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3月起正式取消360天認證期限!3月份還有4個新規


3月申報安排!這些涉稅新規本月開始實施!


申報期安排


重要提醒!3月起正式取消360天認證期限!3月份還有4個新規


提醒:經營所得的個稅彙算清繳3月底結束!

涉稅新動態

一、3月1日開始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有變化

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徵湖北省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徵收率由3%降至1%;個體工商戶按單位參保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二、即時享受稅收減免政策!小規模納稅人請務必在3月開票前完成開票軟件重大升級!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20年2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對於個體工商戶加大扶持,幫助緩解疫情影響紓困解難。會議確定: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徵湖北省境內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其他地區徵收率由3%降至1%。

為做好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率由3%降至1%的工作,讓小規模納稅人順利在3月至5月底開出1%的發票,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將會進行升級,請納稅人在收到服務器推送升級提示時,及時點擊進行升級。

3月1日起對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系統進行軟件升級,請廣大納稅人做好升級準備工作並及時進行升級。

三、3月1號開始,發票取消360天認證期限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的規定: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稽核比對、申報抵扣的期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對上述扣稅憑證信息進行用途確認。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四、3月1號開始,非正常戶認定有變化


根據《關於稅收徵管若干事項的公告》的規定:(一)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進行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納稅人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徵管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處理。納稅人負有納稅申報義務,但連續三個月所有稅種均未進行納稅申報的,稅收徵管系統自動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並停止其發票領用簿和發票的使用。(二)對欠稅的非正常戶,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追徵稅款及滯納金。(三)已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就其逾期未申報行為接受處罰、繳納罰款,並補辦納稅申報的,稅收徵管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解除。


五、3月1日起,開始無欠稅證明開具有新規


根據《關於開具《無欠稅證明》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規定:對申請開具《無欠稅證明》的納稅人,證件齊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受理其申請。經查詢稅收徵管信息系統,符合開具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即時開具《無欠稅證明》;不符合開具條件的,不予開具並向納稅人告知未辦結涉稅事宜。納稅人辦結相關涉稅事宜後,符合開具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即時開具《無欠稅證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