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犯罪學史(二)邊沁

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經濟學家和法學家傑裡的米·邊沁(1748-1832),是犯罪學史上僅次於貝卡利亞的古典學派的代表人物,是英國按照古典學派學說進行的刑法改革的最偉大的領導人。他雖然不是專門的犯罪學家,但是他對犯罪學的許多方面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精闢的見解,對19世紀以後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與犯罪學說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被稱為“前無古人的最偉大的法律哲學家和法律改革家”。

西方犯罪學史(二)邊沁


邊沁出生在倫敦東城區的斯皮塔佛德的一個保守黨律師家庭。他被視為一個神童,因為他還是一個初學走路的孩子時便已在父親的書桌邊閱讀起卷帙浩瀚的英格蘭歷史,並且在三歲就開始學習拉丁文。

邊沁在威斯敏斯特中學畢業後,於1760年入讀牛津大學的女王學院並在1763年和1766年先後取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他修讀法律並於1769年獲得律師資格,但他很快就認為英國法律缺乏理性基礎而厭倦了。他認為英國法律是就事論事,主觀武斷。他希望法律的指導原則能從科學中汲取營養,而不是像18世紀那樣為純粹的特權、自私和迷信所支配。在得到父親的允許和幫助以後,邊沁開始研究法律並著手寫書。但早期邊沁孤軍奮戰,影響不大,直到19世紀初,他投入社會政策和政府的專門實際工作以後,情況才大為改觀。

邊沁曾與眾多有影響力的歷史名人建立友誼,在英國,如著名學者亞當·斯密、法國大革命的一些領袖(他獲得了法蘭西榮譽公民的榮譽,但他也坦率地批評了支撐大革命的自然權利理論以及雅各賓黨上臺後的濫用暴力)。而在1808 到1810之間,他與拉丁美洲獨立運動的先驅者——弗蘭西斯科·德·米蘭達建立了個人友誼,並拜訪過米蘭達流亡英國時在倫敦的住所。

1823年,他與詹姆士·穆勒創立了《威斯敏特評論報》,一份給當時的“哲學激進分子”(一群被邊沁影響的年輕信徒)作基地的期刊。

邊沁在倫敦大學學院歷史上有重要地位,被公認為倫敦大學學院的“精神之父”。 儘管他經常被記載入學校的創建工程,但事實上他本人並沒有實際參入UCL(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的建設(該學院創辦時他已經78歲了)。因為邊沁本人是高等教育應廣泛推廣理論的強烈擁護者,並被與學校的早期宗旨“教育人人平等”聯繫起來(當然,前提是有能力支付學費) 。該學校是第一所漠視一切性別,宗教信仰,政治主張上的差異的英國大學,而這些主張都與邊沁提出的教育思想有直接關聯。 “國際化”(International)一詞,就是由邊沁本人創造出來的.

出於邊沁自身的願望,他的遺體正陳列於UCL主建築的北部迴廊,完全向公眾開放。邊沁在他的遺囑中指明他希望他的遺體保存以作為永久的紀念,這項指示被毫無保留的貫徹執行.。這尊遺容於是名聲大噪。但不幸的是,當進行頭部處理時出現了悲劇性的失誤導致頭部被毀容。人們只得用一尊蠟像頭部代替,但是長久以來真正的頭顱一直被藏在他作像的腳下,真的頭顱經常被盜,自然的成為五花八門的各種校園笑話的題材,當然,笑話的編造者都來自UCL從出生那一天起就是競爭對手的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

1776年發表《政府片論》

1789年在英國發表其傑作《道德和立法原則概述》,因而聞名於世。(年僅28歲)

西方犯罪學史(二)邊沁


1811年用法文發表《賞罰原理》,後分為《獎賞原理》和《懲罰原理》,用英文出版。

在俄國時用書信體裁寫成《為利息辯護》一書。

1823年,大力支持宣傳哲學激進主義的《威斯敏斯特評論報》出版。

晚年著作《憲法典》,生前未及完成,僅第一卷於1830年出版。

由友人和學生整理出版的著作有:《謬誤集》、《審判證據原理》、《新邏輯體系》、《義務學》和《行為的動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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