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生产经营汇缴问题合集

各位会计朋友们,今年的生产经营汇缴是在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申报哦,随着时间的流逝,如果还不延期的话,本期生产经营汇缴在3月31日就要结束了,

下面来给大家说说生产经营汇缴申报中会遇到的一些问题。


问题一: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后发现“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该怎么办?


答:“企业类型”是从【单位信息】中带出的,不可以直接修改,如果显示不正确,可以点击【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单位管理】--【征收方式】和【投资者信息】--【更新】,重新获取最新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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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在申报生产经营汇缴时,【投资者减除费用】没有6万的扣除是怎么回事?


答: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所以,如果本年度同时取得了综合所得并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则此处不得重复扣除!


问题三 :专项附加扣除在生产经营年报时如何扣除?


答:首先投资者个人通过个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正常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注意:申报方式选择“自行申报”)


当投资者个人采集好之后,打开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点【生产经营】模块--【年度汇缴申报】--双击打开个人的申报明细--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对应栏次--点击右边的【预填】按钮就能获取到符合条件专项附加扣除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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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核定征收的生产经营个税需要汇缴?


答:进入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点击上方【生产经营】-【年度汇缴申报】输入“收入总额”后,下方自动跳出“应纳税额”和“已缴税额”,而“应补/退税额”显示需要补税,并不是因为今年核定征收的生产经营个税需要汇缴,出现这个情况是系统问题导致的,细心的会计朋友已经发现了,这张表是按照查账征收的模式自动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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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但小编还想提醒下,征收方式可以在这里查。


进入自然人扣缴客户端,点击上方【生产经营】-【预缴纳税申报】就能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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