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热线」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丽江市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丽江热线」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丽江市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丽江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针对丽江市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0年3月9日向丽江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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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组长吴俊明通报督察意见,市委书记崔茂虎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郑艺主持。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何玉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炳寿,市政协主席张卫国,督察组副组长杨永宏,督察组有关人员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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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认为,丽江市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提出建设“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城市美、乡村美的最美丽江”目标,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2017年以来,丽江市分别召开36次市委常委会、10次市委专题会议、23次市政府常务会、13次市政府党组会议、35次市政府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肃查处了生态环保方面的失责、失职、渎职问题,2017年以来查处生态环保问题50件,对33个单位、158人进行问责,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仅2018年,全市查处生态环保监管问题29件,对8个单位、98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通报7批次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震慑和警示作用明显。

丽江市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发布实施了《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和《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泸沽湖完成主要入湖河道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程,完成部分生态红线内民居客栈拆除,拆除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程海完成“三线”划定,开展智慧程海项目建设;拉市海拆除核心区内违法违规建筑9.3万平方米。2019年上半年,丽江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泸沽湖水质稳定在I类,程海湖水质稳定在IV类(PH值和氟化物除外),金沙江干流水质保持II类,拉市海水质保持III类,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丽江市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丽江市上报,截至2019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61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5家,下达处罚决定书8份,罚款10.978万元,限产停产3家。

督察发现,丽江市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的问题,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丽江市部分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绿色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没有很好地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与转型发展结合还不够紧密,生态环境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在高原湖泊、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等方面,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丽江市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部分反馈的问题研究得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得不科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部分整改问题未能按时限完成整改。

丽江市部分单位和部门对群众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良华屠宰厂环境问题和永胜县金官电解铜厂、永胜县米厘喇嘛铜厂、永胜宝坪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群众长期反复投诉。

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丽江市相关部门、企业和涉及地方在漾弓江保护治理上工作责任不落实,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力度不足,治理措施科学性、系统性、精准性不强。2016年至2019年,漾弓江每年都出现5个月以上月份水质超标,且2019年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呈恶化趋势。丽江市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不彻底,直排和偷排问题仍有发生,餐厨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置。

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推进不到位。丽江市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还未完全理顺,还不同程度存在机构不健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目前程海流域内治理项目多头管理现象仍然没有彻底解决。丽江部分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管理机构整改落实不到位、环保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永胜工业园区和南口工业园区管委会目前环保机构未挂牌,环保管理制度不健全。多数县(区)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编制有了,但人员未到位。泸沽湖环保所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程海保护目前仍然存在着补水资源有限、监测设施闲置等问题。程海水位连续三年都低于最低控制水位,水体中污染物浓缩效应明显,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等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升高。丽江市建设的程海南北两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北部水质自动监测站已经与国家联网,而南部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停运半年,不能实时监控南部湖区的水质情况。

丽江市部分洗涤企业存在环境问题,部分河道周边环境问题突出,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古城区丽康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管理不到位;宁蒗县永宁乡竹地村大洋洗涤有限公司批建不符,锅炉未按环评批复要求使用电锅炉。丽江市宁蒗县上拉垮煤矿于2016年停产至今,但现场仍有大量煤矸石、弃渣堆存,部分弃渣侵占河道,淋滤水和矿井涌水进入河道,河床受煤矿高硫成分影响变为红色。宁蒗县彝水天成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干河子河,河道内漂浮大量垃圾。永胜县仙人河流域内的高速公路在建设期间,有部分沙石料进入河道。

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敷衍应付。丽江市个别单位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在向督察组提供材料时,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材料存在明显逻辑错误。

丽江市城区污水管网排查和修复工作推进缓慢。根据丽江市水务集团排查结果,城区32.4公里的污水主管网存在2722处缺损;城区118个商品住宅小区中有26个存在雨污混流问题,污水与河水、地下水互渗情况严重。丽江市污水处理相关扩建工程和配套管网工程推进缓慢,导致现有的第一、二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长期得不到缓解,各区域无法进厂处理的污水长期直排漾弓江。

2019年3月才正式运行的永胜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环境问题突出,运行管理混乱,制度建设不完善,废水排放口安装建设不规范,设施设备无法长期稳定运行,坝体出现了垃圾渗滤液渗漏现象。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力度不足,永胜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存在的环境问题未能得到完全解决。

丽江市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整改工作要求不严,未能做到医疗废物全面集中收集处置。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签订协议的数量与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汇总数量不一致。部分医疗机构污染防治设施和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满足相关要求。

专项督察发现,丽江市虽然在旅游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协调发展、规划统一、污染治理等方面依然存在问题,一些县(区)重发展、轻保护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旅游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不够。丽江市大部分自然保护地与旅游开发区、居民居住区“多区重叠”,旅游开发和生态保护问题突出。丽江市仍未完成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方案的编制工作,泸沽湖辖区内雨污分流工作建设进展滞后,农业生产废弃物、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相关部门在处理泸沽湖核心区搬迁问题上,要求对泸沽湖最高水位线80米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进行搬迁,但在宁蒗县三家村却出现了在紧邻80米红线外“拆旧建新”的情况。

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规划衔接不够。《丽江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丽江市“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丽江宁蒗泸沽湖片区规划(2017—2035年)》《泸沽湖摩梭小镇发展总体规划》等旅游开发规划和保护地规划对环境承载力分析不够,规划间缺乏衔接。《泸沽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滞后,制约着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区域整体保护治理项目的推进。

旅游景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丽江市主城区现有两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已无法承载现在的常住人口和外来旅游人口产生的污水。处理泸沽湖片区生活污水的泸沽湖竹地污水处理厂已超负荷运行。古城区垃圾填埋场接近设计库容,新建垃圾焚烧项目进展缓慢,永宁乡泸沽湖片区垃圾填埋场已接近服务年限,库容已满。

旅游景区管理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部门对泸沽湖周边近年来快速增多的客栈和餐馆管理不到位,泸沽湖景区现有409家客栈餐馆未办理环评手续。丽江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格拉丹片区内的红岩水库加固扩建工程环保手续不完善,并且在景区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内开山采石用于工程建设。

督察要求,丽江市委、市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要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严禁在整改问题中采取不问缘由的“一刀切”工作方式,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要在不降低整改标准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既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也要加强政策配套,强化工作统筹和工作指导帮助,尽可能避免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丽江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丽江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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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茂虎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既充分肯定了丽江整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又严肃指出了发现的突出问题。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精准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逐一专题研究、细化措施、立行立改,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崔茂虎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刻反思,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遵循好落实好,切实把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转化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要照单全收、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把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铁的责任、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抢抓机遇,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以这次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标本兼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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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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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振功 解 俊

新闻热线/0888—5122344

©丽江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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