先知之也。不先知之,而以惘然無所適從者,任天下之事,舉宗廟社稷之重,一旦束手而畀之他人,此先君子所為憤痛呼號,扼腕以至於死也。予小子既已奉遺命,採舊聞,旁搜記載,規之正史,稍成一家之言,合為一十八部,分為百三十卷,藏之家塾,以俟來者。”[1]抱亡國之痛,秉厥考遺言,承家學餘緒[2],併為其著述之由。顧氏“創是書也,年二十九。……遊歷所至,惟有借書,隨即鈔纂,睹記所及,更獲新勝,即改竄增益之,雖十易草所不憚。經二十年,始成是書”[3]。這說明,他四十九歲時,《紀要》初稿已定。五十歲時,顧氏始館崑山徐乾學家,既得傳是樓藏書之便,又結識胡渭、黃儀、閻若璩等,參相窮討,遂對《紀要》復加修訂,直至去世。

關於《讀史方輿紀要》的主要版本,我們結合學界目前的研究成果以及新見武漢大學圖書館藏通志堂《讀史方輿紀要》(僅刻陝西一省),梳理其源流關係如下:

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其中,武大圖書館所藏通志堂《讀史方輿紀要》,著錄僅見《宜稼堂書目》、《增訂四庫簡明目錄標註》、《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此本自清初以降,學界罕有知者,直至近幾十年來,才逐漸引起學者們關注。具體來說,顧廷龍《〈讀史方輿紀要稿本〉序》,提及“近年我因參加編纂全國古籍善本書目,獲知武漢大學圖書館藏有通志堂刻本《讀史方輿紀要·陝西省》一書”[4],由於各種原因,顧先生未得親見此本。廖源蘭《通志堂小考》“據顧祖禹和徐乾學的交往以及《方輿》成書情況”,推論此本“可能刊於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六年之間”[5]。我們曾有幸參與此書整理出版,撰《讀史方輿紀要·陝西紀要十四卷》一文,概述了此書基本特徵,並定為“清康熙間通志堂刻本”[6]。在本文撰寫過程中,我們又見石祥《清初書籍刻印的實態細節——清通志堂刻試印本〈讀史方輿紀要〉讀後》,石文同意筆者意見,並認為“此本系冠以納蘭氏通志堂名義,實際由徐乾學從顧祖禹處獲得稿本,利用《通志堂經解》刻工班底,約在康熙十九年至二十四年顧氏在崑山坐館期間刊刻”[7]。但是,上述諸文對此書版本特徵皆未詳論,且各有疏誤。因此,我們擬從避諱、刻工、批校、修版及文獻記載等幾個方面對其版本詳加討論,試圖辨明其刻版時代及版本地位。

一、版式特徵

通志堂《讀史方輿紀要》,十四卷(卷端附《陝西紀要書後》及《陝西目次》)。每卷一冊,共兩函十四冊。半頁九行十九字,小字雙行同。左右雙邊,粗黑口,單黑魚尾。版心左上著該板所刻字數,中部依次著書名、卷次、頁數,右下著“通志堂”三字,左下記刻工姓名。版刻字體為硬體字,圓潤舒朗,典雅莊重。印刷紙張兼有皮紙、竹紙兩種。《書後》鈐“春怡堂鬱氏藏書印”朱文長方印,“國立武漢大學圖書館”朱文方印;《陝西一》鈐“禮培私印”白文方印,“埽塵齋積書記”朱文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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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卷卷端題名“讀史方輿紀要卷”,而未刻該卷於一百三十卷所佔卷次。但是,卷端右側,即版框右部均有批校者以蘇州碼子題其卷數[8],均與該卷於全書所佔卷次相合。如上圖《陝西一》,於全書中為卷五十二,蘇州碼子作“卷〥二”,即“卷五二”。承上題名之後,抬行另起“補註”二字。今考“補註”二字,稿本有之,如稿本卷五十四卷端題名“讀史方輿紀要卷五十四 補註”,嘉慶以後刊本均無,由此看來,“補註”應是直接導源於稿本。

二、避諱

“民國以前,凡文字上都不得直書當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須用其他方法避之,是之謂避諱。”[9]關於此本諱字,我們曾提出“‘胡虜夷狄’等字……有迴避……避‘玄’‘胤’等字,‘丘’‘弘’‘歷’等字皆不諱”[10]。石文同意此說,並認為“胤”字“避皇太子胤礽諱”[11]。我們認為,這一說法欠妥,仍需進一步討論。

事實上,此本所諱對象,大致可分三類:帝諱、聖諱、種族諱。下面,我們擬先臚列諱例,然後分類予以闡述。

(一)帝諱

1、“玄”字避本諱,不避偏旁。例如:《陝西一·泰華》“唐宗《華嶽銘》”,同卷《潼關》“會王謨等自滑臺敗退”,《陝西三·冢嶺山》“東北流注於扈之水”,以上“玄”字皆缺末筆作“”。但是,以“玄”為偏旁的“弦”、“眩”諸字皆不諱。比如:《陝西四·汭水》“源出弦蒲藪”,《陝西五·褒斜道》“無不搖心而眩目”,《陝西十·增山城》“西出眩雷塞”等。

2、“胤”字情況頗為有趣,詳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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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弘、歷二字並不諱。“弘”字如:《陝西二·霸水》“弘農”,《陝西二·太極宮》“弘義宮”,《陝西三·商洛廢縣》“盛弘之”等。“歷”字則有:《陝西二·章敬寺》“大曆二年”,《陝西二·冷水》“聖歷二年”,《陝西三·丹崖山》“慶曆初”等。

“清之避諱,自康熙帝之漢名玄燁始,康熙以前不避也。雍乾之世,避諱至嚴,當時文字獄中,至以詩文筆記之對於廟諱御名,有無敬避,為順逆憑證。”[14]由此看來,此本諱“玄”不諱“弘”“歷”,則其刊刻年代應該限定於康熙、雍正兩朝。

再談“胤”字。表1顯示,一方面,刻本“胤”字共出現16次,其中,不缺筆者8次,缺筆者8次,兩者比例為1:1。另一方面,關於“胤”字批校共出現4次,不缺筆者2次,缺筆者2次,兩者比例亦為1:1。針對這一現象,我們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說明。

首先,按雍正三年上諭:

朕臨御以來,屢降諭旨,凡與御名聲音相同字樣,不必迴避。近見各省地名,以音同而改易者頗多。[15]

據此,至少於雍正三年以前,臣民在實際用字過程中,與御名音同之字皆不惜迴避,遑論“胤禛”二字,自當迴避無疑。然則上述“胤”字原刻不缺末筆與批校出全字者,皆應發生在康熙一朝。換言之,假設此本刊於雍正年間,則舉凡“胤”字皆應作“”,而絕不可能出現缺筆與不缺兼存,或者原刻“”,硃筆批校卻改作“胤”這兩種情況。

其次,上述數據顯示,“胤”、“”二字,在寫版者與批校者這兩個同時且又相對獨立的群體之中,庶幾以相等頻率出現。這一現象似乎表明,“”為俗體而非諱字。因宋太祖名匡胤,故兩宋刊本“胤”字缺筆作“”。由於刻本的規範用字作用,遂使元明以降,“”字相沿成習,其性質也由諱字變為俗字。因此,便出現上述“胤”、“”並行的現象。

那麼,從帝諱所反映的事實來看,我們可以推斷此本應刊於康熙年間。

(二)聖諱

“丘”字不諱。《陝西二·槐裡城》“後更曰廢丘”,《陝西七·孫丘谷》,《陝西十·天德城》“張齊丘”。

按雍正三年上諭:

孔子道高千古,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皆受師資之益。而直省郡邑之名,如商丘、章丘之類,今古相沿未改,朕心深為不安。自今凡直省地名,有同聖諱者,或改讀某音,或另易他字,其於當用之際,作何迴避,著九卿會議具奏,欽此。


遵旨議定:至聖諱,除祭天於圜丘,丘字不用迴避外,若各府州縣地名,有字相同者,交內閣選擇字樣,進呈欽定。其山川市鎮等處命名,交該地方督撫更易字樣報部。其姓氏相同者,按《通考》雲:“太公望之後,食採於謝邱,為得姓之始。”今擬將邱姓加阝旁。[16]

趙宋以降,刻本無有諱“丘”者,然則雍正三年諱“丘”作“邱”,可作為判定刻本年代的絕對標準。此外,參考雍正以來其他刊本,“丘”亦有缺豎筆諱作“”者。今此本“丘”字不諱,則其刊刻時代在雍正三年以前,能與“帝諱”所反映之時代互證。

(三)種族諱

1、諱“虜”。凡遇“虜”處,或改作“獲”,如《陝西一·大河》“獲晉軍以歸”;或改作“滷”,《陝西六·義渠城》“滷其王”;或改作“羅”,《陝西十一·沙湃口》“平羅所”。

2、諱“夷”。凡遇“夷”處,或改作“裔”,如《陝西一》“諸裔之境”;或改作“人”,如《陝西一·洛水》“羌人”;或改作“彝”,如《陝西二·昆明池》“西南彝”,而以改作“彝”字最為常見。間有改之不盡者,如《陝西四·岐山》“有夷之行”,《陝西十二·永寧堡》“鎮夷千戶所”,後者為批校者所察,以硃筆改“夷”為“彝”,另以墨筆書“彝”一字,貼於“夷”字上。

3、部分“胡”諱作“狐”,如《陝西十·黑山》“殺狐山”,《陝西十三·三兜谷》“殺狐川”。但多數情況不諱,如《陝西十·豐州城》“胡寇”,《陝西十二·鎮彝所》“北臨胡境”。

4、部分“狄”諱作“翟”,如《陝西一·州域》“戎翟”,《陝西六·綏德州》“白翟”。多數情況不諱。如《陝西十·豐州城》“戎狄”,《陝西十一·寧夏鎮》“北狄”。

5、“戎”、“犬戎”、“玁狁”皆不諱。如《陝西十·榆林鎮》“西御犬戎,北虞玁狁”。

6、“蕃”不諱。如《陝西十四·吐蕃》“蕃國”,《陝西十四·碎葉城》“蕃落”。

7、“酋”不諱。《陝西十一·御史渠》“滷酋”,《陝西十三·罕東衛》“酋長”。

前文已言,顧氏撰為是書,發抒故國之思,故華夷之辨,燦然在列。而自康熙朝以來,文網趨密,凡“胡虜夷狄”諸字,朝廷雖無明諭,文人亦是改避無疑。顧氏為避禍端,也將書中“胡虜夷狄”諸字大加刪改。但是,因為《方輿紀要》一書卷帙浩繁,多有改之不盡之處。我們以上所舉諸例,是以稿本、通本、敷本三本對校所得。其中,凡是稿本改避之字,通本因之,如1、2、3、4數例。稿本未改者,通本亦未改,如5、6、7數例。而敷本不僅沿襲1、2、3、4所作改避,5、6、7等未及改避之字,敷本亦改之。因此,從種族諱字承接性觀察,通本應直接來源於稿本;同時參考敷本,則時代越後,種族諱字越嚴,亦可反證通本時代甚早。與此相關,稿本敘及有明一代建置,原作“國朝”、“國初”、“昭代”,更是為清廷所忌,故多改作“明朝”、“明初”。通本因其所改,惟《陝西十一·靈州守禦千戶所》:“元復曰靈州,國初改為千戶所。”此“國初”即“明初”,漏而未改者,十四卷中,僅此一例,亦見其時代之早。

三、刻工、批校、修版

自雕版印刷以來,版心刻錄刻工姓名已成傳統,不過代有興廢罷了。單就清刻本而言,版心著錄刻工已不多見,那麼,通本《方輿紀要》每頁版心記刻工姓名,自然成為其一大版本特色。不僅如此,與刻工相關之批校、修版,亦是琳琅滿目。因此,刻工、批校、修版,三位一體,共同顯示出初刻試印本的版本特徵。對此,我們在《提要》概括道:“版心所記刻工有陳國甫等五十餘人,多與《通志堂經解》相合。間有不合格者,則於天頭出以硃筆批示‘後半頁不佳’……而質量太差者,則示以‘此刻手字劃歪斜跼踳,應遣去’……間有誤刻、漏刻之字……隨即修版改刻,於其前後書頁空白處印出。”[17]其後,石文以“批校”為中心,討論了與之相關的“修版改字”,“刻板字數”以及“評價刻工技藝”三方面內容,意在說明“清初刻書工作細節”。但石文未對批校歸類,且又未揭示刻工、批校、修版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與其所反映的版本價值,故仍有詳論之必要。下面,我們分別予以梳理。

關於刻工,石文附有《刻工表》[18],以刻工所刻頁數多少為序羅列。其誤有三:

1、漏列。漏列“高宇丞”、“韓春陽”、“勝卿”三人。又刻工間有簡稱,此表亦漏列;

2、誤分。“王順心”、“王順”實為一人,“王君盛”、“王盛”實為一人,石文皆誤分為二;

3、誤錄。如“程□生”應為“程際生”,“陳志□”應為“陳志遷”。

因此,我們以音序另列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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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過與《通志堂經解》初刻本所記刻工對勘,便得出表2。其中,通本所載刻工共計55人(若除去疑似同人異名者,則共50人),與《通志堂經解》完全相同者15人,若加上疑似相合者計24人,則比例幾近1/2。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以下三點結論:

首先,《方輿紀要》版心所刻“通志堂”與徐乾學輯刻《通志堂經解》之“通志堂”實為一所。

其次,“《通志堂經解》於康熙十二年開始刊刻,……至康熙十九年《經解》的主體部分刻完。但直至康熙二十四年以後,仍還有少量經解付刻並且還有較多的經解正在校勘、修版。……在康熙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之間,《經解》全部校定完畢,並有整套的《經解》印出。”[19]而“刻工一生之工作年限,最多約在三十年左右。”[20]由此,我們似乎可以將《方輿紀要》刊刻時間下限推遲至康熙六十一年,亦在康熙年間無疑。

其三,學界一般認為,《經解》之真正輯刻者為徐乾學,而“通志堂”乃納蘭成德之堂號。徐氏“因仕途等方面的原因,將所刊《通志堂經解》讓名於權相納蘭明珠之子成德,於是將《經解》以‘通志堂’命名,並在書版版心下鐫‘通志堂’字樣,卷末刻‘後學成德校訂’一行”。康熙二十四年二月,徐氏經納蘭明珠舉薦入南書房,擢內閣學士,方成明珠一黨骨幹,同年五月,納蘭成德逝世。至康熙二十七年,明珠被罷黜[21]。這樣看來,徐氏出於政治目的以“通志堂”名編,則明珠罷相之後,自然不必再以“通志堂”之名義刻書[22]。《方輿紀要》仍以“通志堂”署名,則其刊刻時間最遲不超過康熙二十七年。另一方面,結合顧祖禹康熙十九年前後始入徐乾學幕府這一事實,則其刊刻時間約在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間。

另外,此本天頭、行間多有批校,依照批校所論之對象,大致可歸為兩類,一類為刻工,另一類為《方輿紀要》內容的修訂[23]。下面,我們擇有關刻工一類批校加以討論。

此類批校,以朱、墨兩色為之,且筆跡相同,應系同一人所為,而此人之身份,應為刻版事宜之直接責任人——監工。其中,墨筆批校內容較為單一,多記核查刻工所刻字數。刻工在每頁版心左上角自記此版所刻字數,以資僱傭者撥付勞酬。但刻工為謀勞酬,多計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監工有必要加以複核,若發現數字不符,即於左下角刻工姓名下地腳位置另記所核查字數。例如,《陝西一·書後》第一頁,版心左上角記字數“三百廿九”,地腳複核字數“三百廿五”。同卷第二頁版心左上角記字數“三百五十六”,地腳複核字數“三百五十”。經統計,是書此種批校共計51處,可見監工之負責。

硃筆批校內容則相對豐富,多是監督刻工刻書質量。具體包含以下兩個方面:

(一)監工若發現某字版刻不工整、漏刻、誤刻等,即以硃筆圈出,並於天頭出示批語。例如,《陝西四·隴山》:“州西北六十里。”“西”字刻未工,天頭批校曰:“西字修好。”《陝西二·中渭橋》“■縣”,“縣”上一字漏刻,作墨釘狀,硃筆校出,改“■”為“鄠”,並天頭書“鄠”一字。《陝西十·榆林鎮》“繼而延綏鎮守都督僉事王楨始奏築榆林城”,“禎”誤“楨”,硃筆校出,改“楨”為“禎”。

(二)蓋為保證刻書質量,一般情況下,每名刻工一次僅刻兩頁,依次循環而下。因此,監工首先責任到人,若發現書版有漏刻刻工姓名,隨即批出。如《陝西九》17、18兩頁無刻工姓名,監工於18頁A面天頭批示:“此係何人所刻?”然後,監工再對版刻質量未善者,先加警告,以觀後效。例如《陝西二》51頁(刻工張公輔)版刻不佳,同頁A面天頭批校:“較前刻大相懸絕,速宜修改,戒之。”若刻工著實太差,則將其遣去。同卷22頁(刻工鄭玉德)版刻質量低,同頁B面天頭批校“此刻手即遣去。”這表明,通志堂挑選刻工,皆以其刻書質量高低為準,優勝者留用,低劣者淘汰,呈現出一定的靈活性與流動性。然則,上述《方輿紀要》刻工與《經解》不全相同,便不言自明瞭。

刻工刻書,監工刊謬,接下來自然是刻工修版了。

誠如上言,監工若發現刻工某字版刻不工整、漏刻、誤刻等,即以硃筆刊正。隨後,當事刻工見此批語,則隨即修版,並將所改刻部分於該頁或前後若干頁之天頭、地腳及左右版框空白處印出。現舉例如下:

(一)版刻不工整例:

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5·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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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A) (4·18·A)

(二)漏刻例:

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1·61·B) (1·62·A) (1·62·B)

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7·1·A) (7·2·A)

(三)誤刻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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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A) (3·34·B)

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3·8·A) (3·8·A)

這一現象顯示:第一,刻工依照監工意見已經修版;第二,監工可以依其所修版再次檢查是否合格,如此反覆,大大提高了刻書效率與質量。第三,一般而言,刻工刻完一書,草裝呈監工審核,監工依照清樣校勘訛誤,再返還刻工修版,此為刻本之三大連鎖程序。通本《方輿紀要》將這一自然流程展示無餘,使其成為初刻試印本的典型範例。

綜合刻工、批校、修版三者,我們認為,通本《方輿紀要》應是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間的初刻試印本。

四、文獻記載

在前文中,我們圍繞《方輿紀要》的文本特徵,考證其版本。下面,我們進一步從文獻記載的視角來觀察此書的版刻時代。

彭士望《恥躬堂文鈔》卷八《傳是樓藏書記》:

茲庚申(1680)春暮,予因顧子景範、陸子拒石乃得登崑山徐公健庵先生之傳是樓,……更孜孜求高世士,特延禮顧、陸二子,供粢餼,束脩羊,給筆札小史,聽其自著書纂集,不煩以事。[24]

彭士望乃顧氏摯友,其說當可信。所謂“特延禮顧、陸二子”,可見顧氏于徐氏門客之地位非比尋常。又“供粢餼,束脩羊,給筆札小史,聽其自著書纂集,不煩以事”,則顧氏書成,徐氏出資刊刻,亦屬情理之中。

魏世儼《魏敬士文集》卷一《寄顧景範先生書》:

世儼謹問景範顧先生尊體動止萬福。儼十四五歲得讀《方輿紀要》書,遂篤慕先生之為人。而先生姓字,則自入塾學以來,稍通人言語,侍家君子暨先仲父,則稔聞之矣。……乃今先生為家君子石交,慕之復十許年,而猶不得負笈從遊。……家君子亦嘗推先生當今用世第一人。……聞《紀要》書編次已成,全書剞劂告就,乞於便中惠寄一部,俾得日誦讀,如受耳提面命也。[25]

魏祥、魏禧、魏禮三兄弟,世稱“寧都三魏”。魏世儼者(1662-1717),魏禮次子。引文魏世儼稱魏禧“先仲父”,而魏禧康熙十九年十一月卒於儀真,則此文當作於康熙十九年之後。前引彭士望《傳是樓藏書記》可證,顧氏此年已館徐乾學家,且直至去世,未曾離開[26]。又云“聞《紀要》書編次已成,全書剞劂告就”,既稱“全書”,則非指康熙丙午五卷本《二十一史方輿紀要》。而顧氏本人一介處士,無力刊刻,則“全書剞劂告就”,顯指徐氏助為刊行。當是時,徐氏正主持輯刻《通志堂經解》,《方輿紀要》一書,自然交付《經解》原班刻工。如此看來,此本刻工與《經解》相合,且版心著“通志堂”,自然順理成章。因此,魏世儼所謂“剞劂”一事,所指應為通本《方輿紀要》。

必須說明,今所見《方輿紀要》僅刻陝西一省,而魏世儼卻稱“全書”,何以出現如此矛盾?我們認為:

其一,我們在“版式特徵”一節提及此本各卷雖未刻卷次,但有批校者以蘇州碼子題其卷數,與該卷於“全書”所佔卷次相合。因此,只有百三十卷之“全書”基本格局確定,方能歸併陝西所屬卷次。

其二,顧書是以明代兩京十三司為綱,降及清初,全國行政區劃有所變更,有鑑於此,顧氏需要在初稿基礎上對此加以修改。而陝西一省,清因明制,變動最小,自然較先定稿。又從稿本來看,亦是陝西一省改動最少。那麼,陝西一省可以先行付梓。

其三,康熙二十六年,徐乾學奉勅總纂《大清一統志》,特延顧氏襄助。《讀史方輿紀要》修訂事宜可能暫且擱置。而顧氏本人於康熙三十一年遽歸道山,此時稿本尚未改畢。加之徐乾學亦於康熙三十三年仙逝,那麼“全書剞劂告就”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必是當時顧書已有刊刻,魏氏方聞其事,不過所謂“全書”,當係魏氏臆斷抑或誤信傳聞之語罷了。

五、結語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通本《方輿紀要》刊刻年代,應在康熙十九年至康熙二十七年之間(1680—1688)。

需要強調的是,既然此本由徐乾學出資刊行,其所據底本無疑來自顧氏本人,即今所見稿本。前述此本有“補註”以及“種族諱”二者,皆其證。另外,我們通過稿本、通本、敷文閣本三者對校,發現敷文閣本與稿本出入較大,通本與稿本內容卻十分吻合。因此,我們可以斷定,此本所據底本為顧氏稿本,亦即顧書定稿後之第一刊本。而康雍乾三朝,世人皆以為“《方輿紀要》一書,世無刊本”[27],此本一出,舊說之誤,彰彰明矣。

註釋

[1](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M].北京:中華書局,2005:18.

[2] 顧氏以地理名家,其遠祖顧野王撰《輿地志》,高祖顧大棟撰《九邊圖說》,曾祖顧文耀亦曾奉使九邊。

[3]同1:3-4.

[4]顧廷龍.讀史方輿紀要稿本序[J].編輯學刊,1993(3):67-68.

[5]廖源蘭.通志堂小考[J].圖書情報知識,1992(3):55-56,59.

[6]唐佳,吳芹芳.讀史方輿紀要•陝西紀要十四卷.見:王新才.中國古籍珍本叢刊•武漢大學圖書館卷(第1冊)[M],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6:10-12.

[7]石祥.清初書籍刻印的實態細節——清通志堂刻試印本讀史方輿紀要讀後[J].中國典籍與文化,2017(4):84-91.

[8] 此類批校均在書脊部位,故不易發現。我們因整理出版需要,曾將裝訂線拆卸,方才得知。因此,此類批校應出於刻版之時,絕非後人所為。

[9]陳垣.史諱舉例[M].北京:科學出版社,1958:1.

[10]同6:11.

[11]同7:86.

[12] 3為卷數,41為頁數,A、B分別為頁之正反面。後皆仿此。

[13] 此類批校出於監工之手,這一點在後文有詳談。

[14]同9:168.

[15]《清會典事例》[M].影印本.北京:中華書局,1991:1055.

[16]同15:1055.

[17]同6:11.

[18]同7:90-91.

[19]王愛亭.崑山徐氏所刻通志堂經解版本學研究[博士學位論文][D].山東:山東大學,2009:74.

[20]李志清.古書版本鑑定研究[M].臺灣:文史哲出版社,1986:23.

[21]王逸明.新編清人年譜稿三種•崑山徐乾學年譜稿[M].北京:學苑出版社,2000.

[22] 《經解》自始冠名“通志堂”,因其為叢書,中途不便易名,故不在此論列。

[23] 限於篇幅,我們擬將有關內容修訂的批校另撰文討論。

[24](清)彭士望.恥躬堂文鈔[M].影印本.見:《四庫禁燬書叢刊》編纂委員會.《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第52冊)[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144.

[25](清)魏世儼.魏敬士文集[M].影印本.見:《四庫禁燬書叢刊》編纂委員會.《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第6冊)[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428—429.

[26]夏定域.顧祖禹年譜(上)[J].文獻,1989(1);顧祖禹年譜(下)[J].文獻,1989(2).

[27](清)王應奎.柳南隨筆[M].北京:中華書局,1983:83.

萧毅 唐佳:武汉大学图书馆藏通志堂《读史方舆纪要》版本考

蕭毅,武漢大學文學院古籍所教授、博士生導師。唐佳,武漢大學文學院古籍所博士研究生。本文載見《新世紀圖書館》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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