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報告,這個制式法律文書和流程,可能已經成為歷史啦

所以木林個人認為,該程序比較尷尬的是,它既達不到偵查終結,也不是終止偵查,更不等於結案,它只是偵查機關內部單方面認為案件告破,是偵查機關和偵查民警個人對案件已經初步查破的內心確信,是集中了人財物力重點偵查專案組的準備解散,或許是公安機關可以向社會公眾公開以安撫民眾,或者是準備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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