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京津冀嚴查柴油車排放,最高罰20萬元甚至施行強制報廢

3月9日,《北京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公佈。《條例》表示:

自今年5月1日起,京津冀三省市將協同防治大氣汙染,重點整治機動車尤其是重型柴油車排放不達標的問題。

5月起,京津冀嚴查柴油車排放,最高罰20萬元甚至施行強制報廢

一、加強機動車監管力度 京津冀三地實行協同防治

《條例》要求:在本市註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和在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長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行駛的外埠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應當按照規定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並與市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生產企業及零部件廠商應當配合開展在用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


  • 建立京津冀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共享平臺,對機動車超標排放進行協同監管。
  • 建立新車抽檢抽查協同機制。對新生產、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大氣汙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 共同實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
    。使用統一登記管理系統,按照相關要求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監管。
  • 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工作協作。通過區域會商、信息共享、聯合執法、重汙染天氣應對、科研合作等方式。

二、不能只讓貨車司機承擔 銷售企業、檢測機構、車主都該負責

此次北京市頒佈的條例,將每個環節的責任都落實到個人。從車輛生產到註冊登記再到排放檢驗,每個環節都明確規定了責任人以及處罰力度。

5月起,京津冀嚴查柴油車排放,最高罰20萬元甚至施行強制報廢

銷售方:在本市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發動機、汙染控制裝置、車載排放診斷系統、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等設備和裝置不符合相關環保標準的,由市生態環境部門責令生產企業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企業方:運輸企業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單位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燃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不符合標準的燃料,並處燃料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駕駛人:逾期未按照規定進行維修並複檢合格,又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所有人或者駕駛人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可以暫扣機動車行駛證;經維修複檢合格的,及時發還機動車行駛證。

排放監測方: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未履行相應義務,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河北尾氣超標強制報廢 檢測機構造假罰款50萬元

2020年1月11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汙染防治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起,京津冀嚴查柴油車排放,最高罰20萬元甚至施行強制報廢

《條例》明確指出:在用機動車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監督抽測不合格應當及時維修,並按照要求進行復檢。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當對複檢合格的機動車出具檢驗報告。

在用機動車經維修或者採用汙染控制技術後,大氣汙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

此外,對於監測機構造假問題,河北有著更加嚴厲的處罰。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

在未來,對機動車尤其是重型柴油貨車的尾氣排放超標問題,從監管到處罰都將越來越嚴格,希望卡友們早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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